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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海南文昌铜鼓岭国际水域运动产业 聚集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文昌伴海云山置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0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海南文昌铜鼓岭国际水域运动产业聚集区项目项目代码2108-469005-04-01-15101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海南省(自治区)文昌市/县(区)Z乡(街道)龙楼镇钻石大道北侧地段地理坐标(东经:110度58分37.244秒,北纬:19度39分9.045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四、房地产业一一97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用地面积Cm?)19
2、182.26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匚肢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匚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5000环保投资(万元)310环保投资占比()1.24施工工期2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以否口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专项评价的类别生态涉及项目类纥涉及环境敏感三(风景名胜百一):项目位于铜鼓岭国际化生态旅游区内,经咨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铜鼓岭旅游区总体规划的批复(详见附件),铜鼓岭国际化生态旅游区按风景名胜区进行管理规
3、划情况1 .规划名称:铜鼓岭国际化生态旅游区总体规划(修编)审批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文昌铜鼓岭国际化生态旅游区总体规划的批复琼府函200780号;2 .规划名称:海南文昌铜鼓岭国际化生态旅游区云梯宝陵河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审批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海南文昌铜鼓岭国际化生态旅游区区域开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08年7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L与铜鼓岭国际化生态旅游区总体规划(修编)符合性分析铜鼓岭国际化生态旅游区规划区总面积为86.64平方公里。陆地面积46.64平方公里,包括铜鼓岭自然保护区、宝陵河、淇
4、水湾、月亮湾地带。建成以铜鼓岭国家自然保护区为景观资源主体,以生态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时尚运动为主导功能的热带海滨型国际生态旅游观光休闲目的地。项目所在区域功能分区为龙楼旅游风情小镇,不在铜鼓岭自然保护区内。本项目以“体育+文旅”的发展模式,打造集体育赛事、休闲、文娱、康复及产业孵化于一体的特色商业聚集区,为休闲度假人群、水域运动爱好者提供多样化服务。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铜鼓岭国际化生态旅游区功能定位。2 .与海南文昌铜鼓岭国际化生态旅游区云梯宝陵河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符合性分析根据海南文昌铜鼓岭国际化生态旅游区云梯宝陵河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关于文国土储(2013)-19-2号地
5、块规划情况的核定书(详见附图、附件),项目地块文国土储(2013)-19-2,该宗地属于E-04号块地,用地规划为商业用地。本项目属于商业聚集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各项指标均满足规划控制要求:容积率W1.0、建筑密度W45%、绿地率235%及建筑限高30米。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海南文昌铜鼓岭国际生态旅游区云梯宝陵河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3 .与海南文昌铜鼓岭国际化生态旅游区区域开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表12项目与区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规划环评要求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一、项目发展定位符合性分析规划发展目标:以铜鼓岭国家自然保护区为景观资源依托,以生态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时尚运动为
6、主导功能的热带海滨型国际生态旅游观光休闲目的地。本项目以“体育+文旅”的发展模式,打造集体育赛事、培训、休闲、娱乐、文化、康复、产业孵化于一体的特色商业聚集区。项目的建设将促进文昌体育产业提质升级,带动当地文化旅游及生态旅游业。符合二、环境功能符合性大气环境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符合声环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符合境(GB3()96-93)的1类标准准中的1类标准。要因地制宜选用乡土物种进行绿化建设,慎用外来物种,避免导致外来物种入侵引发的生态灾害。项目绿化面积6793.73m2,绿地率35.4%,采用
7、本地物种绿化,并种植多层次的绿化植被,使得项目与周边生态系统的连通性得到提高。符合绿化景观加强旅游开发景观保护,开发中要避绕特殊敏感区域,如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域、缓冲区、实验区天然林分布区域、基本农田,以及坡度大、地形地貌特殊复杂的地段。本项目不在铜鼓岭自然保护区内,且项目区域地势平缓,地形地貌较为简单,项目建成后将加强区域绿化。符合1.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海南省文昌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局部图,项目地块位于铜鼓岭旅游度假区开发边界范围内,属于政府公开拍挂出让。规划用地性质为旅游建设用地,不占用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土地合同及“多规合一图”详见附图9及附件。2 .与文昌市“三线一单
8、”原则要求的相符性(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海南省文昌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局部图(附图9),项目不在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的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施工期基坑废水及初期雨水通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其他施工生活污水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作种植地农肥使用。符合项目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近期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性分后回用于绿化浇洒,远期待龙楼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投入运营后,项目污水经预处析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因此,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要
9、求。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文昌市2020年全年环境空气各监测因子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海南三艾尔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08日日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SO2、No2、CO、03、PMioPMzs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一级标准。项目施工期加强防尘措施,临时堆场设置喷雾降尘、苫布覆盖等措施;运输车辆采用限速、遮盖、限载等方式,防止物料的遗洒;施工机械使用清洁燃油。污水处理设施为封闭式成套设备,通过加强日常运营管理,喷洒
10、生物除臭剂,其产生的恶臭对环境影响较小。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及时清运,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减少恶臭的产生与扩散。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底线要求。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项目施工期间须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严禁弃方露天堆放,修建堆场排水沟,土方及时清运回填,堆场物料表面采取覆盖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减轻水土流失。在落实本次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制定的水土保持措施后,区域土壤环境安全基本可以得到保障,符合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所需的土地资源、水资源、电力资源较小。项目区域水资源、土地资源及电力资源可支撑该区域的规划发展。
11、因此,本项目无资源利用上线制约。(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经查询“海南省三线一单成果发布系统”,本项目位于文昌市一般管控单元(ZH46900530001)0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本项目建设符合文昌市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性详细分析见下表。表1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文昌市一般管控单元)管控领域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相关)本项目情况符合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 .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禁止在土壤中使用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降阻产品。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
12、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且无关的项目。2 .建设施工和运输车辆应全封闭围挡、堆土覆盖、洒水压尘、使用防尘墩和高效洗轮机等防尘措施。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3 .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但经省政府批准的特殊需要和限用的品种除外。1 .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建设项目。2 .运输车辆安装车厢封闭装置,厂区施工运输道路硬化、及时清扫与浇水,建设洗轮池对进出车辆进
13、行清洗,同时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堆土覆至11Lo项目不涉及剧毒、高毒农药。符合-Jj染,排放管控1.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村镇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生活垃圾公共转运、处理设施与前款规定的收集设施的有效衔接,并加强生活垃圾1 .本项目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并有效衔接当地政府生活垃圾公共转运及处理设施。2 .项目主要能源为电能。符合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的融合。2.使用管道天然
14、气、液化石油气、电、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确保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境险控环风管1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2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需要终止的,应当事先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作出妥善处置,防止污染环境。3 .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
15、、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1 .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用于项目内部修路作为路基使用,无法重新利用的外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堆存。2 .施工期产生的废油漆桶(油性漆),及废机油,暂存于施工现场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3 .运营期生活垃圾及污泥交由环卫清运,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符合源发率求资开效要实施“气化海南”专项行动,推进燃气下乡进村“气代柴薪”工作。项目主要能源为电能、水资源消耗。符合根据文昌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及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中提出的文昌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突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提出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管控目标中提出突破传统产业,打造新兴产业。深入发展旅游业,打造特色小镇。项目位于文昌市龙楼镇钻石大道北侧,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