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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曹魏校事制三ii现时间校事制度伴随着曹魏政权而存在,它是一种具有特务性质的监察制度。这一制度的出现,应该不是当前学者所说的汉献帝建安十八年或二十一年。它的存在应早于建安十八年,并且很有可能确立于建安五年官渡之战后。校事制度在曹魏政权的出现,是当时社会士人不能尽忠于主上这一大背景和曹操在官渡之战中所受刺激共同作用的结果。校事制度;曹操;大业草创;魏国初建关于曹魏校事制度的记载除三国志夕卜,历代史学著作提及不多。但尽管如此,俞正燮癸巳存稿中有“校事”条,吕思勉先生吕思勉读史札记中有“三国校事条”。张晋藩先生中国监察法制史稿,在涉及三国时期监察制度时,也顺便提及曹魏校事制度。另外高敏先生在曹魏与孙吴
2、“校事”官考略中,给我们详细介绍了曹魏校事制度出现的起止时间、发展过程及重大危害,这对我们进一步了解曹魏校事制度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关于校事制度出现的时间问题,学者们或弃之不谈,或考究不详,难以给人满意的答案。故笔者以现有史料为依据,对校事制度出现的时间进行重新考证,以求教于大方之家。一、关于“魏国初建”问题关于曹魏校事制度出现的时间,前人首先把切入点放在了“魏国初建”这一时间。此举甚有道理,因为据三国志徐邈传载“魏国初建,(徐邈)为尚书郎。时科禁酒,而邈私饮至于沈醉。校事赵达问以曹事,邈曰:中圣人。达白之太祖,太祖甚怒。1739可知曹魏校事制度的出现和“魏国初建”这一时间关系甚为密切。它告诉我
3、们至少在“魏国初建”时,曹魏校事制度就己经存在。所以弄清楚“魏国初建”的具体时间,对我们了解校事制度的出现就显得格外重要。但关于“魏国初建”的时间,前人论说异议甚多。高敏先生根据上述三国志徐邈传的记载,结合三国志高柔传载“魏国初建,(高柔)为尚书郎。转拜丞相理曹掾。鼓吹宋金等在合肥亡逃迁为颍川太守,复还为法曹掾。时置校事卢洪、赵达等,使察群下,柔谏曰,1683指出魏国建立“应当是指建安十八年五月(曹操)始封魏公之事”。278并且为了佐证此观点,高敏先生又根据资治通鉴卷六十七中,把“鼓吹宋金等在合肥亡逃”确立为建安十九年(214)十二月的记载,说司马光亦把魏国建立的时间定为建安十八年。而吕思勉先
4、生在吕思勉读史札记一书中却明确指出“魏国之建,事在汉献帝建安廿一年工3868由此可见关于此问题,两位先生意见相差巨大。既然关于魏国建立的时间分歧如此之大,就有必要对魏国建立的时间进行重新考证。其实关于魏国建立的时间,史书记载甚明。三国志武帝纪注引汉献帝诏书载“是以往者初开魏国,赐君土宇,惧君之违命,虑君之固辞,故且怀志屈意,封君为上公”。148按汉献帝发此诏书的时间为建安二十一年,目的是封曹操为魏王。汉献帝提到往昔建立魏国时,“虑君之固辞”,作为折中方案,封曹操为“上公”,即魏公。曹操于建安十八年五月被封魏公,三国志武帝纪建安十八年条记载明确。又根据上述诏书说魏国建立时,汉献帝封曹操为魏公,可
5、以推断魏国建立和曹操封魏公应是同步进行,都为建安十八年五月。另三国志武帝纪注引魏氏春秋载建安十八年曹操封魏公后的十一月“以荀攸为尚书令”,CH42又根据三国志荀攸传“魏国初建,为尚书令,1324更可佐证魏国建立时间为建安十八年无疑。此外,南朝梁人萧子显所著南齐书卷十一“乐志”中载“建安十八年,魏国初建,侍中王粲作登歌安世诗,o4178可知在距三国不远的南朝,土人己然认为魏国建立的时间为建安十八年。所以吕思勉先生把曹操封魏王的建安二十一年,确定为魏国建立的时间是明显错误的。而高敏先生对魏国建立时间推断虽然正确,但魏国建立时间和曹操封公同步进行,都可确定于建安十八年的事实,显然更具有说服力。二、校
