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实施方案.docx(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2022年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实施方案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兽医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障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任务(一)任务来源。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确定2022年工作目标任务。(二)任务数量1 .自治区任务。2022年承担自治区级监督抽查畜牧产品样品批次,即县级快速检测130批次。抽样单位和检测单位均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协助完成,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并按时上报监测结果到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报至农业农村局。2 .任务。2022年承担下达检测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1500批次,即县级快速检测1500批次。抽样单位和检测单位均为10个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并按时上报监测结果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最后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规定汇总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报至农业农村局。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二、抽样和检测要求(一)抽样要求。样品抽取要求覆盖辖区所有无公害畜牧养殖基地、生猪出口或储备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等,尽可能涵盖辖区内不同的养殖场(
3、户),使辖区内养殖场(户)轮流抽检。养殖场(户)抽样畜牧样品同一个产地一次最多可抽1个,猪尿样品最多可抽3个。除后续跟踪抽样外,不应对同一采样点重复抽样。从养殖场(户)抽取的样品数量应超过抽样总数的三分之一。抽取样品的数量及质量应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每份猪肉样品(净瘦肉)抽样量约600g,平均分成3份,每份约200g。各任务承担单位应如实完整填写抽样工作单。(二)检测依据及判定标准。检测及判定标准依照快速检测试剂卡(盒)产品说明。三、时间安排(一)抽样检测时间。抽样单位和检测单位可自行安排抽检进度,在重大节日期间应重点抽检。(二)监测结果报送时间。各检测单位应分别于3月5日、6月5日、9月5日
4、、11月5日前,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快速检测结果和填写完善的抽样工作单第一页报送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联系方式结果报送、监测业务和技术问题,请联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电子邮箱:XX。五、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对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及时排查农业生产中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农民脱贫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各检测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要建立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实际,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分解落实每项工作任务,确保监测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二)及时上报数据,强化信息报送。各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监测计划要求的时间节点和程序上报监测结果和有关信息,并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监测数据材料,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引用和对外发布监测结果。(三)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知识普及。各任务单位在开展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活动时,还要逐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畜牧产品安全知识,积极参与甚至配合我们的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