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复工复产重点违法行为执法处置实操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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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华区重点违法行为执法处置实操指引(复工复产)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1月5日目录重点打击违法行为一: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2一、常见违法行为描述2二、取证要点2三、执法文书注意事项2四、违反法条及处罚依据4重点打击违法行为二: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5一、常见违法行为描述5二、取证要点5三、执法文书注意事项6四、违反法条及处罚依据7重点打击违法行为三: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11一、常见违法行为描述11二、如何查验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真伪11三、取证要点13四、执

2、法文书注意事项14五、违反法条及处罚依据15重点打击违法行为四: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17一、常见违法行为描述17二、常见安全设备17三、取证要点21四、执法文书注意事项21五、违反法条及处罚依据23重点打击违法行为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24一、常见违法行为描述24二、取证要点24三、执法文书注意事项24四、违反法条及处罚依据25重点打击违法行为一: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引音:记录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为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时排查隐患,及时防范本故风险,如果不记录或不如

3、实记录则可能会造成单位不认真落实随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情况,易引发*故风险。一、常见违法行为描述(一)未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二)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向从业人员通报或通报内容不实二、取证要点根据法条分析,本违法行为需证明事项如下:1.证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记录(合法性依据)证明材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台账、询问笔录、照片、录像、现场检查记录。重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开展、是否记录、记录方式、排查内容、记录内容、是否通报、通报内容等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调查情况选择相关员工进行调查询问。可以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询问笔录的内容出具相应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

4、章。2证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如实记录(合法性依据)证明材料:同上3 .证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向从业人员通报或通报内容不实(合法性依据)证明材料:通报记录、询问笔录、照片、录像、现场检查记录。重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开展、是否记录、记录方式、排查内容、记录内容、是否通报、通报内容等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调查情况选择相关员工进行调查询问。可以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询问笔录的内容出具相应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4 .证明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处罚依据)证明材料:公司员工名册、社保缴纳记录、询问笔录、照片、录像、现场检查记录三、执法文书注意事项(一)要求企业提供治理制度(书证)。(二)询问笔录

5、(负责人、安全主管、普通员工)询问要点:询问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所属公司的基本情况。询问当事人的工作内容及管理职责。询问确认当天的执法情况,进一步确定违法事实的存在询问确认文书送达情况询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开展、是否有台账、台账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致询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向从业人员通报,是否有通报记录,通报记录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询问公司从业人员人数注意:建议准备三份询问笔录,包括负责人、安全主管、相关普通员工。(四)试听资料/电子数据照片:现场执法过程中,重点拍摄生产经营单位*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台账(如有)、向从业人员通报的记录(如有),对文件的内容逐页拍摄。以上照片所反映内容要在试听资料/

6、电子数据的“证明对象或证明内容”一栏中详细描述,由企业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盖章。录像:现场执法过程中,要进行全程录像。重点记录: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向从业人员通报、是否能提供通报记录等。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文书签字过程。视频拍摄过程中,要实时对所拍摄内容进行语音描述,有条件的可以同时多个执法员手持执法记录仪从不同角度进行拍摄。(五)现场检查记录记录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开展、是否记录、记录方式、排查内容、记录内容、是否通报、通报内容,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和通报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等(六)公司员工名册、社保缴纳记录等须负责人签字确认由公司提供四、违反法条及处罚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J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律)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

8、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J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调整补充)违法行为编号1017:(规范性文件)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 从业人员9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处900元罚款; 从业人员9人以上20人以下的,处0.5万元罚款; 从业人员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处1万元罚款; 从业人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处2万元罚款; 从业人员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处4万元罚款; 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处7万元罚款。逾期未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比照以上标准增加10万元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9、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六种情形分别处以2万元、2.5万元、3万元、3.5万元、4万元、4.8万元罚款。重点打击违法行为二: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引言:人员的专业素质是预防事故发生的篁要因素,如从业人员主观上疏忽大寿或专业不精,无疑将在安全生产中埋下宣大隐患。春节限期后,存在大量生产经营单位换人换岗等事宜,人员交接过程中,对从业人员的敷育培训问题容易忽视,应当重点打击。一、常见违法行为描述本次复产复工期间,主要打击未对以下两类群体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一)未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二)未对从事高危工艺员工(危化品相关从业人员,电工、焊工、高空作业、危险设

10、备操作、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岗位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二、取证要点根据法条分析,本类违法行为需证明事项有四:(一)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合法性依据);(二)教育培训相关信息是否如实记录(合法性依据);(三)教育培训是否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合法性依据);(四)是否如实告知所涉及的危化品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合法性依据)。(一)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合法性依据);证据材料:询问笔录、违法行为情况说明(企业开具)、现场检查记录、相关员工和生产单位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工资发放流水账、工作证、意外保险购买

11、记录、签到表等)、企业从业人数证明材料(如人员名册、社保缴费记录等)。(二)教育培训相关信息是否如实记录(合法性依据);证据材料:询问笔录、违法行为情况说明(企业开具)、现场检查记录、相关员工和生产单位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证明材料(同上)、企业从业人数证明材料(同上)。(三)教育培训是否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合法性依据);证据材料:教育培训记录(基础性证据)、询问记录、违法行为情况说明、现场检查记录、营业执照及危化品的MSDS或抽样检测记录(危化品行业)、相关员工和生产单位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证明材料(同上)、企业从业人数证明材料(同上)。(四)是否如实告知所涉及的危化品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合法性

12、依据);证据材料:教育培训记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违法行为情况说明、现场检查记录、相关员工和生产单位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证明材料(同上)、企业从业人数证明材料(同上)。三、执法文书注意事项1、询问笔录(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询问要点:公司从业人员数量、社保购买情况、如有未购买社保人员,询问原因(为处罚数额收集事实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相关岗位具有哪些危险性因素,如遇意外存在哪些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上岗作业前、中、后存在哪些注意事项?(确认相关人员对知识的了解情况以及现场的危险性因素大小)询问是否开展入职和定期岗位安全培训?培训内容是什么?培训时间是什么?你公司员工是否掌握相关

13、专业的危险特性和应急处置方法?(确定违法事实)询问未进行培训的原因(鉴别处罚合理性因素)询问未如实记录的原因(鉴别处罚合理性因素)2、情况说明由生产经营单位开具加盖公司公章的,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或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说明。3、现场检查记录载明公司人员数量,经营范围,违法行为事实等因素4、照片及电子数据等(证明未张贴工位风险告知书、应急处置卡)5、相关员工和生产单位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工资发放流水账、工作证、意外保险购买记录、签到表等。由企业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并

14、加盖公章;6、企业从业人数证明材料。如人员名册、社保缴赛记录等。由企业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备注:由于此时要证明企业未达成某项义务,故主要收集证据为当事人的陈述等言辞类证据。采证时需注意两点:询问笔录应当自检查时迅速完成,以免企业口供前后不一,后补足培训记录,称完成了培训,陷入证据采集的不利局面;询问人员应当广泛,相关人员都应询问到位,全面证明案发事实。四、违反法条及处罚依据(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15、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TjIlo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接受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律)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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