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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厂党群工作例会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厂党群工作的布置落实,便于及时掌握党工团各业务口的工作动态,提高各项工作的周密性与计划性,使各项工作有序、高效的进行,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厂属各单位、各党工团组织。第二条组织与职责例会的组织:由厂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召开,由综合办公室具体通知召集参会人员。综合办公室是落实党群工作例会各项决议的责任管理部门,负责对会议提出的工作安排部署进行跟踪、检查、验收、反馈及效果评价,做到闭环管理。各基层单位是落实党群工作例会各项决议的责任落实单位,负责对会议提出的工作安排部署,按要求组织落实。第三条例会的时间:原则上每月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和临时工作可随时召集会
2、议。第四条例会的参加对象:党总支委员及工会、团委负责人、综合办公室、各车间党群工作相关人员。党群扩大会议邀请各党支部书记及有关人员参加。第五条例会内容(一)通报上月党群工作情况,部署近期党群主要工作与阶段性的工作。(二)传达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工作思路和重大决策事项。(三)上月例会安排工作事项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党群各业务口当月重点工作分解细化的完成情况。要求逐项汇报,并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出简要说明及分析。对未尽工作和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解决方案。(四)各基层组织汇报群团工作开展和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党员、团员、青年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五)总结、研究讨论加强党组织建设、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和体会。(六)通报党务公开情况、发展党员、党员奖惩、工作考核等党务工作情况。(七)研究讨论专项工作和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解决问题的办法等。(八)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贯彻上级党组织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九)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事项。第六条例会的记录:会议配备专门记录本,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第七条附则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