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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制度一、授权范围(一)处方授权(含普通处方、急诊处方、抗菌药物处方、麻醉和精神类药物处方);(二)手术授权;(三)麻醉授权;(四)配血操作及报告签发授权;(五)腔镜授权;(六)介入授权;(七)特殊检查/治疗授权及(或)报告签发授权:B超检查、心电图诊断、放射诊断和操作、CT/MRI诊断和操作、胃镜检查、结肠镜检查、血管造影检查、病理诊断和操作、医学检验、肿瘤放射治疗、肺功能检测、临床营养治疗、神经电生理诊断、电子支气管镜操作;(八)危重病人高风险诊疗操作授权。二、授权程序(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一科室依据申请人专业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以往专业技
2、术开展情况、医德医风、外出进修学习、定期培训考核等情况,讨论通过申请人所申请的权限f填写医师(特殊技术人员)资质授权申报表一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部分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批、授权,医务部备案。(二)若医师、特殊技术人员因专业技术职称变动等情况需调整权限的,或因特别优秀需越级申报的,需再次填写相应医师(特殊技术人员)资质授权申请表,经本科室讨论、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部、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重新审批、授权、备案。(三)对脱离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的医师,应当由本科室和医务部对其技术能力和资质进行再评价,经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再授权后,方可从事相应的诊疗工作。三、基本要求(一)各级医师的授权必须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
3、国执业医师法的前提下,根据医师的技术资质(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及其实际能力水平,确定该医师所能实施和承担相应治疗手段的范围与类别。至少每2年对医师(特殊专业操作人员)进行一次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再授权是依职称和实际能力提升而变。(二)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授权管理,负责制订和定期更新医师/技师资质权限目录,审核并授予各级医师/技师资质和权限,定期对各级医务人员进行能力评价及再授权。(三)医务部是医师资格与分级授权的院级监管部门。依据本人申请、科室意见,组织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受理和审批各级医务人员资质和分级授权。同时医务部负责各科相关资料备案并协助授权委员会担负授权管理的监
4、管职责。(四)科室是医务人员资质、分级授权的执行部门。科室建立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档案,做好各级专业医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并建立限制类和高风险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务人员业务技能、工作质量、本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根据相关资料对医务人员执业能力进行再评价,同时定期将相关资料上报备案。(五)科室医技人员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和执业范围申请相关操作技术和报告签发的授权,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医疗服务。各医技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科室、医院对医疗技术授权准入相关监管工作的开展。四、监督管理医务部履行监督、管理、检查职责。(一)按照本制度与程序对医务人员
5、资质、分级授权进行准入和动态管理。(二)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检查结果纳入医疗质量考核项目。(三)若发生以下行为,医院有权收回医师(特殊技术人员)相应的处方、手术、特殊检查和诊断权限:1 .未经医务部及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未取得授权的医疗诊疗技术操作;2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3 .多次发生差错、手术意外,造成病人伤害的;4 .未经医务部批准,擅自在外院从事诊疗、手术、特殊检查和诊断的;(四)发生重大医疗过失,科室可立即暂停、收回当事医务人员相应权限或作降一级权限处理,并立即上报医务部备案。(五)收回权限的医师(特殊技术人员)再次申请授权时,本人需提出恢复医师(特殊技术人员)权限的书面申请,科室讨论、考核通过后,再次填报医师(特殊技术人员)资质授权申请表;降一级权限处理的医师(特殊技术人员)再次申请授权;审批程序同前。(六)对违反本制度,超权限实施医疗技术诊疗操作的,一经查实应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违规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