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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03.220.40CCSR44T/CPHA中国港口协会团体标准T/CPHA112022港口集装箱智能理货技术要求Technicalrequirementsforterminalintelligenttallyingofcontainer2023-01-01 实施2022-11-01发布中国港口协会发布目次前言11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智能理货系统构成25一般要求36信息采集设备47识别系统48数据传输59数据管理510数据接口6附录A(资料性)系融本;耀图11参考文献12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
2、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港口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上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连云港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滤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宏伟、梁万敏、汪德贵、盒建北、E蝇咸、谢树鸿、谢泽彪、赵健宇、李东、万柏玲、郭宜谨、陈晓荣、董人双、钟伟、王东俊港口集装箱智能理货技术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港口集装箱智能理货系统构成、一般要求、信息采集设备、识别系统、摊传输、数据管理和数据接口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港口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装卸集装箱时的智能理货。2规范性引用文件
3、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T1836集装箱代码、识S厢标记GB/T11601集装箱进出港站检有交接要求GB/T17272.1集装箱在船舶上的信息箱位坐标代码GB/T2507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6806(所有部分)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工业控制计算机基本平台GB/T28181公共安全视颜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30094工业以太网交换机技术规范GB/T3
4、7025信息安全技术物联网数据传输安全技术要求GA/T1211安全防范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JTS217港口设备安装工程技术规范JTJ244港口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T1317理货行业0艮务规范T/CPHA12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自动识别系统技术要求3术语和定义、缩略语3.1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1智能理货系统(intelligenttallyingsystem)运用视觉识别技术对岸边集装箱信息进行采集、管理和处理,实现集装箱理货的信息系统。3.1.2智能理货员(intelligencetallyman)负责智能理货系统理货作业信息审核、确认的人员。3.1.3
5、生一位置(locationofcontaineronthetruck)集装箱在集装箱荤引车上的位置。3. 1.4无资料箱(containernotonthelist)装卸船作业过程中,缺乏理货依据,待确认的集装箱。3.2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CCTV视频监控(Closed-CircuitTelevision)DB-数据库(DataBase)FTP一文件传输协议(FileTransferProtocol)MQ-消息队列(MessageQueue)RFID-t频识别(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4智能理货系统构成4. 1智育鹿货条充(以下除法充)绢领三Ie17
6、标引序号说明:I-智能理货系统;2数据接口;3其它系统;4一数据管理;5数据传输;6识别系统;7信息采集设备。4.2 系统基本配置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系统基本配置序号子系统名称配置内容配置要求1信息采集设备摄像机2室外电控箱O3工业控制计算机-4交换机5识别系统箱号、箱型尺寸-6集装箱牵引车号7车上位置-8船箱位-9箱损O10箱门朝向11铅封O12危险品标志-13特殊作业O14数据传输-15数据管理-16数据接口码头操作系统17理货业务系统18口岸平台O19船公司/船代O注:.表示必选的配置;。表示可选的配置.4.3 系统基本流程可参见附录A。5一般要求5. 1理货机构应编制智能理货作业时的
