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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2304-320509-89-01-737428)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200万套、包装容器3000万套、食品级包装容器7000万套项目项目代码2304-320509-89-01-737428建设单位联系人曹进波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苑坪同安西路15号地理坐标(东经:120度36分25.056秒,北纬:31度4分53.14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6-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U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N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2、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吴行审备2023175号总投资(万元)3000.00环保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占比()1.7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7:动力单元已拆除用地(用海)面积(m2)7140.0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吴江太湖新城荒坪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吴江太湖新城莞坪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一、规划概况为全面引导苑坪社区的发展建设,保障民生建设诉求,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更好地发挥土地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
3、法律法规,特编制吴江太湖新城苑坪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经修编后的吴江太湖新城荒坪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已获吴江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现予以批后公布。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北到同安路,东到黄沙路,南到八金路,西到经一路,规划用地总面积3.16平方公里。三、规划结构本次苑坪社区规划呈“一轴、两核、两带、四区”布局结构。“一轴”指:以创业路为城市发展轴,向北连接至苏州湾软件园和云龙路,向南连接至苑南科技园和横扇;“两核”指:以农贸市场及周边规划的商业和服务业设施形成商业服务核,以北部公园和滨水商业形成休闲生态核;“两带”指:依托直渡港和三级河形成两条滨水景观带;“四区”指:形成
4、生活居住区、服务配套区、产业发展区、发展预留区。四、主要调整内容本次规划延续原吴江太湖新城荒坪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结构,规划主要对局部用地、道路进行了调整。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布坪同安西路15号属于吴江太湖新城荒坪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根据土地证,本项目属于工业用地,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表(详见附件),本项目用地即属于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存量建设用地,也符合区镇规划。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属于限制类项目,已得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经济发展局同意建设(详见附件),因此建设项目符合吴江太湖新城苑坪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其他
5、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2021年修改)之限制类和淘汰类,也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木)(苏府2007129号)之限制、禁止和淘汰类,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不属于(一)“高污染”产品名录、(二)“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三)“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经查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禁止用地。2、规划相
6、符性分析(1)与苏州市吴江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特别管理措施(试行)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特别管理措施(试行)的通知(吴政办201932号)表一中的区域发展限制性规定,本项目相关准入符合性分析见表I-Io表1-1区域发展限制性规定一序号准入条件本项目建设情况是否符合1推进企业入园进区,规划工业区(点)外原则上禁止新建工业项目。本项目位于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荒坪同安西路15号,不属于工业区范围内。本项目符合第2点准入条件。符合2规划工业区(点)外确需建设的工业项目,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存量建设用地;(2)符合区镇总体规划;(3)从严执行环
7、保要求。除执行特别管理措施各项要求外,还须做到:无接管条件区域,禁止建设有工业废水产生的项目;禁止建设排放有毒有害、恶臭等气体产生的项目;禁止建设废旧资源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位于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莞坪同安西路15号,不属于工业区范围内。本项目符合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存量建设用地;符合区镇总体规划;无工业废水产生;无有毒有害、恶臭等气体产生;不属于废旧资源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符合3太湖一级保护区按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各项要求执行;沿太湖300米、沿太浦河50米范围内禁止新建工业项目。本项目位于太湖一级保护区,距西侧太湖约1.6km,距离南侧太浦河约8.2kmO符合4居民住宅、学校、
