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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沙棘方案(2021)14号签发人:赵东晓关于新建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广东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报告水利部:新建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位于江西省、广东省境内,正线长436.40公里,其中广东段正线长301.88公里。2016年11月,水利部以水保函(2016)424号文对新建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水土保持方案予以批复。在后续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由于线路方案调整、征地困难等原因,广东段57处弃渣场涉及变更,均已取得地方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组织编报了新建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广东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2021年67月,我中心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
2、评审,基本同意该报告书,现将技术评审意见报部。水利部沙棘开发管理中心(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2021年7月19日新建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广东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新建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位于江西省、广东省境内,正线长436.40公里,其中广东段线路起于赣粤省界,途经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龙川县、东源县、江东新区、源城区,惠州市博罗县、惠城区、仲恺高新区,东莞市谢岗镇、樟木头镇、清溪镇、塘厦镇、黄江镇,深圳市光明区、宝安区、龙华区,止于深圳北站,正线长301.88公里。2016年11月,水利部以水保函(2016)424号文对新建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水土保持方案予以批
3、复。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中广东段共设置弃渣场162处,弃渣总量3982.87万立方米。在后续设计及施工过程中,项目实际产生余方3707.80万立方米,其中406.70万立方米运至地方指定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332.25万立方米地方综合利用,1600.71万立方米用于本项目施工生产生活区和施工便道区填筑,1368.14万立方米运至弃渣场。由于线路方案调整、征地困难等原因,广东段实际设置弃渣场69处,其中12处与原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位置一致且弃渣量增加未超过20%,7处与原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位置一致但弃渣量增加20%以上,50处为新设弃渣场。项目已于2017年1月开工,计划于2021年10月完工。
4、2021年7月5日,我中心采取视频会议方式,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参加评审工作的有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广东省水利厅,河源市水务局、惠州市水利局、东莞市水务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主体设计、方案编制和弃渣场稳定性评估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以及5名评审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代表和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和弃渣场变更情况、主体设计单位关于项目设计概况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交流与专家评审,专家组建议通过技术评审。经我中心主任专题办公会研究,该报告书基本符合水土保持
5、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基本同意该报告书,现提出技术评审意见如下:一、基本同意涉及变更的弃渣场选址和弃渣场设置方案。变更后项目设置弃渣场69处,弃渣量1368.14万立方米,占地面积158.44公顷。本次涉及变更弃渣场57处,弃渣量1119.24万立方米,占地面积12908公顷。变更弃渣场选址均已取得地方相关部门的意见。各弃渣场基本按设计堆渣和防护,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对47处弃渣场开展了稳定性评估,结论均为稳定;5处弃渣场在实施敏感点拆迁措施后选址基本可行。建设单位应按期实施敏感点拆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二、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各弃渣场等级、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及措施的等级标准,主要
6、防治措施包括表土剥离及保护利用、拦挡、边坡防护、截排水、消能、沉沙、排水顺接、土地整治、复耕、植被恢复等。下阶段,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本方案落实好各项措施,确保弃渣场安全,不产生新的危害。三、基本同意弃渣场水土保持投资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基本同意弃渣场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7509.4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991.25万元,植物措施1883.14万元,临时措施635.08万元。四、建设单位应加强弃渣场运行管理和安全监测,并制定防灾预案。本技术评审意见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水部沙棘开发1理中心(水利部水土倒吊直物开发g理中心)2E1年7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