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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项目开发合同(精选25篇)精选项目开发合同篇1甲方:乙方: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位于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履行。一、合作开发地块范围及现状甲方所有的地块标的物(以下简称为:开发地块)该宗地面积约万平方米,其所有地的坐标为:总占地面积约为万平方米。(详见宗地图及房产证)。二、合作开发地块的权属土地性质为,其中地块于。以甲方提供的市国土资源局发放的房地产证及相关证书为准。三、合作开发方式1、甲方提供上述开发地块与乙方进行合作,开发建设商住房,即甲方出地获取固定物业回报,乙方负责办理规划国土相关手
2、续并负责项目全部开发建设资金。本项目合作中,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开发建设,但甲方必须提供开发地块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拆迁赔偿及将场地建设移交给乙方。2、甲、乙双方约定以项目公司的方式开发上述地块的房地产项目,项目公司中,甲方占股权,乙方占股份。项目公司的组建及日常经营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不享有项目公司的利润分配,也不负担项目公司的其它对外债务。但甲方有义务在项目开发完成后,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公司的结算,注销等手续。四、利益分配双方议定在项目容积率不少于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按:物业比例分配,容积率大于部分由乙方单独拥有。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保证该开发地块
3、没有进行买卖、赠予、没有涉及及抵押及第三者权益,并免遭第三者(包括政府、抵押权人、债权人等)的追索。今后因该开发土地的权属争议等原因产生纠纷,由甲方承担康姆珊途迷鹑巍2、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块的转让、改造、合作、租赁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不得设置第三者权益。3、甲方负责上述地块上建筑物的搬迁赔偿等费用,并负责自身员工的安置。甲方保证在上述地块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三个月内完成所有拆迁赔偿工作。4、甲方应全力配合协助乙方办理该项目的报批报建手续,提供并签署(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文件和资料。5、在该项目报批报建手续完成并符合开工条件后;该项目设计方案必须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
4、以进行开工。6、乙方在合作开发此开发地块时应取得合法的有关开发手续,如因开发手续不符合所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如果乙方在中途出现资金不足或无能力开发,而需要将项目转让,乙方所发生的债权与甲方无关,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确认,但本合同条款不变。若工程停工年时间,乙方仍无能力复工又无转让接受方复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所建物业,并有权与任何第三者另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六、违约责任1、若甲方提供的开发地块的产权确认出现争议;或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将开发地块自行开发或与第三者进行转让、改造、合作租赁事宜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或者设置任何第三者权益;或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和文件
5、,致使乙方无法履行合作开发土地的报批报建手续,实现土地开发目的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2、乙方违约或在政府审批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出完备的报批报建手续,及不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协议,乙方不得依据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3、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不用承担责任,但应该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七、争议的解决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
6、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八、协议的生效、修改与终止1、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协议为合作开发地块项目的框架协议,各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内容和规定,并参照国家和市的有关合作开发房地产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并补充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以保证合作项目开发建设的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在项目合作建房合同中予以明确。补充协议、项目合作建房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甲乙双方就上述项目完成改造建设后本协议即自动终止。甲方:乙方:日期:年月一日精选项目开发合同篇2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
7、: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拥有“”项目(下称该项目)用地,乙方拥有资金上的优势,为了促进市城市建设的发展,适应城市规划的要求,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尽快实现土地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该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用地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地籍号:3、土地座落:市湖里区4、总用地面积:平方米5、土地性质:出让6、该地块目前所具备的文件:1);2);3)o第二条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元。第三条甲、乙双方对项目投入方式1、甲方以地块出资,乙方以现金出资,作为对该项目的合作条件。2、甲方地块作价元,占该项目
8、总投资的%;乙方出资元,占该项目总投资的%o3、投入方式1)乙方根据双方项目合作框架合同,已实际借给甲方20xx万元人民币整,现乙方以上述全部借款作为乙方对上述项目的投入;2)略第四条合作方式1、甲方权利义务:1)办理开发本项目手续;2)同意将甲方在项目的经营管理权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并出具正式的书面授权委托书;3)提供印鉴使用的便利;4)按照约定比例分取利润。2、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出资义务;2)协助甲方办理政府部门审批手续;3)按照约定比例分取利润;3、设立项目部,负责项目独立运作与核算。项目部运作模式:1)项目部设项目经理一人,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由乙方指派或更