6、事制度出现和魏国建立的关系魏国建立时间为建安十八年,又由上述三国志徐邈传所载内容可知,校事制度此时已经见于史册。故高敏先生认为“曹操始设校事官确在其始封魏公的建安十八年五月后不久”,279即先生认为魏国的建立与校事制度的出现应该同步。另据资治通鉴卷七十三魏纪五“明帝青龙三年”条注载“魏武建国,制校事,使察群下,52310可知胡三省也认为魏国的建立和校事制度的出现同步。此外,由于吕思勉先生认为魏国建立为建安二十一年,所以他断言校事制度以此为开端,到齐王曹芳嘉平年间废除,“魏之任校事约历四十年”。:3868由以上各家观点可知,不管魏国建立于哪一年,至少在魏国建立和校事制度的出现应为同步这一问题上,
7、古今学者的观点无疑是一致的。但关于校事制度出现的时间与魏国的建立同步或几乎同步这一观点,笔者却不敢苟同。据太平御览职官部引魏略载:“抚军都尉,秩比二千石,本校事官。始太祖欲广耳目,使卢洪、赵达二人主刺举,洪、达多所陷入,故于时军中为之语日:不畏曹公,但畏卢洪;洪尚可,赵达杀我。61144“抚军都尉”为军事官职,可知“校事官”的最早设立应该是在军队中。又晋书何曾传有“嘉平中,(何曾)为司隶校尉。抚军校事尹模凭宠作威,奸利盈积,朝野畏惮,莫敢言者”,7955可知即便是后来校事官监察范围扩大,但校事官领“抚军”名号这一制度,一直持续到校事制度被废除的嘉平年间。关于“抚军都尉”名号和校事官的关系问题,
8、高敏先生在曹魏与孙吴“校事”官考略一文中指出抚军都尉“后来扩展及于官府,就不再以抚军都尉命名了,故史籍中不见任何人曾担任抚军都尉之职者”,即后来校事官和抚军都尉名号就分开了。但根据上面提及的晋书何曾传中抚军校事尹模,可知抚军都尉一职一直由校事官领任。虽然后来抚军都尉史书记载甚少,但两者并没有分开。故高敏先生所言恐误。当然,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曹公”一词。魏国建立之后,曹操所控地区对其本人的称谓均改为“魏公”或“魏王”,此现象在三国志魏志及资治通鉴皆是如此。而太平御览所载内容中却称曹操为“曹公”,显然这与建安十八年魏国建立后,曹操己封“魏公”这一事实互相矛盾。如果校事制度可确定于建安十八年的话
9、,那么解决这一矛盾只有两种解释。一方面,可能是魏略记载出现错误;又根据廿二史札记卷六有“三国志书法”条“蜀、吴二志,凡与曹魏相涉者,必日曹公,日魏文帝,日魏明帝,以见魏非其与国也”,8121可以推测另一方面,可能是魏略出自吴、蜀二国史官之手。但事实上魏略是曹魏郎中鱼豢所著,故鱼豢作魏略时,不会向吴蜀那样,于建安十八年之后依然称曹操为“曹公”;又鱼豢所作魏略为曹魏当代史,所以其必然会在写史时极其小心谨慎,绝对会避免因记错曹操称谓而引来的杀头之罪。那么排除以上两种可能,魏略出现“曹公”字样的合理性就只有一个解释了,那就是曹操在未封“魏公”之前,校事制度就已经存在于曹魏政权之中。还有一则史料可以佐证
10、校事制度出现在建安十八年以前。三国志程昱传载程昱要求废除校事制度时说“初无校事之官干与庶政者也。昔武皇帝大业草创,众官未备,而军旅勤苦,民心不安,乃有小罪,不可不察,故置校事”。C1343O按此处“众官未备”是校事制度建立的一个重要背景原因。但建安十八年五月曹操封魏公不久的十一月,魏国就初设尚书、侍中、六卿。并且三国志武帝纪注引魏氏春秋载此事“以荀攸为尚书令,凉茂为仆射,毛圻、崔琰、常林、徐奕、何夔为尚书,王粲、杜袭、卫觊、和洽为侍中”,CU42记载具体官职及官员甚详,故亦可说明校事制度出现在魏国建立之前。三、校事制度出现的时间校事制度出现的明确时间虽然史籍无载,但根据前面所引三国志程昱传所载
11、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校事制度创立的一个重要背景就是“大业草创,众官未备,而军旅勤苦,民心不安”。“大业草创”一词,三国志使用仅此一处,所以使得曹操“大业草创”具体为何时就极具抽象性。但三国志崔琰传注引张燔汉纪载“帝初都许,融(孔融)以为宜略依旧制,定王畿,正司隶所部为千里之封,乃引公卿上书言其义。是时天下草创,曹、袁之权未分,融所建明,不识时务”。1372这里的“天下草创”与上面程昱所说“大业草创”情形甚为相似,故可就此条对“大业草创”的时间进行推断。按此处“帝初都许”应指建安元年汉献帝迁都许昌一事;“天下草创”应指曹操取得“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政治优势一事。但因当时各路诸侯雄踞一方,致使“兵难
