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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年宁海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招 标 人:宁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盖章)招标代理人: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编制日期:二0一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 总则二、 招标文件三、 投标文件四、 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递交五、 投标文件的审查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一、 审查方法二、 审查标准三、 审查程序四、 审查结果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一、第一部分 协议书二、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三、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 投标函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 授权委托书(如果有)四、 投标承诺书五、 资格审查基本情
2、况证明资料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5GC050050 根据中共宁海县委办公室、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宁党办201412号文件精神,宁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宁海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工程名称:2015年宁海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施工监理1.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17个乡镇(街道)共计94个行政村。1.3招标范围:已列入宁海县2015年度计划内 94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1.4标段划分:94个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为9个标段,具体标段
3、组成详见附件一。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且没有超过9家,均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据资格审查及评审办法进行摇号确定通过资格审查单位。招标人在通过资格审查的9家监理单位中进行公开摇号,最终确定每一个标段的监理单位。1.5监理服务期: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1.6合同签订及监理费用1.6.1监理合同由具体负责实施的乡镇(街道)以村为单位与相应标段的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1.6.2 监理费用根据每个村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含甲供材料)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收费标
4、准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在下浮10%20%之间确定。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2.3投标人配备的项目总监须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不得有在建项目。2.4监理单位需根据每个标段的具体情况及工程监理相关规范、要求配备相应专业及相应数量的监理人员,每个监理人员最多只能同时负责两个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施工监理。2.5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5、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2.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三、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28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四、开标时间和地点4.1开标时间:2015年 5 月 8 日 9:00 时。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
6、道金水东路5号5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五、 招标文件获取2015年 4 月 28 日 9:00 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网页下方下载。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宁海县外环路11号四楼联系人:周从明 电话:招标代理人: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四楼联系人:叶欢欢电话: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制内容1.1.1招标人名称:宁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宁海县外环路11号四楼联系人:周从明电话:1.1.2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
7、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四楼联系人:叶欢欢电话:1.1.3项目名称2015年宁海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施工监理1.1.4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17个乡镇(街道)共计94个行政村1.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资金来源自筹1.3.1招标范围已列入宁海县2015年度计划内94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1.3.2监理服务期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1.3.3质量控制目标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3.4安全控制目标合格1.3.5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1.4.1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市
8、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配备的项目总监须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不得有在建项目。4.监理单位需根据每个标段的具体情况及工程监理相关规范、要求配备相应专业及相应数量的监理人员,每个监理人员最多只能同时负责两个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施工监理。5.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6.本次招标 不接受
9、联合体投标。1.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6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在2015年 4 月 30 日16:30时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2.2.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于2015年 5 月 4 日16:30时前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澄清、修改、补充,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2.2.2招标紧急通知时间2015年 5 月 7 日17:00时前2.2.4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含60天)3.3.1投标文件装订和签署1、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3.1款组成并装订成册,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内容的每
10、一页必须由投标人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余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2、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3.3.2投标文件的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1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单独密封在包封中,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标识字样。包封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在
11、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和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投标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将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单独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投标人公章。4.2.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5 月 8 日 9 时 00 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跃龙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4.2.3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递交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注: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招标人不予受理。4.2.
12、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将不予退回。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退回。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5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5.2开标提示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项目总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和项目总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如未按上述要求到场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所投标书不予开启,且不进入后续的评标程序。5.3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按开标会议签到表的签到顺序为准,密封
13、情况的检查;开标顺序:身份核对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公开资格审查结果和评审结果公开摇号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公布。6.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业主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 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1推荐中标候选人数每个标段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一名11行贿犯罪查询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28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057
14、4-83555214 83555215。12违约责任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视作承包人违约,并承担相应金额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担保中支出(履约担保余额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在工程监理费中扣除)。总监及其他监理人员未履行月实际施工期到位率天数承诺的:承担违约金为履约保证金每人每天500元,实际施工期到位率以招标人的月统计情况为准。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到位率违约金从每期正常工作酬金支付中扣除;未达到质量控制目标、违反质量管理条例承诺的:承担违约金为全部履约保证金;未达到安全控制目标、违反安全管理条例承诺的:承担违约金为全部履约保证金;未达到进度控制目标承诺的:承担违约金为履约保证金总额的20%;发现与施工单位同食宿或者食宿费用由被监理单位出资;承担违约金为全部履约保证金的10%;由于监理单位原因进度控制落后于施工工期赔偿标准:2000元/天。13其他1、监理服务期从给施工单位发出开工令的第一天开始计算,但发出开工令之前,中标人必须无偿协助招标人作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协助招标人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属于监理服务内容。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严格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