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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就业办公室职责1、学院招生工作(1)根据学院确定的招生规模,拟定各类招生的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院领导审批后,积极联系全国各省(区、市)落实招生计划,按各省(区、市)招办的要求上报招生计划,拟定招生章程并上报。(2)拟定学院招生简章、广告宣传等资料,作好招生广告的刊登、宣传工作。(3)负责学院高招、中招的录取及补录工作,新生入学报到后的核对、统计、上报工作。(4)负责对考生及家长的招生咨询、就业推荐,做好解答工作,负责本院高职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宣传及组织报名工作。2、学院就业工作(1)制定全院学生就业政策、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工作日程安排,全面负责学生就业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
2、实施。(2)组织开展学生职业指导、教育、咨询、服务工作。明确职业指导的目标,构建职业指导工作体系、制订职业指导教学计划、加强专职职业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业指导,使我院职业指导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全程化。同时对各教学系的职业指导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3)加强对外联络,拓宽并构建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市场。(4)认真组织毕业生参加院内外的“供需见面双选交流会”。(5)负责向用人单位介绍、推荐毕业生,并根据各专业就业需求情况组织多种形式的“双向选择会”。(6)负责汇总上报生源信息、就业方案等有关工作。(7)负责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8)负责组织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做好政策规定期限内毕业生的改派服务工作。(9)负责办理、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负责处理毕业生就业的有关遗留问题。(10)组织、协调各教学系的学生就业工作,定期培训各系就业工作人员及班主任。(11)积极开展就业调研工作,了解毕业生状态及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向学院和有关部门反馈专业设置、课程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信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