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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伟签发水总环移(2016)553号(刘伟平已阅)水规总院关于漳卫南运河四女寺枢纽北进洪闸除险加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意见的报告水利部:2016年1月26日,我院在北京召开会议,对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报送水利部的漳卫南运河四女寺枢纽北进洪闸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海规计(2015)43号)进行了审查。会后,方案编制单位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建设单位以海规计(2016)14号将修改后的报告书上报水利部,我院组织专家又对修订后的报告书进行了复核。经复核,我院基本同意修订后的方案报告书。现将审查意见报上,请核批。附件:1、漳卫南运河四女寺枢纽
2、北进洪闸除险加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意见2、漳卫南运河四女寺枢纽北进洪闸除险加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规总院2016年6月21日附件漳卫南运河四女寺枢纽北进洪闸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意见四女寺枢纽工程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武城县和河北省故城县的两省三县(区)交界处,由南进洪闸、北进洪闸、南运河节制闸及船闸组成,是海河流域漳卫南运河水系中下游的主要控制工程。北进洪闸是漳卫新河北支岔河首闸,汛期宣泄卫运河的洪水经岔河、漳卫新河入海,还可排除涝水,减轻沥涝灾害,同时兼顾农业灌溉等综合利用要求。目前,四女寺枢纽设计规模不能满足海河流域的防洪要求,北进洪闸存在着整体结构不稳定、闸底板设计不
3、尽合理、混凝土结构强度低、工程老化等问题,严重威胁着水闸的安全运行,使防汛调度得不到保障,将严重影响德州市及流域下游地区的安全。因此,除险加固北进洪闸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北进洪闸仍按原功能、原标准进行除险加固。本次除险加固主要项目有:原中8孔一联反拱底板段闸室及上部结构拆除重建;左右各2边孔闸室闸墩裂缝处理、表面抹砂浆保护,门槽混凝土凿除并更新;机架桥、排架柱、检修桥、交通桥等上部结构拆除重建;上游铺盖裂缝处理、表面增设混凝土保护层,地基进行接触充填灌浆;消力池、海漫表面砂浆补强处理,上游护底、浆砌石海漫翻修,防冲槽补充抛石;下游河道清淤;闸门及启闭机更换等。本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3.11万立方
4、米,回填11.15万立方米。工程建设临时征用土地10.27公顷。工程总投资105亿元,其中土建投资048亿元,施工总工期14个月。项目区地处黄泛冲积平原区,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降雨量560毫米,年平均风速3.2米每秒。土壤类型主要为潮土。植被类型为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带,林草覆盖率为17.6%o项目区水土流失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国函(2015)160号)及山东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通告(山东省人民政府1999年3月),项目区属黄泛平原风沙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山东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2016年1月26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
5、召开会议,对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海规计(2015)43号文报送水利部的漳卫南运河四女寺枢纽北进洪闸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参加会议的有:海河水利委员会,建设单位漳卫南运河管理局,主体设计和方案编制单位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会议特邀了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的专家。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对于项目背景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对报告书内容的汇报,进行了认真讨论。会后,方案编制单位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报告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我院组织专家再次对修订后的报告书进行了复核,基本同意修订后的报告书,主要审查意见如下:一、主体工程水土
6、保持评价(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评价结论。经分析评价,工程区涉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通过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可减缓水土流失影响,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二)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加固方案的评价结论。主体推荐的方案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水土保持评价。(四)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主体设计的闸管区墙外排水、取土场复耕等措施具有水土保持功能。二、基本同意本阶段界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计13.85公顷,其中项目建设区12.56公顷,直接影响区1.29公顷。三、基本同意
7、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时段和方法。经预测,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为12.56公顷,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10.27公顷;预测时段内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0.05万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为0.02万吨;预测结果表明,弃渣场区、取土场区是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和监测的重点区域。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采用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及相应的防治目标值。其中: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根据本工程及其征占地的特点,确定林草覆盖率为18%。五、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措施总体布局(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主体工程区、闸管区、取土场区、弃渣场区、施工
8、生产生活区和交通道路区。(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六、分区水土保持措施布设(一)基本同意确定的弃渣场级别及其防护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植被恢复及建设工程级别为1级。(二)基本同意对闸管区施工结束后进行场地平整、覆土、乔灌草结合绿化。(三)基本同意弃渣场区弃渣前表土剥离并临时防护,堆渣结束后覆土、土地整治,乔灌草结合绿化。(四)基本同意对取土场剥离的无用层采取临时苫盖措施。(五)基本同意施工生产生活区采取表土剥离并临时防护,施工结束后覆土、土地整治,乔灌草结合恢复植被。(六)基本同意交通道路一侧开挖临时土质排水沟,占用草地部分施工结束后进行覆土、土地整治,乔草结合恢复植被。七、基本同意水
9、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监测方法和监测内容。水土保持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监测方法采用地面定位监测、调查监测和巡查监测相结合的办法。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内容。十、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经审定,本工程水土保持投资227.9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0.60万元,植物措施投资59.10万元,监测措施投资34.7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9.88万元,独立费用79.85万元,基本预备费194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4.36万元(其中山东省4.24万元,河北省10.12万元)o十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内容和计算方法。按本方案实施,可恢复林草植被2.63公顷,减少水土流失量0.04万吨,工程导致新增水土流失可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区生态环境基本得到恢复和改善。本技术审查意见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水规总院办公室2016年6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