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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自用橇装柴油加油机项目项目代码2303-450700-89-01-21180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钦州市西环路8号地理坐标(108度35分2。594秒,21度58分18.46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119-加油、加气站-城市建成区新建、扩建加油站”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钦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0环保
2、投资(万元)8环保投资占比(%)26.67施工工期2023年9月-2023年9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in?)4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 .规划名称:钦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2 .审查单位: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钦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的决议(2012年7月27日钦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划境响价况规环影评情无。划规环影评规及划境响根据钦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见附图5)可知,项目占地为其他公共设施用地,根据产权证可知,该用地属于办公、工业用地。本项目属于自建
3、撬装加油站不对外销售,撬装加油站可以在公共设施用地上建设,因此项目用符性析 价合分他合分斤其符性机地符合钦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要求。一、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根据本报告分析可知,采取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能达标排放或得到有效的处置处理。根据本报告论证可知,营运期噪声排放在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和4类标准要求,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停车场内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后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对地表水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卸油和加油产生的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厂
4、区分区防渗拟采取相关的防渗措施,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不大;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含油抹布、油罐清洗油泥、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每日清运;含油抹布、油罐清洗油泥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废收集资质的清洗单位处置,站内不是暂存间,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三废”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所在地区不属于特殊保护地区、社会关注地区、生态脆弱区和特殊地貌景区,经实地踏勘,评价区内无重点保护文物、古迹、植物、动物及人文景观等,项目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和林地,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涉及生态红线。综合上述,从环境角度分析,该项目选址合理。二、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5、录(2019年本)(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改建项目,也不属于鼓励类改建项目,为允许项目,同时项目也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范围内,其主要设备不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或限制使用行列。项目已于2023年3月25日在钦州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为2303-450700-89-01-211800,备案证明见附件2,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三、“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6、实施意见的通知(钦政发(2021)13号),钦州市全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61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3类,实施分类管控。陆域: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划定优先保护单元31个;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钦州港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划定重点管控单元26个;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划定一般管控单元4个。根据钦州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详见附图6
7、),项目位于钦南区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作为重点管控单元应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1)项目与钦州市生态环境准入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项目与钦州市生态环境准入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详见表I-Io表1-1项目与钦州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相符性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等具有法律地位,有管理
8、条例、规定、办法管控的各类保护地,其管控要求原则上按照各类保护地的现行规定进行管理,重叠区域以最严格的要求进行管理。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各类自然保护地,还应执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类开发活动的准入及管控规定和要求。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等具有法律地位,有管理条例、规定、办法管控的各类保护地。符合2.红树林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进行管理。开展红树林修复要依法依规进行,并符合红树林资源保护规划等相关要求。项目不涉及红树林资源保护区。符合3.重要湿地依据广西壮族自
9、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进行管理。项目不涉及重要湿地保护区。符合4.禁止城镇和工业发展占用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及生态环境极为敏感地区,对已有的工业企业逐步搬迁,减缓城镇空间和生态空间叠加布局对生态空间的破坏和侵占程度。禁止在水源保护区、湿地、永久基本农田、陡坡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地区建设和开发,严格限制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核心区人类活动;严格限制“两高一资”产业在十万大山、五皇山、六万大山、茅尾海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及水源涵养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鼓励项目不占用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及生态环境极为敏感地区,不在湿地、永久基本农田、陡坡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地区建设和开发,不涉及十万大山、五皇山、六
10、万大山、茅尾海等生物符合发展生态保护型旅游业、生态农业,统筹推进特色农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多样性保护区及水源涵养区。5.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坚持培育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严格审批,防止新增落后产能。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遏制高耗能产业无序发展和低水平扩张。项目为撬装加油站项目,项目不涉及“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不属于高耗能产业。符合6.全市产业准入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钦防一体化产业协同发展限制布局清单(工业类2021年版)的通知(桂政办函(20214号)要求,限制布局炼铁、炼钢、铝冶炼、平板玻璃制造。项目为自建撬装加油站项目,项目不
11、涉及炼铁、炼钢、铝冶炼、平板玻璃制造符合7.新建、扩建的石化、化工、焦化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项目为自建撬装加油站项目,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的石化、化工、焦化项目符合8.海洋开发和海岸开发各类活动,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标准不低于35%、无居民海岛岸线长度保有率标准不低于85%o项目不涉及海洋开发和海岸开发各类活动。符合9.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完善围填海总量管控,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全面清理非法占用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围填海项目。项目不在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12、内。符合1().科学论证在三娘湾海洋保护区、茅尾海中部海洋保护区及周边区域的开发利用活动,严格落实保护区管理要求。项目不在三娘湾海洋保护区、茅尾海中部海洋保护区及周边区域内。符合1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海洋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规范设置和监管入海排污口。禁止采挖海砂、设置直排污口及其他破坏河口生态功能的开发活动。项目为自建撬装加油站项目,不涉及生海产洋项国土空间规划、采挖海砂、设置直排污口及其他破坏河口生态功能的开发活动符合12.严禁圈占沙滩和红树林,禁止红树林海岸带内陆采石等破坏性活动。对红树林、海草床、滨海湿地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及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的生
13、境保护,加大滨海湿地的保护和修复力度。禁止红树林海岸带内陆采石等破坏性活动。项目不涉及沙滩和红树林区域。符合13.严格用途管制,坚持陆海统筹,严禁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在滨海湿地布局,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为自建撬装加油站项目,项目为鼓励类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落实钦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以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制糖、酒精、有色金属、化工、铁合金、氮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印项目为自建撬装加油站项目,项目不涉及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垃符合刷、垃圾填埋等行业
14、为重点,全面推进行业达标排放改造。新建、改建、扩建的制浆造纸、印染、纺织、煤化工、石化、煤电等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区域总量内的要求1确保环境质量达标。圾焚烧、制糖、酒精、有色金属、化工、铁合金、氮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印刷、垃圾填埋等行业。2.推进全市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提高工业企业水循环利用率,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实施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推进深海排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停车场内现有的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
15、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和河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3.开展陆海统筹流域治理,深化钦江、大风江、茅岭江、南流江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钦江、南流江流域切实开展截污、拔污、清污、治污专项行动,以“控磷除氮”为重点,抓好养殖、生活、工业、农业面源等污染综合治理和河道生态修夏。全面开展茅尾海、钦州湾等重点海域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用海抽砂行为,优化茅尾海等海域养殖规划布局,整治非法养殖。完善钦州港区污水截流及雨污分流、海上水产养殖尾水整治。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停车场内现有的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和河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不涉及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和河道生态修复。符合4.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建立健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污水处理设施应增加脱氮、除磷工序。持续推进市、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停车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