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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第一篇: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工作票证)制度一、目的为严格危险作业管理,避免在危险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能力不匹配,监护不力,操作不当,管理和防范措施不到位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公司财产受损和人员伤亡,特制定本制度。二、职责1、由主管部门和执行部门(单位)共同对所从事的危险作业活动负责。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审批和监督。3、项目主管负责对整个作业活动过程现场管理。三、程序和要求(一)、危险作业分类1、高空作业2、容器内作业3、重点防火部位的动火作业4、压力容器检修5、电气作业6、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二)、危险作业申报1、危险作业由下达任务的部门和执行部门(
2、单位)共同填写“危险作业审批单”,办理“危险作业工作票(证)”方可进行作业。在填写“危险作业审批单”和“危险作业工作票(证)”时,必须详细填写以下内容:a危险作业申请单位、作业地点和作业时间b简要描述作业内容,要求反映出危险作业情况c指定现场指挥和监护人,并对该作业活动现场负全责。2、“危险作业审批单”和“危险作业工作票(证)”应由该项工作的技术负责人承担报批工作。4、项目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审核以上内容并签名表示同意进行作业,有其他意见必须明确注明。部门负责人不在公司时,可委托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替代行使其职权。5、在一般施工作业过程中,由于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产生新的危险作业内容或原定防护
3、措施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重新进行申报。(三)危险作业审批和管理1、“危险作业审批单”、“危险作业工作票(证)”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实施。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按审批要求执行。2、安全管理部门要不定期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按要求执行必须立即纠正。3、在本制度执行的过程中,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负责人应采取紧急安全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安全管理部门。4、安全管理部门应迅速将危险情况报告主管领导。5、危险作业现场周围,要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施工重地,闲人免进”、“严禁烟火”、“非现场人员不得入内”、“当心触电等。6、危险作业现场
4、,必须设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测量仪器、消防器材、防护用品和急救物品等。7、危险作业除按规定办理手续外,项目或部门负责人要在作业前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交待现场情况,明确现场职责及所采取的各项安全措施,并对现场做认真检查,确认现场安全、可靠后方可施工。四、危险作业过程1、持票人要将填好的工作票的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做详细交代。2、工作票,应在开工前由工作负责人或熟悉情况的人送到值班现场。3、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到施工现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代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4、在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带电部位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在未得
5、到工作负责人的开工命令前,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工作。5、值班人员在接到“危险作业审批单”、“危险作业工作票(证)”后,要认真查清审批单或工作票填写是否符合规定,(如发现任何一项错误,立即停止作业,重新签订审批单或工作票)在确定无误后,方可进行相应操作。6、开工后,工作负责人不允许任何一方随意更改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如需变动时,应取得对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7、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8、如需扩大工作任务或变更增设安全措施时,必须结束旧工作票,填写新工作票,重新履行许可手续。9、工作间断时,工作所有人员必须从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
6、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10、无工作负责人带领,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11、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值班人员不准对施工设备进行任何操作。12、值班人员在接到“危险作业审批单”、“危险作业工作票(证)”回执单后,在确定无误后,方可进行相应操作,即危险作业结束。五、“危险作业审批单”和“危险作业工作票(证)”保存各部门审批的“危险作业审批单”和“危险作业工作票(证)”由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随时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审核。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一.工程危险作业制度1、从事施工、养护作业的部门必须到管段交警、路政部门办理施工安全审批手续。2、办理施工安全管理审批手续时施工单位应递交申请,
7、并提供以下资料:施工申请书;施工现场示意图、施工管理方案、标志标牌设置示意图和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及施工安全标志标牌的清单;施工人员身份证、驾驶证、施工车辆行使证、人员及车辆明细及状况表复印件;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姓名和联系方式。3、在从事施工、养护作业单位实行一张表格共同审批,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必须自觉接受路政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施工中发现有交通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必须根据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予以及时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将责令停工整顿,进行处罚,收回施工许可证、临时施工证。4、施工单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应在规定竣工前三天向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获准后办
8、理延期手续。5、除特殊情况外,严禁夜间施工作业。6、施工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有效、且必须办理临时施工证,实行一车一证。施工车辆必须在施工区域内有序停放和装卸货物,严禁随意调头、逆行、违章停车。用于施工作业的工具、材料必须放置在施工区域内或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安全的场所。7、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着安全标志服、戴安全标志帽、有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警戒。8、严禁用货车接送施工人员,严禁施工人员随意横穿高速公路或在非施工路段行走。9、占道施工必须按规定设置标志和设施。标志有:作业标志、窄路标志、限速标志、解除限速标志。设施有:导向标、路拦、锥行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等。当任务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
9、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二、危险作业范围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4、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5、带电作业;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7、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8、其它危险作业。三、危险作业审批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日常维修工作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请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施行。2、
10、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施工人员需报请队长同意方可施工。3、危险作业的部门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项目经理批准。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部门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四、危险作业的实施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部门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2、作业前,项目经理或队长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
11、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6、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7、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第三篇: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一、根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二、危险作业的定义:凡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其他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称为危险作业。
12、三、危险作业的范围:1、高处作业;2、带电作业;3、禁火区内或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4、爆破或有爆炸、燃烧危险的作业;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6、清仓、清库作业;7、符合危险作业的定义的其它作业。四、危险作业规定1、凡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2、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特别危险作业由公司领导审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项目领导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施工部领导审批。3、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数据,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13、4、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五、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及权限。1、进行危险作业,应有申请作业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经安全部门负责人现场检查,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2、危险作业的审批权限。高处作业由班组领导(兼职安全员)或安全员审批;在轻质物面上的作业(彩钢瓦顶等)由栋号长或部门主管审批;禁火区或忌火设备、工器具、油桶、电气室等易燃场所进行明火作业,
14、由项目安全部门审批;有中毒或跌落深埋、窒息等危险作业(清仓、清罐、清库)检查和维修,由安全部门审批;带电作业由施工部安全员审查报项目审批;爆破或易燃、易爆场所(氧气乙燃瓶库等)动用火种、电气焊由项目安全部审查,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审批;六、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年满18周岁;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4、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不准吃速效感冒药、苯海拉明、非那根等能使人打瞌睡、困倦或精神不振的镇静剂药物。七、危险作业安全要求1、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2、作业区
15、域内要整洁,道路要畅通,要有明显标志或告示;3、作业完成后应进行现场整理和清点,并及时向审批部门报告。第四篇:10.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危险作业书面告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岗位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危险相关信息的沟通及传递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项目部所属单位及人员(包括协作队伍、劳务合同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等)应认真执行本制度。第二章危险岗位第三条根据本标段的部分岗位作业可能造成操作者本人及他人伤害的情况,列举其主要危险岗位有:1、电工作业;电焊工作业;起重工作业;登高架设(架子工)作业;爆破作业;场内机动车辆操作;锅炉司炉操作;压力容器操作;悬臂模板操作;移动模架操作;旋挖钻机操作;小型旋转、碾压机具操作等均为危险岗位。2、高边坡、开挖等区域施工作业的岗位均为危险岗位。第三章操作规程第四条从事危险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五条在危险岗位上作业前,应先熟知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施工工序、机械设备、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因素,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到应知应会。第六条在危险岗位上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