9、换。2)项目经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主任命副经理及成立具体经营部门、人事管理;项目经理签署的一切文件皆需向协议双方报备。3)甲方公章及财务章的管理:4)项目部的财务部会计由甲方指定,出纳由乙方指定。5)项目部设立项目共管专用银行帐户,。6)项目部发生的费用及承担:7)项目部职责:a、略b、略4、权益及风险:1)项目销售收入应先行承担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开发成本,承担项目融资成本及其他因项目运行发生的诸如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用、行政审批费等费用;2)双方约定项目运作后续仍需要继续投入的资金由双方按股权比例继续注资。如其中一方不能履行继续注资的义务,则不能履行的一方将自身拥有的项目股权按未付应
10、注资额大小按比例转让另一方,同时另一方应承担相应注资。(转让比例具体计算方式为:转让比例二未付应注资额/5000万)3)在“”项目完成最后的结算工作后,甲、乙双方对余款按使双方出资比例予以分配。第五条违约责任: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一方较对方迟延出资或因任何一方原因致使延迟清偿对外债务等情形的,则每逾期一日一方应按千分之一向对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对项目因此而增加的损失(包括逾期利息、违约金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对方发出催款通知后,一方仍不履行付款义务的,则每逾期一日应按千分之二向对方支付逾期违约金。2、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之1所规定履行义务,则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万元违约金,并对项
11、目因此而增加的损失(包括违约金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另一方发出催款通知后,一方仍不履行付款义务的,则每逾期一日应按万元向对方支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样本提要: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尽快实现土地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付违约金。3、一方违约期限超过个月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约定如下:如系甲方违约,则甲方必须在乙方通知后15天内将乙方所投入资金一次性退还乙方,同时按乙方已支付金额的30%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系乙方违约,则甲方可在乙方通知后15天内将乙方所投入资金一次性退还乙方,同时乙方应按甲方应支付金额的%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若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
12、退出本项目的,应向守约方支付万元的违约金。5、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的,还应赔偿不足的部分。第六条在该项目合作期间,如甲方有其它地块需开发,在同等条件下选择乙方作为合作对象。第七条合同的解除:1、依据法律规定解除;2、依本合同约定解除;第八条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履行完毕;2、合同解除;3、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违约责任条款的执行。第九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订的补充协议须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
13、各执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年月日精选项目开发合同篇3合同双方:甲方:深圳市有限公司乙方: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甲方聘请乙方为公司所属房产开发项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要求乙方指派熟悉房地产行业且擅长代理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律师负责甲方项目的法律服务,以确保和维护甲方在整个项目销售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阶段提供下述非诉讼法律服务:(一)商品房销售阶段1、审查待售商品房项目是否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预售、销售条件,必要时将出具法律意见书。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楼宇预、销售的广告等宣
14、传资料,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修改意见。3、提供预售和现售的法律服务,参与大宗购房谈判。4、协助委托人监督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履行,调解处理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的纠纷。5、参与委托人与有关银行的谈判,起草或修改委托人和银行的合作贷款协议。如有资金监管协议,则同时起草或审查该协议并提出修改意见。6、审查、修改项目预、销售及租赁的有关法律文件:A:协助委托人审查、修改购房须知、楼宇认购书、商品房预(现)售合同补充条款、租赁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B:接受因上述法律文书而产生的法律问题咨询;8、负责与公正处的联络,并使本所起草的与该项目有关的涉外法律文书得到公正处的认可;9、根据购房业主的要求,出具与该项目的预销售、
15、租赁有关的见证和法律意见书(费用由购房业主和承租人承担);10、经委托人指定由本所律师代为办理下列事宜(费用由购房业主和承租人承担);A:代为审查办理购房业主个人购房抵押贷款手续及提供律师见证服务;B:代为办理该项目涉外预、销售合同公正手续;C:代为申领购房业主的房地产权证D:代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二)、交付验房阶段律师服务1、审查房屋是否具备交付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审查修改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交付交接单;3、审查修改入住手册、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管理协议;4、协助解决委托人办理商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出现的问题。根据按揭业主办理他项权证,按保证合同的约定及时解除开发商的担保责任;5、协助调解处理项目完成后工程结算产生的争议,及时提出法律意见。(三)为委托人提供的动杰跟踪法律服务1、及时向委托人介绍新颁布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必要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2、及时解答和解决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二、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内容,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