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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峰乡2021年“银龄安康行动实施方案为建立健全老年人意外风险保障制度,实现“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目标,根据舒城县老龄委关于做好2021年“银龄安康行动”工作的通知(舒老龄(2021)4号文件)部署要求,现就高峰乡2021年深入推进“银龄安康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做法,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社会捐助、个人自费投保相结合的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制度,推动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三、实施步骤分两个阶段重点推进:第一阶段,2021年5月至8月,重点
2、做好低保老人、五保老人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老年重点优抚对象参保工作,实现上半年全乡老年人参保率整体达到35%以上。第二阶段,2021年9月至10月,重点做好上年度下半年参保老年人的续保工作,积极拓展老年人群体的参保面,使2021年全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实现90%以上、争取做到全覆盖。四、参保方案L参保人群:年龄在60岁(身份证号码上出生时间在1960年12月31日之前的)至90周岁(含)的城乡老年人(60岁以下的可参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2 .保费缴纳标准:每人每份保费缴纳标准为50元(每人最多可购买两份)。对生活困难的低保老人、五保老人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老年重点优抚对象参保,
3、由政府出资购买,每份40元(另由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每份出资10元)。3 .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为一年,在承保期限内,因意外医疗,每份保险最高可报销医疗费6000元;因意外伤残,每份保险最高赔付额15000元;因意外身故,每份保险赔付额15000元。4 .险种名称及依据:国寿小额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国寿附加小额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国寿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国寿附加小额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等四个条款。5 .参保办理方式:对购买本保险的,采取以下收费形式:(1)个人自愿投保。个人购买保险时,可直接到所在村(居)委进行登记、缴费,填写个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
4、号码等信息,由村(居)委会填发“舒城县“银龄安康行动”通知书”给个人,并及时将投保信息、保费,报送乡老龄办汇总;再由乡老龄办会同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乡镇老龄险负责人办理承保交接手续。(2)政府出资参保的低保老人、五保老人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老年重点优抚对象,其参保由乡人社所集中办理缴费等承保手续,各村(居)根据低保老人、五保老人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老年重点优抚对象的人员名单,及时填写“参保告知书”,并通知到每个参保对象。(3)鼓励县直帮扶单位为建档立卡贫困老人集中投保,引导社会有识之士出资帮扶。其参保申报手续,由所在村(居)委员会负责办理。6.生效日期:对办理的个人投保,每月1日至15日
5、到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报帐的,指定生效时间为当月160;每月16日至30日(或31日)报帐的,指定生效时间为次月1日。自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级文件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吴劲松同志担任,组员由乡老龄办秘书王晶晶同志及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组成。各村(居)要及时做好“银龄安康行动”工作部署安排,明确责任到人,抓好工作落实。2、建立督导机制。乡“银龄安康工作领导小组”实时跟踪工作进度。各村(居)做好宣传报道等具体工作,每月向领导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乡“银龄安康行动”领导组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专项工作调度会。3、完善报表制度。各村(居)要积极与乡老龄办做好参保等工作衔接、协调,及时报送参保情况报表;由乡老龄办对“参保人数、保费规模、赔款金额、会议活动”等情况进行整理、统计。4、优化服务质量。各村(居)务必要正确认识“银龄安康行动”的重要意义,站在“孝亲敬老、情暖高峰”、为全社会老年人谋福祉、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老年人参加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积极宣传有关政策,倡导子女为父母献一份孝心、购一份老龄保险,为老人送一份抵御风险保障,为老年人参保、理赔等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真正使老年人安享社会关爱。附件:高峰乡2021年“银龄安康”任务分配表高峰乡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