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二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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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罚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罚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1Cl107000用人单位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L检

2、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2 .违法行为为偶发性单次行为;3 .违法行为情节较轻,表现为不配合,未发生激烈对抗;4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5 .违法行为不影响劳动保障监察结果;6 .违法行为未引发不良舆论、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果。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罚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罚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2C1107100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

3、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L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2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3 .违

4、法行为不影响劳动保障监察结果;4 .违法行为未引发不良舆论、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果。3C1112200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

5、鉴定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L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2 .没有违法所得;3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4 .违法行为未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造成损害,未引发不良舆论、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果。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罚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罚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4Cl106300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

6、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L检查

7、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2 .制定规章制度程序合法;3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4 .违法行为未对劳动者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未引发不良舆论、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果。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罚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罚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5Cl106500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用

8、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学生实习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学生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参加相关保险、接受职业技能指导等权利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

9、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违法行为涉及人数占职工总人数10%以下;2 .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累计2个月以下;3 .每日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小时在4小时以下,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在46小时以下;4 .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5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6 .违法行为未对劳动者造成人身损害,未引发不良舆论、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果。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罚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罚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

10、害后果6Cl107400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二)扣压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第(三)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11、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L违法行为涉及3人以下,且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收取的财物价值人均300元以下;2 .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3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4 .违法行为未造成劳动者财产损失,未引发不良舆论、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果。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罚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罚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

12、危害后果7Cl107500劳动者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O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违法行

13、为涉及3人以下;2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2个月以下;3 .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4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5 .违法行为未对劳动者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未引发不良舆论、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果U8Cl106900对用人单位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行为进行处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二)工作满一年;(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

14、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八)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安排工作岗位之前未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违法行为涉及3人以下;2 .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3 .违法行为未对未成年工造成人身损害,未引发不良舆论、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果。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罚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罚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9Cl107600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

15、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没有违法所得;2 .符合申请劳务派遣许可的法定条件,且有继续经营的意愿;3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6个月以下;4 .按要求取得劳务派遣许可;5 .违法行为未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造成损害,未引发不良舆论、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果。10Cl108500用工单位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三款: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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