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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技术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公司各项质量管理活动,促进公司施工质量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维护公司的形象,提高公司的信誉,增强公司的竞争力,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1.2 公司建立并实施CBT19001-2008GB/T50430-2007、GB/T24001-2004、GB/T28001-2001整合型管理体系。在质量管理方面推行GBT19001idt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1.3 在质量管理工作中,为了加强公司的质量力度,坚持“计划、实施、检查、评价”PDCA循环的工作方法,持续改进工程质量。1.4 凡本
2、公司所属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技术规范、标准,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第二章、工程技术部工作职责2.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公司所属工程整个施工过程的技术、质量和职业健康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做好检查记录工作。2.2负责标准类文件(图样、图纸、标准图集、规范、规程等)的收集、发放以及公司有关质量安全规章规程的拟标、更改、发放的控制与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登记工作。2.3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对从业人员
3、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施工技术培训与考核;指导和督促公司各项目部各项目标责任制的鉴定与考核;协助公司领导做好本年度员工绩效考核工作。2.4由公司技术总工程师负责指导、审批项目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类专项方案,积极推广“四新”技术在生产中的有效应用,指导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疑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1.1 5负责对工程基础定位放线和整个施工过程中放线及标高、轴线、层高控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个工程轴线、标高符合设计要求和满足相应规范、标准要求。2.6 协同公司相关部门在每月25日至月末对在建工程进行一次综合性质量安全大检查;负责进行质量日常检查和节前、节日检查,主要工种、工序专项检查;负责每月至少一次
4、对合作经营项目进行一次综合性质量安全大检查;所有检查均应建立文字记录和影像记录,同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有整改通知书的进行跟踪复查整改结果。2.7 负责组织对施工现场各分部分项工程按分户验收标准进行检测,并落实项目部对未达标的项目按要求实施整改,杜绝赔偿和投诉事件。2.8 负责组织和参加工程分部(分项)验收和竣工验收,负责各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归档;负责组织对已竣工工程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实施整改,确保顾客(业主)满意,增强企业信誉。2.9 负责纠正和处理项目部及施工现场“三违”行为,指导规范项目部严格按标准化模式实施管理,指导、协助项目部建立健全各类归档资料。2.10 10负责公司质量、环境
5、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负责本部门指导项目部体系文件要求建立各项记录,负责组织公司按体系文件要求如期进行内审,管理评审及外审,确保体系审核过关和证书的有效使用。2.11 经常保持与领导沟通,随时向领导汇报工程质量、进度和生产情况以及职工思想状况,从公司发展大局出发,积极向领导进言献策,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交代的各项任务。2. 12检查各项目部的质量组织机构,人员储备及职责,对质检人员的工作质量负监督检查责任,主持召开质量通病预防措施分析会议,并跟踪落实情况。第三章、工程质量的控制3.1工程质量控制的一般规定。3. 1.1工程质量控制应按GB
6、/T19001-2008标准和本公司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本制度的要求进行。3. 1.2项目质量控制必须满足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合同约定和建设单位的要求。3.L3项目部应建立质量责任制和考核办法,项目经理应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负责,过程质量控制应由每一道工序实施者和岗位责任人负责。3L4项目存在分包的,分包人应接受承包人的质量管理。分包工程的质量应由分包人向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对分包人的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工程项目的质量和保修工作由项目承包人负责。3.1.5项目质量控制必须实行样板制。施工过程均应按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已经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
7、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和认可。3L6项目质量控制的实施程序为:(1)制定项目的质量目标(2)编制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3)实施项目的质量计划(4)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5)施工阶段质量控制(6)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3.2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的编制3.2.1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是对外提供质量保证和对内实施质量控制的依据,其编制应体现从资源投入到竣工交付全过程中从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控制。3.2.2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的内容包括(1)编制依据(2)项目概况(3)质量目标(4)组织机构(5)
8、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6)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施工过程、服务、检验和试验程序等(7)确定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及作业的指导书(8)与施工各阶段相适应的检验、试验、测量、验证要求(9)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3.3项目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对过程控制,并按规定保存相应的质量记录,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采取纠正措施进行整改。3. 4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4. 4.1项目部应依据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交底的工程控制点进行复评,做好基准点、基准线、标高、施工测量控制网,复核、复测工程并记录复核、复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设计人员协调处理,并
9、应形成记录。5. 4.2项目部应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I,保存相应的记录。6. 5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3.5.1技术交底必须在图纸会审基础上,在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队(班组)有关的技术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并归档。3.5.2工程测量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有关的工序质量。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施工过程中对测量点、线要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3.5.3材料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实现造价控制的前提,材料的搬运和储存,应建立台账,避免材料丢失、损坏和变质。3.5.4项
