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龙食品(莱州)有限公司预制菜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1131379 上传时间:2024-04-02 格式:DOCX 页数:61 大小:310.9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亿龙食品(莱州)有限公司预制菜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1页
亿龙食品(莱州)有限公司预制菜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1页
亿龙食品(莱州)有限公司预制菜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1页
亿龙食品(莱州)有限公司预制菜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1页
亿龙食品(莱州)有限公司预制菜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1页
亿龙食品(莱州)有限公司预制菜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61页
亿龙食品(莱州)有限公司预制菜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61页
亿龙食品(莱州)有限公司预制菜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61页
亿龙食品(莱州)有限公司预制菜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61页
亿龙食品(莱州)有限公司预制菜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61页
亲,该文档总共6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亿龙食品(莱州)有限公司预制菜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亿龙食品(莱州)有限公司预制菜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6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亿龙食品(莱州)有限公司预制菜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亿龙食品(莱州)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亿龙食品(莱州)有限公司预制菜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5-370683-04-01-16267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自治区)烟台市莱州县(区)朱桥镇乡(街道)作阳村,烟潍路与X051线路交叉口东约900米路北(具体地址)地理坐标(120度03分28.696秒,37度18分53.89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439其他方便食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一、食品制造业14”中的

2、“之便食品制造143*”中的“除单纯分装外的”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O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准/备案)部门(诜填)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5-370683-04-01-162676总投资(万元)130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0.08%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O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5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件分析/1、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

3、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莱州市共有五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烟台莱州湾金仓湿地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1)、烟台莱州坎上/泡猱/赵家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6-B1-12),烟台莱州招远北部沿海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SD-06-B3-01)、烟台莱州西部沿海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SD-06-B3-02).烟台莱州大基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6-B4-06)。本项目位于山东省莱州市朱桥镇作阳村,烟潍路与X051线路交叉口东约900米路北(北纬37度18分53.892秒,东经120度03分28.969秒),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4、,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详见附图1,符合莱州市总体规划。(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莱州环境监控中心发布的2020年莱州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22.2)及2022年莱州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可知,本项目附近环境空气达不到二级标准要求,地表水、声环境等基本能够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本项目运行期间,各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相应的环保处理设施处理后,均可满足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和电,均为清洁能源。项目用水主要是车辆清洗用水、降尘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年用水量为3390m7

5、a,依托朱桥镇自来水管网,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要求;本项目年用电10万kWha,由朱桥镇供电所提供,能够满足本项目用电要求。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要求。本项目位于莱州市朱桥镇重点管控单元,其管控要求见下表。表11项目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情况表管控纬度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管理。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且严格按照要求管理。符合污染物

6、排放管控1.以城镇生活源为主的水环境超标控制单元以及城镇建成区或人口集聚区域,加快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实施全面截污和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超标单元还应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确保达标排放。本项目运行过程无废水外排,项目生产用水、设备冲洗用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旱厕预处理后,清掏堆肥。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加强热电联产等行业的有效风险防范。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或新建项目,必须迁入或纳入依法设立、环保基础设施完善并经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产业园区。本项目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

7、满足环境风险防控标准,无较大的环境风险。符合开率源效求资发要1 .强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加大资源和产业整合力度,促进企业、园区、行业间链接共生、原料互供、资源共享,构建企业小循环、产业中循环、区域大循环发展模式,打造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2 .制定切实可行的再生水供水目标,实现再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雨水利用行业科技水平。3 .地下水超采区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烟台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综合整治。本项目本项目用水由朱桥镇自来水管网提供,生产用水循环使用。符合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通过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8、,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所选设备也未列入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本项目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山东省优先承接发展产业。根据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2014年修订)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优先发展产业,也无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符合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的规定。3、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2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神、炼

9、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属于亿龙食品(莱州)有限公司预制菜加工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第十六条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省人民政府根据环境容量和污染防治的需要,确定削减和控制重点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总量,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单位现有排放量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核定排污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不需

10、要申请总量符合第十七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变更。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需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符合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一)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法排放、倾倒

11、、处置污染物的;(三)违法排放或者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五)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未按照要求实施停产、停排、限产等措施,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六)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七)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企业不涉及上述行为。符合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

12、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莱州市朱桥镇作阳村烟潍路与X051线路交叉口东约900米路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莱州市总体规划。符合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

13、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符合第四十九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污单位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对未实行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人工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自动监测数据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企业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在报告表中设

14、置了污染源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厂区污染源监测。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6、项目与山东省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表1-5与鲁环字202158号的符合性分析分类要求符合性一、要认真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生产设备不属于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二、要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

15、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本项目不属于“散乱污”项目,规划建设标准厂房,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要求。三、要科学把好项目选址关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位于工业集聚区。四、要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在“五个不批”范围内,且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五、要强化日常监管执法持续加大对违反产业政策、规划、准入规定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本项目不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不属于“未批先建”项目。7、与烟台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表16项目与烟台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防治工作方案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二、深入调整产业结构(三)淘汰低效落后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