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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2024年城市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并妥善处置城市管理行业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1.2 编制依据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县城市管理行业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公共安全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安全管理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包括以下方面: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等造成的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件:主要包括
2、应因强降雨雪、洪涝灾害、破坏性大风等造成的气象灾害。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上访、妨碍城管公务活动、 暴力抗法、袭击城管执法人员等造成的事故。安全管理事件:主要包括因管理、使用不当和因设备老化及人为破坏造成的事故。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规范有序、常备不懈。1.5 事件分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三级:一般事件、较大事件、重大事件。(1) 一般事件:指一次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轻伤的事件;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事件;在局系统内造成较大
3、影响的事件。(2)较大事件:指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重伤或3人以上轻伤的事件;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事件;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3)重大事件:指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2人以上重伤的事件;直接损失50万元以上的事件;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2 .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2.1 组织领导机构 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XX县城市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 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城市管理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XX县城市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与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保持一致,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救援组、信息发布组、善后处置组,事件级别管理、各组人员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2.1.1 综合协调
4、组人员构成:由城市综合管理科负责人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工作职责:根据事件级别,指挥协调救援过程中与各应急分队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启动相对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指挥协调救灾设备设施及救援经费保障,运送救灾物资以及伤员的救助,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他意外事件。2.1.2 现场救援组人员构成: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各专业救援小组具体实施。工作职责:根据事件级别,启动相对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实施救援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置;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
5、员疏散工作。2L3信息发布组 人员构成: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工作职责:根据事件等级,遵循“统一、准确、及时的原则,报县委相关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接受新闻媒体现场采访,并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引导处置工作。2.1.4 善后处置组人员构成:由财务科负责人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损害情况进行评估,拟定善后处置措施或方案,及时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2.2 事件级别管理一般事件原则上由各成员单位(科室)妥善处置,根据事件防控情况,向分管领导报告;较大事件原则上由分管领导指挥,协调其他领域分管领导及相
6、关成员单位(科室)妥善处置,根据事件防控情况,向主要领导报告;重大事件由主要领导指挥,协调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妥善处置,根据事件防控情况,报告县政府应急办及相关领导。3 .预测与预警3.1 预测(1)风险预测 县城市管理局机关相关职能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要害部位的监控与监测,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对可能引发的风险事件,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做好预测工作,并将预测信息及时上报局应急指挥部。 (2)信息收集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相关单位应通过以下途径获取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测、预报信息:(1)市政府、县政府及媒体公开发布的预警信息;(2)县政府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局所属单
7、位告知的预警信息;(3)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经风险评估得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事件发展趋势报告;(4)局属各单位上报的应急信息。3.2 预警(1)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收集的预测信息分析结果,对全局可能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件及可以预警的城市突发事件进行预警;(2)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在接到可能发生的较大以上及以上事件及城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预警响应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或减少危害损失。4 .应急响应4.1 信息报告 发生一般、较大城市管理领域突发事件时,事发单位(科室)立即报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逐级反映至局领导;发生重大城市
8、管理领域突发事件时,事发单位(科室)立即报告局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时报告局主要负责人,接受局主要负责人的指示。如发生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件级别,应在第一时间直接拨打IlO报警、120急救和119报警救助。事件报告时:应讲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等基本情况。4.2 应急响应启动接到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级别,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立即召集(协调)相关分管领导、成员单位(科室)负责人进行研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调配应急抢险所需的应急队伍、物资和装备等应急资源,开展应急处置。4.3 先期处置事件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助工作的同时,应对事件现场实施保护,以防止与事件有关物品被随意挪动或丢失;确因抢救人员及防止事件扩大和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品的,应当做好标志或绘制现场简易图,拍摄现场照片,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的重要痕迹、物证,以便于对事件发生原因的分析。4.4 现场救援 现场救援组接到局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后,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和事件级别,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响应”的原则,立即组织救援人员、设备设施等奔赴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警示隔离带,疏散人群等工作;尽快实施救援工作,妥善保护好现场,防止事件扩大,保护好现场救援的重要证据、痕迹、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