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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基本/再跟为宓施杼海(2023年版)(猊求春见箍)目录一、幼有所育1(一)优孕优生服务1(二)儿童健康服务4(三)儿童关爱服务6二、学有所教8(四)学前教育助学服务8(五)义务教育服务8(六)普通高中助学服务11(七)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服务12三、劳有所得13(/V)就业创业月艮务13(九)工伤失业保险服务20四、病有所医21(十)公共卫生服务21(十一)医疗保险服务29(十二)对执行原计划生育政策家庭扶助服务31五、老有所养33(十三)养老助老服务33(十四)养老保险服务35六、住有所居37(十五)公租房服务37(十六)住房改造服务37七、弱有所扶38(十七)社会救助服务38(十八)公共
2、法律服务44(十九)扶残助残服务45八、优军服务保障51(二十)优军优抚服务51九、文体服务保障53(二十一)公共文化服务53(二十二)公共体育服务56一、修订背景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3)1072号)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抓紧调整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确保不低于国家标准”。为贯彻落实国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进行修订更新。二、修订过程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坚持有据可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修订原则,按照“先评估、再修订”的工作思路,对北京市基本公共服
3、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开展系统评估,结合评估中发现的新问题,对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新要求以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各部门积极对接国家部委、扎实做好财力测算,对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开展修订。经反复论证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相关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三、主要内容北京标准涵盖“七有”和优军、文体服务“两保障”,包括9大领域、22个方面、共计89项服务。幼有所育领域包括优孕优生、儿童健康、儿童关爱等3个方面12项服务。学有所教领域包括学前教育助学、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助学、中等职业教育助学等4个方面9项服务。劳有所得领域包括就业
4、创业、工伤失业保险等2个方面12项服务。病有所医领域包括公共卫生、医疗保险、对执行原计划生育政策家庭扶助等3个方面20项服务。老有所养领域包括养老助老、养老保险等2个方面5项服务。住有所居领域包括公租房、住房改造等2个方面3项服务。弱有所扶领域包括社会救助、公共法律、扶残助残等3个方面15项服务。优军服务保障领域包括优军优抚1个方面4项服务。文体服务保障领域包括公共文化、公共体育等2个方面9项服务。一、幼有所育(一)优孕优生服务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对象:本市常住人口中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居民。服务内容: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
5、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关于落实生育全程服务推进婚前与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京卫老年妇幼(2018)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支出责任:中央财政、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2.孕产妇健康服务。服务对象:本市常住孕产妇。服务内容:包括免费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孕产妇健康管理及产后访视服务。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关于开展免费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京卫妇精字(2011)24号)、关于落实北京市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项目补助政
6、策的通知(京卫妇精字(2011)4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支出责任:中央财政、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3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服务对象:本市常住待孕妇女和怀孕三个月内的妇女。服务内容:为待孕妇女和怀孕三个月内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并提供健康指导、追踪随访等服务。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北京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京卫妇精字(201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支出责任:中央财政、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4
7、.基本避孕服务。服务对象:本市常住育龄夫妇。服务内容: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关于做好基本避孕手术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卫妇幼(202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支出责任:市级财政、区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5 .“两癌”筛查。服务对象:35-64岁本市户籍妇女。服务内容: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关于优化整合北京市两癌筛查和长效体检工作的通知(京卫老年妇幼(2018)23
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支出责任:中央财政、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6 .生育保险。服务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包含在本市就业的外国籍职工。服务内容:提供参保经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服务标准: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政府令2005)154号)、关于规范生育保险津贴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19)32号)、关于调整本市生育
9、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20)1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生育津贴按参保职工本人终止妊娠之月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支出责任: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中支付。牵头负责单位:市医保局。(二)儿童健康服务7 .预防接种。服务对象:0-6岁儿童。服务内容:对适龄儿童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进行常规接种。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执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支出责任:中央财政、市级财
10、政和区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8 .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对象:0-6岁儿童。服务内容:为辖区内的常住0-6岁儿童提供13次(出生后1周内、满月、3月龄、6月龄、8月龄、12月龄、18月龄、24月龄、30月龄、3岁、4岁、5岁、6岁各一次)免费健康检查,具体包括:新生儿访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开展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听力、视力和口腔筛查,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其中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家庭访视次数。为0-3岁儿童每年提供2次中医调养服务,向儿童家长教授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11、和摩腹捏脊穴位按揉方法。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北京市0-6岁学前儿童免费健康体检的实施意见(试行)(京卫妇社(2009)4号)、关于开展北京市0-6岁学前儿童免费健康体检和免费为新生儿进行先天性疾病筛查工作的补充通知(京卫妇精(2011)11号)及相应技术方案执行。支出责任:中央财政、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9 .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对象:本市常住新生儿。服务内容:开展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等遗传代谢疾病筛查,以及听力异常、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
12、髓关节脱位和耳聋基因筛查。服务标准:按照北京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京卫妇幼(2020)7号)、北京市免费为新生儿进行先天性疾病筛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京卫妇社(2009)4号)、关于开展北京市0-6岁学前儿童免费健康体检和免费为新生儿进行先天性疾病筛查工作的补充通知(京卫妇精(2011)11号)、关于落实北京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好本市常住人口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工作的通知(京卫妇精字(2012)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支出责任:市级财政、区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三)儿童关爱服务10 .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服务对象: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
13、养儿童。服务内容:为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服务标准:每人每月2650元。支出责任:市级财政、区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中央财政适当补助。牵头负责单位:市民政局。IL困境儿童保障。服务对象: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的儿童,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陷入临时困境的儿童。服务内容:为困境儿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落实抚养监护责任。为残疾的困境儿童提供康复救助等福利服务。服务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困境儿童生活费
14、标准的通知(京民儿福发(2023)246号)、关于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疗保障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京民儿福发(2018)368号)、关于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京民儿福发2019)187号)、关于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京民儿福发2021)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及时更新;村(居)委会建立困境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定期走访,并有详细走访记录。支出责任:市级财政、区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市民政局。12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对象: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未满16周岁的
15、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服务内容:指导落实家庭主体监护责任,做好委托照护;提供家庭监护指导、心理关爱、行为矫治等服务。服务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及地方相关标准执行,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系统一季度更新一次;村(居)委会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定期走访,并有详细走访记录。支出责任:区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市民政局。二、学有所教(四)学前教育助学服务13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服务对象:在公办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北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和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儿童福利证和残疾人证和建档立卡家庭幼儿。服务内容:免保教费。服务标准:按照收取的保教费标准直接免除。支出责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