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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1目 录2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3目 录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5二、投标须知101. 总则102. 招标文件123. 投标文件134. 投标155. 开标166. 评标167. 合同授予17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89. 纪律和监督18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第二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0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评标方法222、评审标准223、评标程序22附件:评标详细程序24附件B:废标条件31评标办法32第三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33目 录35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6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7三、投 标 函38四、投 标 函 附 录39五、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40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41目 录43一、投标报价说明44投 标 总 价46总 说 明47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48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49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5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51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52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53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54暂列金额明细表55材料暂估单价表56专业工程暂估价表57计 日 工 表58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59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60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61四、企业相关资料62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63目 录65一、施工组织设计66(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进场计划表6
3、7(2)劳动力计划表68(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69(4)施工总平面图70(5)临时用地表71(6)工程主要材料进场计划表72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73(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74(2)建造师简历表75(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76(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77三、拟分包项目情况表78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79牙克石市2011年市区永兴南路及光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MX2011-SG088项目名称:牙克石市2011年市区永兴南路及光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招 标 人: 牙克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
4、理机构:呼伦贝尔明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2011年 6 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评标办法第三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目 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六)评标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牙克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呼伦贝尔明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
5、任公地 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和平大街农技校住宅楼5号1单元201室联系人:刘英明电 话:0470-8290257电子邮件:hlbemxzb31.4项目名称牙克石市2011年市区永兴南路及光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41.5建设地点牙克石市永兴南路、牙克石市光明路52.1招标规模永兴南路:沥青混凝土路改造,长735米、宽20米;光明路人行道:长1400米、宽5米6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72.2计划工期总工期为70日历天83.1资金来源财政投资93.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0质量要求达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
6、质的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2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45.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5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68.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 二 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呼伦贝尔明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715.1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816.1投标保证金本工程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捌万元整(80000元)19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2017
7、.1投标文件份数共肆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2118.1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8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投标文件必须以出版物的形式牢固、整齐装订,不许用夹边条、维乐条等装订2218.3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2313.1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2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 点:牙克石市建设局三楼2524.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地点:牙克石市建设局六楼会议室26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273
8、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本工程不需要交纳28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29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30分包不允许允许31偏离不允许允许: 3232.3评标办法详见32页其他注意事项1、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3,701,976.00元2、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3、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24.1款的规定,招标人
9、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4、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呼伦贝尔市建设网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5、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7、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8、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
11、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开标时注意事项a.投标单位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购买招标文件后两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呼伦贝尔明信招标代理公司提出;b.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部分必须加盖本公司造价员“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c.投标单位参加施工投标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原
12、件(正副本均可):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五大员证(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d.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负责本项目的建造师;参加开标会议时,投标单位拟派负责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必须持建造师证、身份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到场;e、开标时投标人须持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场;f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二、投标须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
13、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