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通航机场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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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域使用论1正报告书(公示稿)2024年1月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宁波前湾新区通航机场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项目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前湾新区十二塘围区内项目性质公益性()经营性()用海面积0.8979ha投资金额4126万元用海期限40年预计就业人数/人占用岸线总长度Om临近土地平均价格万元Zha自然岸线Om预计拉动区域经济产值/万元人工岸线Om填海成本万元ha其他岸线Om海域使用类型造地工程用海-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新增岸线Om用海方式面积具体用途建设填海造地0.8979ha消防救援站摘要1、项目用海基本情况宁波前湾新区通航机场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位于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区内,该区块围填海历史遗

2、留问题处理方案已获自然资源部备案(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0)35号)。宁波前湾新区通航机场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按照城市特勤消防站标准建设,新建执勤楼、宿舍楼、训练馆和门卫等业务用房,并建设室外活动场地、训练塔、绿化工程、道路照明等工程。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项目用海的海域使用类型为“造地工程用海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建设填海造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特殊用海-其他特殊用海”。宁波前湾新区通航机场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宗海总面积为0.8979公顷,用海期限为40年。项目在十二塘围涂工程区内实施建设,不占

3、用岸线,无新增岸线。2、用海必要性宁波前湾新区北部通航版块的建设工作逐步落地,通用航空机场已开工建设,区域内其他工业企业入驻较多,火灾隐患突出,新区现有消防站的覆盖半径不足以覆盖北部通航版块。本项目可充分利用十二塘区域的存量围填海进行消防救援站建设,辐射范围覆盖包括通航机场在内的整个北部工业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浙江省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宁波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相符,项目建成后能够一定程度缓解新区消防布局空白的问题,完善了现有的消防布控体系,提升区域火灾防控能力,为周边的工业企业服务,保障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项目建设十分必要。该项目位于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关于

4、“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复函”(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0)35号)范围内,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区域规划布局调整情况说明,项目区块属于其他市政设施用海区;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区域(兴慈四路至兴慈七路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稿)等规划要求。本项目利用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的已成陆区域进行消防救援站建设,符合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方向、区域控规的要求以及备案文件的需要。因此,宁波前湾新区通航机场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用海是必要的。3、资源生态影响项目用海区位于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内,属于已填成陆

5、区,外侧的十二塘海堤已于2015年建成,防潮标准为200年一遇,围区内基本丧失海域自然属性。受已建十二塘海堤阻隔作用,项目用海区块与外侧海域无水体交换,无潮流场运动及水动力作用,本项目不涉及在围堤外侧实施填海或新建涉海构筑物,故项目用海不会对围区外侧海域水动力环境产生影响。项目位于十二塘围区内,为已填成陆区,不涉及海上施工内容,因此,项目实施不会对围区外侧海域的生态产生影响。项目用海实施造成的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价值约为0.42万元/年,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价值为10.49万元。4、利益相关者本项目的利益相关者为海慧路、观海一路的用海单位慈溪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相关利益可协调。5、国土空

6、间规划符合性项目区位于历史围填海处置区、海洋发展区,不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依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项目所在海域海洋功能区划为杭州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经分析项目用海符合杭州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的主导功能定位,满足其海域使用管理要求和海洋环境保护要求,且不会对周边海洋功能区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建设消防救援站,项目建成后能提升区域火灾防控能力,更好服务周边落户企业,保障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符合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划。项目用海区不占用“划定永农”、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城镇开发边界”,项目建设不会对海洋生态红线区

7、内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6、用海合理性项目用海选址与区位条件、社会条件、自然资源、环境条件、区域生态系统及周边的用海活动均是适宜的,用海选址合理。项目用海平面布置与周边道路、规划绿化、规划区块等衔接合理,满足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区域(兴慈四路至兴慈七路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稿)要求。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湾新区分局出具了项目区块的规划条件,对海域利用率、绿地率等进行了详细的控制要求。本项目平面布局在满足上述规划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4-2014)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要求进行设计,能满足消防站使用功能,

8、平面布置合理。本项目位于十二塘围涂区内,属于已填成陆区,利用存量围填海建设消防救援站,不会对围堤以外海域水动力和冲淤环境产生影响,不占用岸线,不形成新的岸线,不会对区域海洋生态系统产生影响。本项目按照用海需求,利用已填成陆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进行消防救援站项目建设,“建设填海造地”的用海方式是合理的。项目用海面积的量算和界址点的界定符合海籍调查规范,用海面积0.8979公顷,既考虑符合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4-2014)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等相关指标要求,又能够满足消防救援站项目的实际用海需求,用海期限符合海域法相关规定及项目的实际用海需求。本项目用海面积

9、和用海期限合理。7、生态用海对策措施项目用海是十二塘围填海工程的一部分,不再对本项目另行制定生态修复措施。项目用海区生态修复措施已纳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调整稿)(2022年7月)统筹考虑,整体实施,以期达到良好的区域生态修复效果,使得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8、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在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内建设消防救援站,根据上述各项海域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项目用海可行。1概况11.1 论证工作来由11.2 论证等级和范围3.41.3 论证重点2项目用海基本情况62.1 用海项目建设内容6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92.3 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112.4 项

10、目用海需求162.5 项目用海必要性203项目所在海域概况253.1 海洋资源概况253.2 海洋生态概况254资源生态影响分析304.1 生态评估304.2 资源影响分析314.3 生态影响分析335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355.1 海域开发利用现状355.2 项目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365.3 利益相关者界定385.4 相关利益协调分析385.5 项目用海与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协调性分析396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406.1 所在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基本情况406.2 对周边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的影响分析406.3 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406.4 与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416

11、.5 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427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437.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437.2 用海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457.3 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477.4 占用岸线合理性分析477.5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477.6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538生态用海对策措施548.1 生态用海对策548.2 生态保护修复措施.5591口1匕*61概况1.l论证工作来由(1)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情况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位于新区东北部,东起四灶浦、西至陆中湾围涂工程已围部分西直堤,南起十一塘、北至钱塘江规划治导线外潮间带。该围涂工程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2015年9月完工。在围填海历史调查前,已完成

12、2个护岸保滩工程的公共用海备窠登记,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有12个图斑,面积2852.0304公顷。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号)等文件要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用海需组织编制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的生态评估报告和生态修复方案,形成具体处理方案,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省政府同意后,由省自然资源厅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全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后,纳入处理方案项目的用海审批权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报省政府批准的

13、项目用海,由项目建设主体或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现行审批程序上报围填海申请或出让方案,由县(市、区)政府出具审查意见并附生态评估工作和相关处置工作情况报告等材料,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省政府批准。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项目生态评估报告(以下简称“生态评估报告”)和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生态修复方案”)已于2019年5月通过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以下简称“处理方案”)已于2020年2月10日完成了自然资源部备案(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0)35号)。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窠

14、批复后,因区域内拟建杭州湾新区通用机场项目场址优化调整,十二塘区域内规划布局需同步进行调整,调整后,区域生态修复内容、面积、投资均有增加,2021年2月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按照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关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复函(自然资源海域海岛函(2020)35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1790号)文件要求,将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区域规划布局调整情况说明报送备案。同时,十二塘围涂工程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在原方案基础上进行了局部调整,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完成了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调整报告,于2021年5月28日通过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后于2021年9月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及自然资源部东海局进行了报备。(2)宁波前湾新区通航机场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论证工作来由前湾新区是全省“四大建设”(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的标志性、战略性改革开放大平台,入选首批浙江省级高能级战略平台培育名单,是唯一被赋予代表浙江建设沪浙高水平合作示范区使命的新区,被长江三角洲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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