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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工作,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中国地震局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管理细则(暂行)(中震防发2022)19号)中国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质量管理的通知(中震函(2023)6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技术审查是指对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安评报告)进行的技术论证评审。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参照本细则执行。第三条核工程、大型水电工程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国家重大工程,向省地震局报备后,报请中国地震
2、局开展安评报告技术审查。属于陕西省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范围内的工程,由陕西省地震局负责组织开展安评报告技术审查。不在以上范围内的其他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陕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内的专家,在陕西省地震局监督指导下,对安评报告进行技术审查。第四条除由中国地震局负责审定的重大工程以外,陕西省行政区内其他工程的安评报告技术审查均应通过“陕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安评系统)进行信息录入和专家抽(选)取。第五条安评报告技术审查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第六条建设单位、安评承担单位及技术审查专家应保证各自提交的资料真实可信,并对资料终身负责。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
3、第七条陕西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以下简称震害防御处)具体承担省内技术审查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开展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范围内的安评报告技术审查;(二)监督建设单位组织开展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三)负责安评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四)负责技术审查其他管理工作。第八条安评承担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一)在技术审查会会前,提供至少一份由安评承担单位相关技术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版安评报告,以及现场工作证明材料、专家初审后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等;(二)在技术审查会上,按要求完成汇报、答疑等技术审查工作;(三)在技术审查会后,按照技术审查专家意见补充开展工作、修改完善安评报告。第九
4、条技术审查专家的主要职责是:(一)严格遵守与技术审查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二)独立、客观、公正地做出判断,按时提交审查意见,对提交意见的科学性负责。第三章技术审查工作要求第十条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一)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l7741-2005);(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大纲(试行)(中震防函(2020)23号,仅适用于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三)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评审要点(附件1);(四)其他有关技术标准;第H一条技术审查重点审查内容:(一)技术思路和方法的正确性;(二)现场工作量及工作深度;(三)基础资料的客观性与完备性;(四)分析论证的科学性;(五)结
5、论的合理性等。第十二条技术审查采用会审和函审方式开展。安评工作级别为I、II级的,采用会审方式开展;安评工作级别为HI、W级的,采用会审或函审方式开展。采用会审方式进行的技术审查,有特殊原因的,可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开展。第十三条采用会审方式进行的技术审查,以下人员应参加技术审查会:(一)建设单位代表;(二)安评报告总技术负责人和地震学、地震工程学、地震地质学3个专业技术负责人;(三)技术审查专家,除省外专家外,原则上现场参会;(四)会议记录员,行政许可范围内重大工程项目由震防处安排人员担任,其他项目由安评承担单位安排。建设单位代表无法参加的需书面委托安评承担单位代表,其他人员不得缺席,并由专家组
6、长组织到场人员签名(附件2),除通过视频方式参会的专家可委托其他专家代签外,其余人严禁代签。第十四条行政许可范围内重大工程等重要项目,由震害防御处指定9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主要为“牵头专家”和该项目行业领域专家;建设单位组织开展的安评报告技术审查,须通过“陕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系统”随机抽取至少7名专家组成。每个项目的专家组中,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3个专业领域专家均不少于2名;同属一个在陕从业单位的专家不得多于2名;非地震行业领域专家只参加相关行业领域技术审查,每次1-2名。技术审查专家实行回避制度。第十五条技术审查专家应遵守以下会议秩序:(一)遵照审查重点内容和自身专业背景针对性提
7、问;(二)不谈论与本次技术评审具体内容无关的话题;(三)采用简洁、规范的问询方式,对被审查方代表不使用引导式、建议式、自问自答式等发言形式;(四)保持独立性,不引导其他专家发言;(五)遵守技术评审组织方的时间安排,简洁、明确、高效的给出评审意见;第十六条技术审查中,若发现安评报告内容存在重大疑问,可要求安评单位对计算结果进行验算或对关键资料证据通过现场巡查等方式进行验证。第十七条专家组专家对安评报告进行审阅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填写专家审查意见表(附件3),初审意见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和不通过三种类型。第十八条技术审查结束后,专家组负责出具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附件4),并由专家组长签字
