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专项资金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0专项资金管理制度.docx(1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2020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第1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的管理模式。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采用转账结算方式,禁止现金支付。三、资金拨付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得擅自调整项目、扩大或缩减项目范围,也不得挪用、挤占或随意扣压资金。资金拨付方式应按照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如遇特殊情况,需事先请示。四、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初审、审核、审批制度,确保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要求。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应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六、对于万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应采取政府采购或参
2、与式采购的方式。七、专项资金的利息收入应全部转入本金,用于滚动使用。八、加强审计监督,对单项工程、整体项目和年度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九、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资金进行督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十、对于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涉及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财政部门方可予以结算。第2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的管理模式。二、资金拨付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得擅自调整项目、扩大或缩减项目范围,也不得挪用、挤占或随意扣压资金。资金拨付方式应按照不同专项资金
3、的要求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如遇特殊情况,需事先请示。三、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初审、审核、审批制度,确保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应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五、加强审计监督,对单项工程、整体项目和年度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六、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资金进行督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第3篇: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吁胎县水务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第一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申报制度(一)水利专项资金由水务局业务部门负责申报.(二
4、)水利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局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经jd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第二条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度(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物质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三)水务局防汛专项资金一律由W长一支笔审批,要求实行县级报帐制度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资金申请表,经水务局业务部门审核后,报
5、送财政审批由财政下拔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第三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一)公示制度.对于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工程实施前项目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情况.(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四)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竣工后需由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工
6、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第四条水利专项资金财务支出制度(二)工程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将适当调整取消补助款.(三)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四)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财务章.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
7、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五)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发票必须按局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证明,财务审核后报jli长审批.第4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黑河学院财务处.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二、权力行使依据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15)91号)执行.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8、(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必须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
9、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四、所需资料(一)项目申请书;(二)项目计划任务书;(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四)可行性研究报告.五、受理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六、核准与决定(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七、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八、公开公示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九、监督检查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十、责任追究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