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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X年第X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202X年第X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进行,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二、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在发言议程进行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议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三、股东发言、质询总时间控制在30分钟之内。股东发
2、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且简明扼要,每人不超过5分钟。四、股东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大会发言。五、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大会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身份的人员的发言和质询。六、表决办法:(一)公司202X年第X次临时股东大会实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记名投票表决,对于现场投票,对“同意”、“反对”、“弃权”202X年第X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材料只能表达一种意见,并在相应的栏目划“J”,不符合此规定的视为弃权,股东(包括授权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二)股东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及时将表决票投入票箱或交给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三)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四)表决票由股东代表和监事组成的监票人参加清点,由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并由监票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