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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目目 录录一、概述二、竣工备案流程 三、各专项验收四、竣工验收监督五、竣工备案的条件及申报资料六、总结一、概述 工程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应该指出的是,竣工验收是建立在分阶段验收的基础之上,前面已经完成验收的工程项目一般在房屋竣工验收时就不再重新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
2、部门审核的行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0年4月4日建设部令第78号发布,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修改)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机关)备案。二、竣工备案流程甲方主导或者需要甲方参与的验收程序甲方主导或者需要甲方参与的验收程序 电梯验收分户验
3、收室内空气检测人防验收节能验收 消防验收/备案规划验收档案预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环保验收移交档案馆 对竣备具有重要影响,完成难度高,重要程度高对竣备具有重要影响,完成难度高,重要程度高 对竣备具有一定影响对竣备具有一定影响,完成难度中,完成难度中,重要程度中,重要程度中环保验收与资料移交档案馆在工程竣工备案后进行环保验收与资料移交档案馆在工程竣工备案后进行流流 程程电梯验收电梯验收分户验收分户验收人防验收人防验收室内空气检测室内空气检测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备案规划验收规划验收节能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预验收档案预验收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竣工备案第一阶段第一阶段竣备前竣备前2-4月月第二阶段第二
4、阶段竣备前竣备前1-2月月第三阶段第三阶段竣备前竣备前1月月第四阶段第四阶段竣备前竣备前5-10天天上述为各专项验收大致时间分布,随工期的紧张宽松程度有所不同。上述为各专项验收大致时间分布,随工期的紧张宽松程度有所不同。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可能会有交叉情况,理论上无先后逻辑关系。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可能会有交叉情况,理论上无先后逻辑关系。第三阶段之后与第一、第二阶段有先后逻辑关系。第三阶段之后与第一、第二阶段有先后逻辑关系。第五阶段第五阶段竣工备案竣工备案时间分布时间分布1.1.在通过各专项验收后,将各专项验收合格单在通过各专项验收后,将各专项验收合格单(复印件复印件)与监督资料报与质监站,并与其
5、协商确与监督资料报与质监站,并与其协商确定竣工验收日期。定竣工验收日期。2.2.竣工验收主要由甲方、监理、总包、设计、勘察五方参加,质监站自主决定是否到场。竣工验收主要由甲方、监理、总包、设计、勘察五方参加,质监站自主决定是否到场。3.3.竣工验收完成后,质监站出具监督报告,通州区由甲方将监督报告同竣备资料一起上报办事竣工验收完成后,质监站出具监督报告,通州区由甲方将监督报告同竣备资料一起上报办事大厅进行竣工备案,顺义区和海淀区则为质监站内部自行流转。大厅进行竣工备案,顺义区和海淀区则为质监站内部自行流转。4.4.办事大厅与质监站竣备室均有审核登记工作,最后由质监站站长加盖竣备章。办事大厅与质
6、监站竣备室均有审核登记工作,最后由质监站站长加盖竣备章。竣工备案关键竣工备案关键点点流程图示流程图示三、各专项验收第一阶段中的电梯验收、分户验收、室内空气检测为甲方或分供方能够主导的验收程序,不再进行赘述。另,北京市防雷验收不是竣工备案必需条件。重点对第二、第三阶段中的五项验收进行介绍。电梯验收电梯验收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室内空气检测室内空气检测档案预验收档案预验收第一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三阶段人防验收人防验收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备案规划验收规划验收节能验收节能验收流程:区民防局资料验收区民防局现场验收区民防局出具认可文件(整改意见复查)预约北京市人防工程监督站现场验收市人防工
7、程监督站现场验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首先持下表中资料到区民防局进行资料验收,资料验收合格后由区民防局确定时间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合格后,由区民防局出具认可文件。甲方预约市人防工程监督站进行现场验收(一般在取得区民防局认可文件后)。预约方式可以选择在市人防工程监督站网上预约验收(http:/)或者到市人防工程监督站一楼接待厅预约验收。1 1、人防验收、人防验收区民防局验收资料序号文件涉及/提供单位说明1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申请表甲方一式两份2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工程许可证甲方复印件3人防工程设计审核单区民防局复印件4人防工程设计审核批准通知书市人防办复印件5施工资质总包原件6人防工程的建筑
8、、通风设备平面图甲方/监理/总包/设计原件7人防工程相关的设计变更洽商资料甲方/设计原件8人防设备设施的合格证书总包原件 市人防工程监督站现场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于验收合格后市人防工程监督站现场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于验收合格后1515日内持以下资料到市人防工程监督站日内持以下资料到市人防工程监督站申报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报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序号文件涉及/提供单位样例说明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甲方一式两份2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通知单甲方复印件,项目开工前施工图报审时取得3区、县民防局认可文件区民防局原件4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市人防办市人防办现场验收合格后出具5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甲方
9、6人防工程及专项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甲方/监理/总包/设计原件7人防工程质量保修书总包2 2、节能验收节能验收适用于在办理开工证时进行过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的单体,未进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的单体不需进行节能专项验收。在各区建委建材办(或节能办)办理。对于在市建委办理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的项目,单体的节能专项验收也可在各区进行。各区建材办具体操作手法不一,如通州区、顺义区只需汇总资料交与建材办,不需安排现场检查,海淀区除汇总资料外,还需安排现场检查。按单体组卷,各单体一套资料。如有和办理开工证时取得的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不同的地方(如外保温厚度等),需提前进行设计变更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变更。主要依据规范:建筑节
