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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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绍兴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浙江省审计条例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一、总体要求内部审计是指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以下统称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按照规定职责对资金、资源、资产和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施审计监督、评价、建议和督促审计整改,开展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活动。内部审计是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2、力现代化的基础环节。全市各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加强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建设,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进一步调动内部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与水平,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和完善治理中的作用。加强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协同机制,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为全力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市域发展之路提供审计监督和服务保障。二、适用范围和

3、工作机制(一)适用范围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参照国有企业管理的集体企业和金融机构(以下统称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适用本规定。(二)工作机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应审计尽审计、应发现尽发现、应整改尽整改、应完善尽完善、应协同尽协同。单位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结合规模大小、业务性质及治理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落实有关内部控制规范,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4、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实现内部审计对本单位资金、资产、资源和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研究部署内部审计工作,落实内部审计整改,加强内部审计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保障。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完善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定期研究、监督检查和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坚持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以任中审计为主,按照应审尽审、凡审必严的要求,推动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具体可以参照省、市有关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执行

5、。三、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一)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单位要按照构建审计全覆盖监督体系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明确内部审计的机构和职能。L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下列单位应当明确承担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1)下属独立核算单位5个以上或者年度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规模(含下属单位)1亿元以上或者对本系统或下级机构具有管理监督职能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教育、公安、财政、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游、卫生健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管理或者业务指

6、导和监督。(2)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或者下属控股子公司5家以上的国有企业和参照国有企业管理的集体企业。地方金融机构按有关规定实行。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建立健全与内部审计全覆盖、常态化审计监督相适应的内部审计工作体系。总审计师应选择思想作风硬、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人才来担任,协助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3)乡镇(街道)、省级以上开发区(新区、园区)。2 .其他规模较小的单位应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力量不足的,可视情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内部审计。3 .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单位建立健

7、全内部审计制度,可参照本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自愿接受本级审计机关及内部审计协会的指导和服务。引导规模较大、基础较好的民营企业根据企业管理、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内控评价、管理绩效审计、专项审计等,深入审查企业内部各种业务事项,加强对提高经济效益、重点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的监督评价。大力支持上市公司严格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推动企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二)强化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规模、审计业务量等实际情况,配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人员,严格选用标准。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职

8、业道德水准,能够胜任内部审计工作或对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实施的审计业务进行质量管理的工作。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选择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基础的人员担任。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调整,应当及时报本级审计机关备案。单位应当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内部审计人员大数据审计、信息系统审计、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的培训,不断提升其职业胜任能力和职业操守。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在本单位从事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工作,如从事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资产、资源等分配、处置、管理;投资、基建管理;

9、采购、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等。四、强化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一)明确内部审计机构职责内部审计机构应牵头制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督促、指导、监督、管理下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进行审计;向单位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以及审计发现的重大损失、重大风险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重要事项;督促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统筹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加强与单位内部纪检等其他监督的协调贯通;加强与审计机关的协作配合,实施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推动建立健全智能化审计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等。(二

10、)设定内部审计工作权限单位应当确保内部审计机构具有相应的权限。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内部审计职责中,可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政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以及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参加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议;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的建议;检查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内部审计机构应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审计中发现的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

11、等行为,并经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理、提高绩效的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三)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内部审计的实施程序,应当依照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和相关规定执行。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分别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决定,被审计对象也可以根据回避情形申请内部审计相关人员回避。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本

12、单位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项目,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根据审计项目成立审计组,开展审前调查,研究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重点、审计进度和相关要求,审计组人员不得少于2名。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被审计对象应当支持和配合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按照有关要求提供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审计组应当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开展审计,加强大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技术的运用,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形成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

13、,向内部审计机构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审计概况、审计评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处理意见、审计建议等内容)。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将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书面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被审计对象的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审计组应当对被审计对象提出的书面意见进行核实,提出书面意见,并将审计报告与该书面意见一并提交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出具最终的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对象以及相关部门。被审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内部审计机构提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及时跟踪检查、核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争议解决机制,对

14、被审计对象以及相关人员针对内部审计结论提出的异议,及时作出处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证据证明材料、审计报告、被审计对象书面意见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等资料,并推动运用数字化等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单位应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计报告、整改情况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资料报送本级审计机关备案,并按照要求报送内部审计统计报表。(四)加强内部审计业务委托管理除涉密事项外,考虑内部审计机构现有的资源无法满足工作目标要求、内部审计人员缺乏特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聘请中介机构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等因

15、素,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内部审计服务。在向社会购买内部审计服务时,单位应当提出明确的审计目标与要求,对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进行审核,加强指导检查、监督评价和质量控制,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妥善保管审计档案。接受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在完成审计项目工作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汇总整理并及时提交内部审计项目的档案资料。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内部审计报告进行核查。五、推进协作协同和成果运用(一)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责,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年度指导监督意见

16、和计划,部署落实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业务培训、案例评审、项目建设条目发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加强对内部审计协会的政策和业务指导,完善内部审计监督和审计整改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建立内部审计数字化应用平台,推荐申报各级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评选等。审计机关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机制,加强日常联系和实务指引,指导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推动建立本地区内部审计人员库,按照审计发现的问题实施清单化督导,实施与国家审计在审计计划、项目、组织、资源和成果等方面的协同,助推单位内部审计有效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应采取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监督和专项检查监督等形式加强对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评价,重点检查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跟踪审计和其他重点审计项目情况、委托社会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质量情况、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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