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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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朱党生签发水总环移(2017) 1149号(沈凤生已阅)水规总院关于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意见的报告水利部:2017年10月15日,我院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川向灌司(2017)40号文报送水利部的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审查。会后,编制单位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对报告书进行了修订。经复核,基本同意该报告书。现将审查意见报上,请核批。附件:1.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意见2.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规总院2017年11月IO日附件1四

2、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意见向家坝灌区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和云南省东北部低山丘陵区,是向家坝水电站工程综合开发利用任务确定的配套工程,是长江流域综合规划确定的重要水资源配置工程,也是四川省政府批复的四川省水资源开发总体规划和四川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确定的大型灌区工程。灌区从向家坝水电站坝上集中引水,通过南、北总干渠和渠系工程向金沙江两岸灌区和城乡供水。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业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发改农经(2015)774号)。北总干渠一期工程开发任务为农业灌溉、城乡生活及工业供水。供水范围包括宜宾市屏山县、翠屏区、宜宾县、南溪区、江安县,泸州市江阳区及

3、自贡市富顺县、沿滩区等共70个乡镇,设计灌溉面积为198.57万亩,并向紧邻灌区的自贡、内江、隆昌等城市补水。北总干渠一期工程灌区供水量为8.47亿立方米。北总干渠建设取水隧洞出口至江泸干渠段(10+17967+289),按终期规模一次建成,渠首设计流量98立方米每秒。北总干渠一期工程的建设内容为建设北总干渠渠首至江泸干渠分水口段,同时建设江泸干渠、邱场分干渠、永兴分干渠,真溪支渠等19条支渠和6条水库充水渠,新建渠道总长373.56公里;新建供水管道2条,总长度80.23公里;改扩建现有水库渠道5条,总长约47.07公里;沿渠新建隧洞、渡槽、倒虹吸、暗渠、水闸、涵洞等主要建筑物共计1702处

4、(座)。本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1751.79万立方米,回填利用572.41万立方米,工程征占地总面积1775.27公顷,其中永久征收土地552.10公顷,临时占用土地1223.17公顷。工程施工总工期54个月,工程静态总投资141.39亿元,总投资143.70亿元,其中土建投资76.23亿元。工程区位于四川盆地中南部及边缘地带,金沙江、长江北岸,地貌单元为丘陵低中山。气候类型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降雨量891.51234.7毫米,年平均风速0.81.6米每秒。土壤类型主要有紫色土、黄壤土、水稻土、潮土等。植被类型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林草覆盖率53.9%。项目区水土流失以轻度水力侵蚀为

5、主,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国函(2015)16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川府函(2016)250号),项目区涉及的宜宾县属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部分市县涉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2017年10月15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召开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四川省水利厅,自贡市水务局、内江市水务局、泸州市水务局、宜宾市水务局,建设单位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主体工程设计及方案编制单位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的代表。会议特邀

6、了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项目区影像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对于项目背景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对报告书内容的汇报,进行了认真讨论。会后,方案编制单位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复核,基本同意该报告书,主要审查意见如下:一、水土保持评价(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评价结论。项目区涉及国家级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且无法避让,可通过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减轻水土流失影响,不存在工程建设的重大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线路比选方案的水土保持评价结论。报告书对部分工程线路主体工程推荐方案与比

7、选方案,从扰动地表和植被面积、土石方量、弃渣量等方面进行了评价。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主体工程推荐的方案均优于比选方案。(三)基本同意对工程征占地、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水土保持评价结论。初步设计阶段应商主体工程设计,进一步优化隧洞进出口开挖方案,尽可能采用提前支护进洞方案,减少开挖量和陡坡面,加强植被和生态保护。(四)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的护坡、截(排)水沟等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分析评价结论。二、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816.98公顷。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时段、方法和结论。经预测,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1816.98公顷;弃渣总量1695.38万立方米;

8、预测时段内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127.93万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18.11万吨;预测结果表明,主体工程区、弃渣场区、交通道路区是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四、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及相应的防治目标值,其中扰动土地整治率为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拦渣率为95%,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9%,林草覆盖率为27%。五、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措施总体布局(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根据工程布置及施工扰动特点划分为主体工程区、工程永久办公生活区、弃渣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交通道路区、专项设施迁建区。(一)基本同意本阶段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措施

9、总体布局。六、分区水土保持措施布设(一)基本同意确定的弃渣场和排洪工程、拦渣工程、植被恢复与建设工程级别及设计标准。弃渣场级别为45级,相应排洪工程级别为45级,拦渣工程级别均为5级;植被恢复与建设工程级别:工程永久办公生活区为1级,北总干渠、干渠、分干渠和管道工程区及永久道路区为2级,永兴分干渠、支渠工程区及临时占地区域为3级。4级弃渣场设计排洪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标准为50年一遇;5级弃渣场设计排洪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标准为30年一遇;弃渣场截(排)水设计标准采用5年一遇10分钟短历时设计暴雨。(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区隧洞、倒虹吸、渡槽等建筑物区种植灌草绿化。明渠石质马道平台布设种植槽

10、种植攀缘植物和灌木进行防护,渠道土质边坡种植灌草防护,渠道两侧管理范围采取乔灌草植物防护措施。(三)基本同意工程永久生产生活区采取乔灌草结合的绿化措施。(四)基本同意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期周边开挖临时排水沟、末端布设沉沙函,施工完成后采取土地整治、恢复植被措施。(五)弃渣场区1 .基本同意弃渣场选址和堆置方案。鉴于线性工程弃渣量大、弃渣场数量多,初步设计阶段应会同施工、移民征地专业进一步确定并落实弃渣场位置;查明弃渣组成成分,进一步补充弃渣场地质勘查工作,复核弃渣场边坡稳定计算参数,根据边坡稳定计算结果复核堆置方案。2 .基本同意弃渣场拦挡、排洪排水等工程措施及弃渣前表土剥离并临时防护措施,施工

11、结束后采取土地整治与植被恢复措施。(六)基本同意道路施工期路基下边坡坡脚的临时拦挡措施,永久道路外侧栽植行道树、边坡撒播草籽的防护措施,以及施工道路使用结束后采取的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措施。(七)基本同意专项设施迁建区采取的土地整治及植被恢复措施。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专项设施迁建方案进一步复核水土保持措施。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及水土保持施工进度安排。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本项目监测时段为从施工准备期至设计水平年;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扰动土地情况、弃土(石、渣)情况、水土流失情况、水土保持措施等;监测方法采取定位监测、调查监测、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工

12、程管理内容。十、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经核定,本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投资为24685.6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0755.38万元,植物措施4638.95万元,监测措施509.38万元,临时工程1616.25万元,独立费用2984.60万元,基本预备费2050.4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130.66万元。十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结果。按本报告书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可恢复林草植被586.51公顷,可减少水土流失量113.73万吨。本技术审查意见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水规总院办公室2017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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