12、日起,州郡鼎沸,郊境之内,民不安业”。1466所以程昱后来在陈诉校事制度出现背景时,亦用类似的“军旅勤苦,民心不安”一语。由此可推测“天下草创”或“大业草创”应指建安元年曹操虽然在政治上取得主动性,但仍面临巨大挑战和压力这一情况。虽然曹操大业草创一事于建安元年己见雏形,但以现有史料我们还不能看出校事制度此时就己出现。依笔者看来,校事制度出现的时间应该是在建安五年官渡之战结束后。因为官渡之战胜利后,曹操“收绍书中,得许下及军中人书”。142也就是说,当曹操处于内忧外患(下面展开)的时候,其内部文武官员多有与袁绍暗中来往,游离于两强之间,以期保全生命安全者。这无疑会给曹操以重大的刺激。故而出于防范
13、军中文武出现背叛的目的,曹操在军中建立具有特务性质的校事制度也就无可厚非。我们之所以强调校事制度出现于此时,一则是官渡之战对曹操来说关系重大,任何形式的不忠行为都可能产生灾难性的后果;二是东汉末年以来,普遍出现的土人和主上不能相互信任的社会风气,对曹操用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建安五年,曹操和袁绍之间的矛盾公开转化为武力冲突。官渡之战初期,深处四战之地豫州的曹操,面临的形势极其不利。资治通鉴在记此事时说“操众少粮尽,士卒疲乏,百姓困于征赋,多叛归绍者”。42032所以在对抗袁绍的初期,曹操屡战不利,导致出现“兵不满万,伤者十二三”的情况。120与此同时,孙策听闻曹操与袁绍相持,意欲袭击许昌,只不过
14、因被刺客所杀而止。另外曹操统治内部“汝南将贼刘辟等叛应绍,略许下工120由此可见曹操当时处境极其艰难。又袁绍此时己有冀、幽、并、青四州,且拥有人口百万。故袁绍此战的目的就是消灭曹操,统一关东地区。如果曹操在此战中失败,他将面临的就是灭顶之灾。故而战争胜利的来之不易,必然会和曹操土人暗通于袁绍这一事实产生强烈反差。虽然曹操在得到这些文书之后“皆焚之”,以安人心。但依曹操“性忌”的性格,他绝对不会轻纵此事。所以校事制度的设立,依笔者看来,是曹操对官渡之战中出现大量文武谋土不忠事实的直接反应。既然北方大势己定,曹操统治集团亦趋于稳定。那么曹操更需要通过用校事制度来监视群臣,进而为其统一全国做好准备。
15、当然,曹魏校事制度的出现与这一时期的社会风气密切相关。东汉末年,董卓专政,各路诸侯以诛董卓的名义,纷纷立割据政权于关东地区。曹丕典论自序中就说当时各种割据势力“大者连郡国,中者婴城邑,小者聚阡陌,以还相吞灭工189在这一背景下,东汉末年以来的土人,频繁游走于各种割据势力之间。于是就出现了“土大夫莫不择所从,以为全身远害之计”的普遍现象。9125但割据势力之间,实力总是不断消长变化,随之而来的更是人才流动的加剧。清人赵翼说过曹操任用人才“以权术相驭。6140另外资治通鉴在提及曹操、刘表二人不能忍受祢衡一事的反应时,胡三省注“二人皆挟数用术,表则浅矣”。L41992可知曹操本就以权术而知名。所以为应对土人不能尽忠的现象,曹操充分展现了他“以术”治人的才能。故曹魏校事制度的设立,是曹操以“权术”为手段,通过杜绝军中文武迎合这种社会风气,来建立君臣之间正常统治秩序的行为。四、结束语由以上内容可知,魏国的建立和曹操封魏公同步,都为建安十八年。但校事制度出现的时间和魏国建立的时间则不是同时进行的。这一制度出现的时间应在建安十八年以前,并且通过笔者考证,它最早应该出现在建安五年官渡之战结束后。它的出现深受当时社会大背景的影响,即土人不能尽忠于主上的现象,所以曹操需要以校事制度这一“权术”控制土人。另外,曹操进行官渡之战时的艰苦形势,与其内部文武与袁绍暗通的事实,则是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