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公办养老机构整合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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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城口县公办养老机构整合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对养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床位使用率,优化养老机构布局,增强老年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按照城口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现状,制定如下养老机构整合撤并工作方案。一、整合内容(一)整合对象。咸宜镇、巴山镇、高楠镇、东安镇、高燕镇、鸡鸣乡、双河乡、左岚乡、沿河乡、北屏乡、蓼子乡、明中乡养老服务中心。(二)整合时间。整合撤并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整合撤并于2024年6月底之前完成,第二批整合撤并于2025年完成。(三)整合原则。坚持“科学规范、积极稳妥、分步推进”的原则,坚守“老人不失管

2、、资产不流失”两条底线,根据县内乡镇(街道)空间分布,按照优先保留空间区域优、硬件基础设施较完善、便于空间拓展和提质改造、利于特困供养对象迁移的原则,分两批次对全县26所养老机构中“小、散、弱”进行整合撤并,最终形成东南西北中五大集中供养片区。(四)整合成效。整合撤并完成后,东部片区以高观、修齐中心敬老院为中心,负责收住高观镇、修齐镇、东安镇、河鱼乡、治平乡、厚坪乡、岚天乡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南部片区以明通中心敬老院、第八老年养护中心(申报中)为中心,负责收住咸宜镇、明通镇、鸡鸣乡、周溪乡、蓼子乡、明中乡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中部片区以庙坝中心敬老院为中心,负责收住庙坝、双河、坪坝、沿河符合条件

3、的特困人员。西部片区以巴山中心敬老院为中心,负责收住巴山、左岚、高楠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北部片区以城口县中心敬老院、第六老年养护中心(在建)为中心,负责收住北屏、葛城、复兴、龙田、高燕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二、实施步骤(一)部署动员阶段(2024年2月底前)乡镇(街道)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工作思路,主动摸清基本情况,广泛宣传整合后的优势,向集中供养对象以及亲属讲清整合工作的目的、意义,争取集中供养对象及其亲属的支持,引导周边散居特困人员集中入住。(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2月-6月)清理核算资产。各涉迁乡镇(街道)对属地敬老院资产进行自主清理、清产核资、造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全面登

4、记敬老院资产情况,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2024年2月底)做好入住准备。根据转入的特困老人基本情况,提前完成管服人员的调配工作,安排好老人入住房间,及时配齐、配足生活用品,按照完全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集中供养对象分别不低于1:10、1:6、1:3的比例配置护理人员,为老人转入新的生活环境提供必备条件。(2024年3月底)开展整合撤并。将咸宜镇、鸡鸣乡养老服务中心整合到明通镇养老服务中心、第四老年养护中心;将巴山镇、高楠镇、左岚乡、沿河乡养老服务中心整合到城口县第五老年养护中心;将东安镇养老服务中心整合到高观镇养老服务中心;将双河乡养老服务中心整合到第四老

5、年养护中心;将北屏乡养老服务中心整合到县中心敬老院。(2024年4月底)妥善处置国有资产。整合后的乡镇乡镇养老服务机构要及时将所属土地、房产、设施等固定资产移交给属地政府管理使用,属地政府在保证床位不减少情况下,经与县民政局协商后,可考虑其他用途。(2024年5月底)(三)经验总结阶段(2023年6月底)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第一批次撤并结果,认真总结经验、仔细梳理问题,将整合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报送县民政局,县民政局统一提交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并为第二批次整合撤并提供经验样本。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为确保整合撤并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江成敏任组长,县民政局

6、及各乡镇(街道)为成员的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局长巨伟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总体推进整合撤并工作的落实,做好机构、人员转移的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是本次整合撤并工作的主体,要全力做好所属养老机构整合撤并具体工作,负责人员转移和转移过程中对接、引导、安全管理及人员安置,切实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二)着力推进整合,优化服务供给。撤并方与接收方均要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同时,撤并方要明确一个联络人,确保工作正常衔接。整合后的片区养老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健全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培养素

7、质高、服务好的人才队伍。(三)完善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县民政局要形成常态化工作监管机制,定期对特困供养机构运营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考核,对工作不落实、管理服务不到位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对不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致使特困供养对象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管理服务缺失、造成严重损失和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附件一养老机构整合撤并方案表机构名称资产处置原工作人员安排整合机构整合撤并批次咸宜镇养老服务中心明通镇养老服务中心第四老年养护中心第一批鸡鸣乡养老服务中心双河乡养老服务中心第四老年养护中心巴山镇养老服务中心第五老年养护中心高楠镇养老服务中心左岚乡养老服务中心沿河乡养老服务中心东安镇养老服务中心高观镇养老服务中心北屏乡养老服务中心县中心敬老院蓼子乡养老服务中心第八老年养护中心(项目申报中)第二批明中乡养老服务中心高燕镇养老服务中心第六老年养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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