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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2022年度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安排,结合我省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实际,制定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方向,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兜好基本民生底线,更好服务我省乡村振兴战略。(二)目标任务。统筹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改革完善
2、社会救助制度工作,切实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责任。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保持社会救助政策持续性稳定性,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鼓励基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提升我省农村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和水平。二、主要任务(一)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措施L保持社会救助政策稳定性。落实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和民政部新修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政策措施,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依规将脱贫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及时给予符合条件人员临时救助。(完成时限:12月底前责任单位:省民政厅,各级民政部门。)2 .持续实行省定最低指导标准机制。参照各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会同省
3、财政厅研究确定2022年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指导标准,确保困难群众救助水平稳中有进。(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各级民政部门)3 .推动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改进社会救助工作若干措施,破解社会救助发展难点问题。完善临时救助和低收入人口帮扶制度,提高救助精准度和时效性。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的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完成时限:12月底前责任单位:省民政厅,各级民政部门)(二)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4 .加强信息共享。健全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按规定纳入
4、救助范围,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完成时限:12月底前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各级民政部门)5 .搭建监测平台。加强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应用,逐步扩大部门间信息共享与交叉比对,做到线上预警和线下核处高效衔接,根据困难群众类型给予救助帮扶。(完成时限:12月底前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各级民政部门)6 .开展绩效评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和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检查,确保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完成时限:6月底前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各级民政部门。)(三)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7 .进一步扩大省级
5、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范围。持续跟进吉林祥云平台建设,共享相关部门信息,完善省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内容及核对信息项,逐步将就业、医保、公积金等信息纳入省级核对范围。(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各级民政部门)8 .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坚持试点先行,培育壮大社工人才队伍,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通过社会组织派遣的驻站社工,开展社会救助等社会工作服务,所需经费按当年中央和省级下拨的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总和的2%列支。开展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试点,对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
6、,各级民政部门)9 .加强基层业务人员培训。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办法为契机,分地区组织省级培训。各级民政部门结合制定出台的制度措施、管理办法以及重大政策调整,持续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落实效果。(完成时限:12月底前,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省民政厅,各级民政部门)三、保障措施(一)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意义,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上来,切实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二)落实主体责任。在省民政厅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纳入全省民政工作重点任务。指导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落实举措,形成工作台账,确保工作任务逐项落实。(三)加强作风建设。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加强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后的监督指导。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畅通社会救助热线,密切关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明查暗访,督导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