10、目部材料员、质检员要加强对进场材料的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对无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材质报告)的材料拒收和拒绝使用。3.6应加强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3.6.1依据项目特点及工程量编制的设备进场计划、采购、租赁或调配施工设备,满足施工要求。3.6.2应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认证,持证上岗,无证或不符合资格的严禁上岗。3.6.3对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进场验收。需安装的施工设备在安装完成后须经验收合格,有关人员签字后方可使用。3.6.4项目部应设置专兼职机管人员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3.6.5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
11、员应按规定经考核后持证上岗,并严格按施工工艺、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或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3.7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3.7.1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组织项目的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进行分部(分户)验收评定,按最终检验和试验规定及合同要求全面验收。3.7.2对查出的施工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置。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返工维修。3.7.3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按照业主、监理及相关规范进行编制和报送,报送前需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核,再报送有关部门。3.7.4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除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以文本进行备案外,其余资料(
12、图纸、施工方案、影像等)均以电子文档结合纸质文件的形式交工程技术部进行备案。3.7.5项目工程交工验收后,应尽快进行成本决算,对项目施工队伍的决算必须严格按合同或协议进行。3.8质量的持续改进3.8.1项目经理应对项目管理现状进行分析评价;找出质量方面需改进之处,制定改进目标和解决方法,并组织实施改进。3.8.2质量的持续改进需按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按照PDCA循环的方法,运用统计技术“全员”、“全过程”、“全部质量管理”不断加以改进。3.8.3项目部对不合格的控制应按公司的不合格控制程序文件要求,控制不合格的物资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不合格工序未经返工维修处理转入下道工序
13、。3.8.4实施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不合格再发生。项目部应建立不合格或质量信息台账,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进行分析,保存对纠正措施制定、实施和验证的有关记录,评价纠正措施的需求和有效性。3.8.5采取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不合格的发生,项目部应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3. 86项目部应定期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实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4. 9质量控制的检查与验证项目部应对质量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内部审核和考核评价,验证实施效果。项目经理应依据考核中出现的问题、缺陷或不合格,召集有关各专业人员参加质量分析会,并制定整改措施。第四章、工程质量的检查4.1项目施工中应执
14、行“三检制度”,检验批、分项工程完成后,班组应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并填写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在自检基础上由施工负责人和质检员组织互检、交接检,没有交接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程的施工。质检员应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评定。4. 2对工程质量有较大影响的部位和环节,由施工负责人和质检员组织专检,专检手续列入工程档案。5.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施工员邀请监理工程师代表会同质检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签证手续,未办隐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隐蔽。第五章、定期检查的时间5.1每月末由分管领导组织公司工程技术部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下发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受检单位的责任人应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加
15、以实施。整改措施完成后,应通知公司工程技术部,对经整改后的工程质量加以验证。5. 2项目部专职质检员应做好日常检查工作,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定期组织专职施工员、质检员、班组长等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6. 3工艺设备、水电安装等专业工程可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定期检查,但项目部的定期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三次。第六章、工程质量事故6.1 质量事故是指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7. 2发生事故应遵循“绝不放过”原则,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及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专职质检员参加并对事故责任者做出相应处理。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由公司组织成立
16、调查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如需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按相应程序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第七章、工程质量评定验收7.1工程质量评定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按照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逐级进行评定和验收。7. 2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评定验收。7. 2.1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评定在班组自检、互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项R部专业施工员、质检员和施工班组长共同检查后评定。7. 2.2检验批完工后,对该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进行抽查,对各项资料、质量检查记录是否完整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由质检员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质检员、施工员、班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