10、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民用建筑节能现场检验标准DB11/T555-2008涉及到总包、监理、设计、甲方、外保温、窗户、地采暖、空调、系统节能检测单位等多家单位。序号文件涉及/提供单位1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登记表甲方/总包/监理/设计(原件一式两份)2节能工程专项验收报告甲方(原件)3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甲方(复印件)4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甲方(复印件)节能专项验收资料节能专项验收资料序号文件涉及/提供单位5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报告外保温分包(复印件)6外窗气密性、水密性现场实体检测报告外窗分包(复印件)7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报告甲方复印件(
11、验原件,后补)8(未)接受行政处罚的说明甲方/总包9新型墙体基金与散装水泥基金缴款凭证复印件甲方因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必须在冬季采暖季节进行,如工程竣备时的季节不具备系统因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必须在冬季采暖季节进行,如工程竣备时的季节不具备系统节能检测的条件,实施先备案后补资料的办法,但需甲方提供与某系统节能检测节能检测的条件,实施先备案后补资料的办法,但需甲方提供与某系统节能检测机构签订的系统节能检测合同。机构签订的系统节能检测合同。3 3、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备案 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12、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根据公安部第根据公安部第106106号令的规定,下列建筑需要进行消防验收:号令的规定,下列建筑需要进行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工作的程序:完工完工消防检测及消防电气检测消防
13、检测及消防电气检测取得检测报告取得检测报告准备验收准备验收资料资料填写申验表格并盖章填写申验表格并盖章汇总资料并报入消防局汇总资料并报入消防局消防局验收办安排验收时消防局验收办安排验收时间间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发出验收文件。发出验收文件。消防现场验收的程序:参加验收人员到达参加验收人员到达验收员到达验收员到达与会人员签到与会人员签到首次会议首次会议介绍、询问工程情况介绍、询问工程情况现场验收(可能分水、电二组)现场验收(可能分水、电二组)末次会议总结验收情况、末次会议总结验收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建设方委托代理人填写现场验收表提出存在问题、建设方委托代理人填写现场验收表验收结束。验收结束。消防验收工
14、作的关注重点:防火分区、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防火分区、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消防电梯、板式住宅楼十层以上的连廊、消防供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消防电梯、板式住宅楼十层以上的连廊、消防供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验收前需要查阅建审意见,落实实际情况。系统等,验收前需要查阅建审意见,落实实际情况。对于公安部第106号令强制要求消防验收(第十三、十四条)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消防工程完成以后,通过北京市消防局网上办事大厅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竣工备案。公安消防机构收到消防竣工备案后,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并通过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预设的
15、抽查程序,随机确定抽查对象;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五日内按照备案项目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消防验收申报资料,进行消防验收程序。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的要求,甲方需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区县规划局申请规划验收1.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2.2.建设工程竣工图及相关资料建设工程竣工图及相关资料3.3.由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编制的由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工程部提供工程部提供)4.4.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 (规划验收用版本,营销部提供规划验收用版本,营
16、销部提供)5.5.验收单体正面、侧面现场彩色图片验收单体正面、侧面现场彩色图片6.6.规划规定的拆迁任务完成情况说明规划规定的拆迁任务完成情况说明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规划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建筑的总平面位置、层数、高度、立面、使用性质和建筑规模;建筑的总平面位置、层数、高度、立面、使用性质和建筑规模;用地范围内和代征地范围内应当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拆除情况;用地范围内和代征地范围内应当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拆除情况;绿化用地的腾退情况;绿化用地的腾退情况;单体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单体配套设施建设情况。规划验收合格后4个工作日左右,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规划验收合格单,并在规划许可证附件上签章4 4、规划验收、规划验收 市、区城建档案馆的业务范围划分市、区城建档案馆的业务范围划分 :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参照市规划委各分局规划管理权限方案的审批范围执行,属于市规划委审批的工程项目原则上由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属于各分局审批的工程项目原则上由各分局城建档案机构接收。但是属于下列范围的工程档案由市城建档案馆接收:(一)城八区范围内:1.建筑规模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