8、确认。第十九条技术审查结果是审查意见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类型,由专家组全部专家初审意见汇总形成。第二十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审查结果为通过。1、专家组长初审意见为通过(或修改后通过);2、超过三分之二的专家初审意见为通过(或修改后通过)。第二十一条出现以下任意一条的,审查结果为不通过。1、专家组长初审意见为不通过;2、超过三分之一的专家初审意见为不通过;3、任意一个专业领域全部专家初审意见为不通过。第二十二条除上述两条规定外,专家认为需要修改或补充工作的,安评承担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安评报告,完成专家意见修改说明(附件5)。安评报告修改期限为1个月,修改完成后提交复审,专家组
9、长综合专家意见确认合格的,复审结果为通过;时限内未完成修改或者修改后专家组长认为仍不合格的,复审结果为不通过。第四章技术审查程序第二十三条会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技术审查组织单位确定技术审查会议时间和地点,至少提前三天通过安评系统随机抽(选)取专家及专家组长;(二)专家通过安评系统下载安评报告并认真审阅,填写专家审查意见表(附件3),给出初审意见,并在会前上传安评系统;(三)召开技术审查会议。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人介绍建设工程背景情况,安评报告总技术负责人对安评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果进行汇报;(四)专家组长组织专家对汇报内容和安评报告进行质询,安评承担单位的3个专业负责人针对性答疑;(五)建设
10、单位和安评承担单位人员回避,由专家组长组织专家集体表决;(六)表决通过的报告,由专家组形成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附件5),上传安评系统。(七)表决不通过的报告,须进行二次审查(二审终审)。第二十四条函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技术审查组织单位至少提前三天通过安评系统随机抽(选)取专家及专家组长;(二)专家通过安评系统下载安评报告并认真审阅,填写专家审查意见表(附件3),给出初审意见,并在指定期限内上传安评系统;(三)震害防御处按照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原则,判定本次审查是否通过;若通过,由专家组形成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附件5),上传安评系统。若不通过,须进
11、行二次审查。第五章保密及安全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和安评承担单位通过安评系统上传资料时应保证不含有涉密内容。第二十六条技术审查专家应保护建设单位和安评承担单位的知识产权,未经建设单位和安评承担单位同意,不得私自将技术审查过程中获得的安评报告、图件等资料外传,或用于与当次技术审查无关的事项。第六章审查费用笫二十七条技术审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审的专家咨询费、会场租用费、会议餐费、文印费、交通费及外地专家交通费、住宿费,函审的专家劳务费、邮寄费、文印费、交通费等,由技术审查组织单位承担。第二十八条专家咨询费发放标准按照陕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细则(修订)(陕震发(2024)14号)执行,其
12、他费用标准按照技术审查组织单位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管理办法自2024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施行时原陕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细则(陕震发2022)45号)同时废止。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一、审查要点(一)是否存在抄袭检查报告中项目名称、图件及场址位置等内容是否存在直接抄袭现象。(二)前言安评工作分级、技术思路、需要提供的地震动参数类型及层位是否合理;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及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专业技术负责人的职称和专业背景。(三)区域及近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范围选取是否合理;地震、地质、地球物理、地壳形变等相关基础资料完整性,资料的精度和可靠性,
13、最新研究成果和工作结果的吸纳情况;历史地震和断层活动性补充调查情况及对关键问题的解决程度,图件的内容完整性和准确性、比例尺、图例及制图质量;近场区断层活动性调查工作技术方法的完备性、实物工作量和调查精度的充分性、获得资料的可靠性,场址附近范围断层能动性鉴定情况,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综合评价情况。(四)地震危险性分析地震区带及潜在震源区划分和地震活动性参数确定的依地震动预测方程选取的适用性和合理性论证;地震危险性分析结果合理性,必要时提出验算建议。(五)场地勘测与土层反应分析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查孔与场地评价要求的满足情况,钻孔波速及场地岩土动力性质试验工作量的充分性、数据的可靠性;土层反应分
14、析模型建立的合理性;输入地震动时程包络函数反映地震环境(大震远场影响、小震近场影响等)的情况;土层反应分析结果与场地勘测资料、模型的协调性,必要时提出验算建议;设计地震动参数确定(反应谱形状、峰值、平台高度、特征周期、衰减系数)的合理性。(六)场地地震地质灾害评价不同类别地震地质灾害评价方法及参数确定的合理性。(七)结论结论的完整性、合理性。结论与各技术环节主要结果的一致性。结论对工程抗震设计需求的满足程度。二、有关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报告不予通过:报告存在抄袭行为的。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及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专业技术负责人对技术审查会上专家质询的主要问题含糊不清,不熟悉报告编制情况
15、。基础资料、数据有造假行为,相关区域、近场、场区调查实物工作量及精度不符合要求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和地震工程学相关评价内容严重脱节,地震构造模型、潜在震源区模型等模型及参数确定与基础资料严重不符的。主要技术环节有严重错误,主要结论明显错误的。有其它明显不合理或错误以至于影响评价结论合理性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会议签到表项目名称一、建设单位人员姓名单位职称/职务签名二、安评报告总技术负责人姓名专业*签名二、安评报告专业技术负责人姓名专业*签名现场监督:无代签情况。签名:年月日填写说明:1、专业一栏填写: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专家技术审查表项目名称专家姓名职称专业审查时间审查方式简要评述及修改意见:(本页填写不完请另加附页)签名:年月0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项目名称审查方式审查时间是否复审是口否口复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