8、医院等环境敏感点5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工业项目。本项目生产车间50米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符合5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工业区,禁止建设有工业废水排放或厂区员工超过200人的项目;新建企业生活污水须集中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吴江区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尾水排入京杭大运河。符合建设项目限制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特别管理措施(试行)的通知(吴政办201932号)表二、表三中的建设项目限制性规定,木项目相关准入符合性分析见表1-2和表l-3o表12建设项目限制性规定(禁止类)一序号项目类别本项目建设情况是否符合1
9、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苑坪同安西路15号,不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2彩涂板生产加工项目项目不涉及符合3采用磷化、含铝钝化的表面处理工艺;有废水产生的单纯表面处理加工项目项目不涉及符合4岩棉生产加工项目项目不涉及符合5废布造粒、废泡沫造粒生产加工项目项目不涉及符合6洗毛(含洗毛工段)项目项目不涉及符合7石块破碎加工项目项目不涉及符合8生物质颗粒生产加工项目项目不涉及符合9法律、法
10、规和政策明确淘汰或禁止的其他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符合表1-3建设项目限制性规定(限制类)序号业别行类准入条件备注目情项设况本建是否符合1化工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中区Q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除化工重点监测点和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及油品质量升级、结构调整以外的改扩建项目)禁止建设。/项目不涉及符合2喷水织造不得新、扩建;企业废水纳入区域性集中式中水回用污水处理厂(站)管网、污水处理厂(站)中水回用率100%,且在有处理能力和能够中水回用的条件下,可进行高档喷水织机技术改造项目。纺织行业新建项目排污总量执行“增二减一的要求;改、扩建项目排污总量不得突破原有许可量项目不涉及符合3纺织后整理(除印染
11、)在有纺织定位的工业区(点)允许建设;其他区域禁止建设。禁止新、扩建涂层项目。项目不涉及符合4阳极氧化禁止新建纯阳极氧化加工项目;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内及太浦河沿岸1公里内禁止新建含阳极氧化工段项目,其他有铝制品加工定位的工业区(点)确需新建含阳极氧化工段的项目,须区内环保基础设施完善;现有含阳极氧化加工(工段)企业,在不突破原许可量的前提下,允许工艺、设备改进。/项目不涉及符合5面装表涂须使用水性、粉末、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确需使用溶剂型涂料的项目,须距离环境敏感点300米以上;原则上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废气排放口须安装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的连续检测装置,并与区环保局联
12、网。VoCS排放实行总量控制。/项目不涉及符合6铸造按照吴江区铸造行业标准规范(吴政办2017134号)执行;使用树脂造型砂的项目距离环境敏感点不得少于200米。/项目不涉及符合7材木品工木及制加禁止新建(成套家具、高档木地板除外)/项目不涉及符合8防水建材禁止新建含沥青防水建材项目;鼓励现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不涉及符合9食品在有食品加工定位且有集中式中水回用设施的区域,允许新建;现有食品加工企业,在不突破原氮、磷排放许可量的前提下,允许改、扩建。/项目不涉及符合镇区区域特别管理措施分析,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特别管理措施(试行)的通知(吴政办201932号)表四各区镇
13、区域特别管理措施,本项目相关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14各区镇区域特别管理措:施区镇规划工业区(点)限制类项目禁止类项目备注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太湖新城三州科城苏湾技存在重大危险源(详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诩)的项目;食品生产、加工项目;制药项目;涉及金属制品打磨的项目(铝镁制品除外);工艺含有注塑、吹塑、吸塑工段的项目;I艺中含喷粉、喷塑工段和汽车4S店项目;工艺中含有印刷工段的项目。喷水织机、低档有梭织机新建、扩建项目;整浆并、加弹、复合、涂层项目;羊毛衫缩绒、化学类印花、整染及电脑切割辅料项目;化工、冶炼、铸件、电镀、地条钢项目;烟花爆竹生产项目;纯印刷项目;废丝造粒、塑料造粒及粉碎项目
14、;线路板回收加工项目;涉及铝镁制品打磨的项目;木材及木制品加工;石材及石材加工项目;新建纯注塑、吹塑、吸塑工艺的项目;工艺中含喷涂、喷漆工段的项目(喷粉、喷塑、汽车4S店除外);干粉砂浆、制砖、混凝土及其制品、水泥及其制品的生产、加工项目;鞋材生产、加工项目;粗放型食品生产、加工项目;饲料生产加工项目;铜字生产、加工项目;粗放型物流公司;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动车、废电机、废五金、废油、废船等回收、拆解项目。太湖五公里范围内的禁止引进有工业废水产生的项目;苏州湾科技城内南北快速以西,莘七线以北区域禁止引进限制类项目。区禁类目列入战性兴业力中,整限J。本镇止项如入砧略新产分类表的调为制类本项目不在工业区范围内,符合工业区(点)外确需建设的工业项目要求。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项目,属于限制类项目,己得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经济发展局同意建设。详见情况说明符合综上所欠价特别管理推(2)与第三十刍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3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建设项争施(试行)的通知(吴政办201932号)要求。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2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