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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财经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一、实训室所有设备属国有资产,按学校资产处理办法执行。二、新购仪器设备必须经过验收,严把质量关。仪器设备到货后,及时组织安装、调试、验收,经检验人员签署验收报告的仪器设备才能投入使用。三、实训室人员负责定期检查,确保仪器设备安全正常使用。每个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交接手续。非保管人员使用仪器设备,必须经过培训,按仪器设备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经专人保管和使用的设备,未经同意,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四、为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五、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清原因。凡属
2、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应由使用者负责排除或修复,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如不能修复,由使用者负责赔偿。六、建立仪器设备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仪器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及型号、序列号、实训室收到日期与启用日期、保管人员、仪器操作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损坏和故障记录、维修及校验报告等。由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由中心指定专人管理档案。每台设备建立专门档案。七、对多年不用或已损坏并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要主动向保管员通报,经专家组确认后,按积压或报废仪器设备处理。八、对丢失的仪器设备,一经发现要立即汇报,认真查找。如不能找到,应说明原因,并追查有关责任者。九、实训室定期(3个月一6个月)对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及保养进行检查。对于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维护保养,在仪器设备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由于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不善、玩忽职守而使仪器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损坏、丢失、提前报废者,按其情节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