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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济南顺东物资有限公司钢渣分选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济南顺东物资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四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济南顺东物资有限公司钢渣分选项目项目代码2209-371202-04-01-266114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地理坐标(117度44分15.763秒,36度12分2293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3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103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理及综合利用”的“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2、B3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9-371202-04-01-266114总投资(万元)1500.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4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2002-2292002-23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1、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及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凤城工业园宝亿路1号,租赁现有车间建设本规划环项目。根据原莱芜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
3、凤城工业园内南孝义等五个村办理土境影响评价符地使用手续的批复以及原莱芜市莱城区城市规划局颁发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合性分析可证(2002-229、2002-230)可知,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项目属于工业类企业,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要求。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结合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要求,分析“三线一单”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凤城工业园宝亿路1号。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距离本项目最近生态保护红线区为鹏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12-B1-10),位于项目东南面约2
4、.7公里,本项目不在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具体见附图4。资源利用上线其他符本项目在厂区现有车间内进行建设,不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不涉及煤炭合分使用,运营过程中消耗少量电力、天然气、水资源,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1年济南市环境质量简报可知,区域环境空气中PMlo、03、PM2.5存在超标现象,为此济南市政府、莱芜区政府、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一系列大气治理措施,环境空气质量正逐步改善,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治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实行倍量替代,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生活污
5、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环卫清运,生产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固废均妥善处置,项目运营期加强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区凤城街道一张家洼街道重点管控区范围内(详见附图5),符合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凤城街道一张家洼街道重点管控区准入清单要求,见表11、表12。本项目建设符合“济政字(2021)45号”制定的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见表1-1。表与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按照关
6、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本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符合加强一般生态空间保护。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依法依规对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实施准入管控。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管理;其他自然保护地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管控;涉及泉水补给区、汇集出露区的区
7、域严格执行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水补给区、汇集出露区。符合优先保护基本农田。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对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保护。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做好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后,对土壤影响较小。符合合理布局工业企业项目。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聚集区。新建、搬迁涉重金属项目原则上应在现有合法设立的涉重金属园区或其他涉重金属产业集中区域选址建设。本项目位于山东济南莱芜区凤城工业园宝亿路1号,属于工业聚集区,
8、不涉及重金属产生。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最新版为准)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产业政策条目要求,关停淘汰类项目,加快限制类项目逐步退出。本项目为鼓励类项目,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符合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25、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装备制造。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控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炼化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火电、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协同减污降碳。本项目不属于所列项目。符合发展新兴
9、产业。大力发展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产业、量子科技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先进材料产业、医疗康养产业以及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产业金融、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等新兴产业。本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管控推进依法治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降低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
10、符合严格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实施倍量替代。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指导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本项目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环境风险预防措施。符合加强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防控。严禁化工企业与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混建;指导化工园区(集中区)内企业在满足相邻企业安全距离的同时
11、,应综合考虑区域内企业总体布局和数量,实施总量控制,降低区域风险。切实做好化工园区(集中区)污水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建立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安装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本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符合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监管。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严格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医药、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加油站、生活垃圾处置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区域的监管。本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在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后对土壤影响较小。符合资源利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任务,原则上煤炭
12、消费总量不增力口。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控制,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本项目以电为主要能源,不涉及煤炭高污符合用效率要求禁止现场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排烟设施,已建成的应限期淘汰或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染物燃料的使用。积极创建节水典范城市。加强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大力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推广节水技术应用,提升城乡供用水系统智能化水平。抓好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打造全国节水典范城市引领区。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21)1号)要求,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全面实行地
13、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推动超采区地下水压采工作,在地下水超采区内,禁止新增取用深层承压地下水,逐步压缩地下水开采量。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降尘用水,用水量较少。不涉及地下水开采。符合表1-2与济南市莱芜区凤城街道.张家洼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前提下,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遵从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之规定。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2、禁止焚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环卫清扫物等废弃物,强力推进餐饮企业油烟污染联合治理,开展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整治。本项目生活垃圾全
14、部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建设食堂。符合3、叶马槽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
15、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本项目不在叶马槽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符合污染物排放管4、提高污水处理率,逐步加严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雨污分流和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提高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在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的基础匕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确保长治久清;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雨污管网分流改造,科学实施沿河截污管道建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符合控产,不外排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行工业项目退城进园。工业园区配备完善的雨污分流管网,工业污水达标排放,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升清洁化水平。本项目无废水外排符合环境风险防控5、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建设工业固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