7、安全操作规程。5.2系统应具备良好的稳定性、可扩展性、易管理和操作性。5. 3智能理货的业务规程参照T/CTA001的有关规定。5.4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以下简称岸桥)信息采集设备布置应符合JTS217和JTJ244的有关规定,其工作环境条件应符合T/CPHA12的有关规定。5. 5网络传输应满足以下要求: 建立网络安全机制,网络安全设计符合GB/T25070的有关规定; 网络传输链路冗余配置; 网络传输带宽满足实时作业视频回传。5.6 系统登录应进行身份验证。5.7 系统应具备用户信息和用户权限管理功能。5.8 系统出现下列情况时,应提醒智能理货员: 作业岸桥与计划岸桥不一致; 箱号、箱型尺寸
8、比对不一致; 集装箱牵引车号比对不一致; 船箱位比对不一致; 提交码头操作系统失败; 识别系统未能识别到理货作业信息。5.9 理货机构应建立突发情况应急预案。5. 10当系统、网络、设备等出现故障时,理货机构应启动应急预案。6信息采集设备6. 1摄像机7. 1.1摄像机布置6.1.1.1采集集装箱箱号、箱信息的摄像机布置应符合T/CPHA12的有关规定。6.1.1.2采集集装箱牵引车号、车上位置的摄像机宜布置在岸桥联系梁。6.1.1.3采集、扫描船箱位的摄像机布置可参照T/CPHA1的有关规定。6.1.2摄像机安装6.1.2.1不应损伤或减弱岸桥受力结构。6.1.2.2视场范围内应不存在遮挡物
9、。6.1.2.3应便于维护、维修。6.1.2.4应满足防坠落、防震动要求。6.1.3摄像机性能6.1.3.1应满足雨雾天、雪天、盐雾天、灰索天、强弱光等环境的成像要求。6.1.3.2应满足防腐、防雷电、防漏电、防浪涌的要求。6.1.3.3视频图像质量和信息延迟时间应符合GA/T1211的有关规定。6.1.3.4输出画面的分辨率应不低于1020x1080,可远程配置参数。6.1.3.5传输延时、包丢失率、包误差率、虚假包率应符合GB/T28181的有关规定。6.1.3.6应具备断网续传功能。6.1.3.7应支持光纤接口或网线接口。6.1.3.8应具备防抖动和防坠落装置。6.1.3.0防护等级应不
10、低于IP65。6.1.4其它设备6.1.4.1室外电控箱应符合T/CPHA12的有关规定。6. 1.4.2工业控制计算机应符合GB/T26806的有关规定,可远程配置参数。6. 1.4.3交换机应符合GB/T30004的有关规定,可远程配置参数。7识别系统7. 1箱号、箱型尺寸7. 1.1必憔装箱箱门、箱前、箱顶、箱左侧面和箱右侧面的箱号、箱型尺寸信息进行采集和识别。7. 1.2箱号、箱型尺寸的识别信息应符合GB/T1836的有关规定。7. 1.3箱号、箱型尺寸的识别信息提交前应与舱单和码头作业计划进行比对。7. 1.4箱号、箱型尺寸的识别时间应不超过5S,识别准确率应符合T/CPHA12的有
11、关规定。7. 1.5出现识别差异时,应按5.8的规定提醒智能理货员。7.2集装箱牵引车号7.2.1应支持数字车号识别、二维码车号识别、RFID车号识别等一种或多种识别方式。7.2.2应具备排除过路车、排队车干扰功能。7.2.3集装箱牵引车号识别信息提交前应与岸桥作业集装箱牵引车队列进行比对。7.2.4集装箱牵引车号的识别时间应不超过5s,识别准确率应符合T/CPHA12的有关规定。7. 2.5出现识别差异时,应按5.8规定提醒智能理货员。7.3 车上位置车上位置的识别时间应不超过5s,识别准确率应不低于95%o7.4 船箱位7.4.1船箱位识别信息应符合GB/T17272.1的有关规定。7.4
12、.2船箱位识别信息提交前应与计划配载位置进行比对。7.4.3船箱位识别准确率应不低于90%o7. 4.4出现识别差异时,应按5.8的规定提醒智能理货员。7.5箱损7.5.1箱损识别信息应符合GB/T11601的有关规定。7.5.2箱损识别准确率应符合T/CPHA12的有关规定。7. 5.3系统识别出疑似箱损时,应在识别图片中标识出疑似箱损位置,提醒智能理货员。7.6箱门朝向7.6.1应对箱门进行采集和识别。7.6.2箱门朝向识别准确率应符合T/CPHA12的有关规定。7. 6.3识别出箱门朝向与集装箱牵引车车尾不一致时,应提醒智能理货员。7.7铅封7.7.1宜对可见箱门的铅封进行采集和识别。7
13、.7.2应在铅封识别图片中标识出铅封位置。7.8危险品标志7.8.1码头具备危险品作业许可的,危险品标志识别应符合GB190的有关规定,并在识别图片中标识出危险品标志的位置。7. 8.2系统识别出危险品标志时,应提醒智能理货员。7.9特殊作业系统识别到集装箱临时堆放、钢丝绳吊具装卸、舱盖板装卸等特殊作业时,应提醒智能理货员。8数据传输8. 1数据传输安全要求应符合GB/T37025的有关规定。8. 2应支持有线网络传输或无线网络传输,传输速率应不低于40Mbits9数据管理9. 1卸船理货10. 1.1应具备卸船舱单数据录入/导入功能。9.1.2识别信息与舱单和码头作业计划比对一致时,应能自动
14、提交。9.1.3识别信息提交完成的集装箱应设置为已理货状态。9.1.4已理货状态的集装箱取消卸船计划,智能理货员应将其修改为未理货状态。9.1.5应具备已卸集装箱数据查询功能。9.1.6应具备溢短箱、翻捣箱、无资料箱管理功能。9. 1.7应支持箱损数据录入、管理。9.2装船理货9.2.1应具备装船舱单数据录入/导入功能。9.2.2识别信息与舱单和码头作业计划比对一致时,应能自动提交。9.2.3识别信息提交完成的集装箱应设置为已理货状态。9.2.4已理货状态的集装箱取消装船计划,智能理货员应将其修改为未理货状态。9.2.5应具备已装集装箱数据查询功能。9.2.6应支持箱损数据录入、管理。9. 2.7应具备装船积载图录入功能。9.3 理货单证理货单证的制作、打印、签注可参照T/CTA001的有关规定。9.4 历史数据9.4.1应具备查询及历史数据可追溯功能。9. 4.2电子资料保存期限应符合JT/T1317的有关规定。9.5数据界面9. 5.1应具备友好的人机交互界面,支持智能理货员多作业线操作。10. 5.2应支持作业数据显示。11. 5.3应支持作业集装箱CCTV、照片信息显示。12. 5.4应支持作业集装箱详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