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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工程技术人员星级评价办法(试行)一、星级评价目的建立项目工程技术人员星级评价体系,统一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能力的评价标准,促进专业技术管理能力提升,完善公司工程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推进公司人力资源“三项改革”制度落实,为公司对工程技术人才的选拔任用提供参考。二、评价对象评价对象包括:项目总工、分管生产和技术副经理、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及从事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全体人员(含外聘、劳务派遣人员)。三、星级划分及评价原则工程技术人员星级划分为4个技术等级,四级至二级每级3星,一级五星。初始星级按职务或职称及首次测评结果确定,之后按每期测评结果浮动管理。星级评价遵循“公
2、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四、评价频率及方法1、初始星级评价:对未取得星级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其现任职务或职称进行初始星级评价。对新参工或转岗等不能在初始星级评价时进行测评的人员,初始评价中只定级,不评星。2、评定周期:当年测评上一年7月1至本年6月30日时间范畴内(除特别注明外)的技术人员所取得的成绩,每年第三季度组织开展评价工作,根据测评成绩调整星级。3、由项目部、分子公司质量技术部门和总工、公司质量技术部、工程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党群办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测评。4、采用逐级评价,加权评分方式,针对各岗位工程技术人员的评分标准见附表1。5、逐级测评过程中对人员评价情况有异议时,上级单位(或部门
3、)可要求下级单位(或部门)进行说明。6、最终测评分数按以下公式计算:测评分数=客观评分+主观评分+加(减)分数上式中:主观评分= (评价分数X权重)权重评分权重详见附表3。五、考核评分星级级划分1、技术等级对应职级划分:技术等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职务线现场技术人员(工作不满2年)技术主管(副科长)工程科长(副总工)副经理项目总工职称线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技术等级根据现任职务或职称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且按职务线和职称线分别对应的技术等级原则相差不超过1级,超过时按高级降低1级确定。3、四级、三级、二级每级三颗星,一级五颗星。4、四级、三级、二级星级评分:(I)评分60分7
4、0分为1星,(2)评分70分-80分为2星;(3)评分80分-90分为3星。测评分数低于60分者降低1个技术等级,评价为二星;在90分以上者升高1个技术等级,评价为一星;四级评分低于60分者,评价为无星。5、一级评分:(1)评分60分70分为1星,(2)评分70分-80分为2星;(3)评分80分-90分为3星;(4)评分90-分IoC)分为4星;(5)评分IoO分以上为5星。六、评价及评价人测评成绩由客观评分、主观评分、加(减)分等3项构成,评分标准见附表Io(一)、客观评价:客观评价共计40分,分为创新能力、新技术、软件的教学和应用、论文发表、职称与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5个方面进行评价。
5、(二)、主观评价:主观评价共计60分,对技术总结能力、职工评价、管理能力、学标对标情况、执行力、政治品德、工作贡献等7个方面进行评价。(三)、力口(减)分项:1、对在蜀道集团、路桥股份、路航公司、业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获得的各类奖项给予加分;(业主单位参照路航公司级,行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参照路桥股份级)2、对项目发生的各类质量问题、各级主管部门和各级公司给予的通报批评进行扣分;七、技术人员评价材料1、发表论文、著作:评定周期内发表的论文、著作等文章。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3、取得的职称证书、各类执业资格证书。4、专利、省部级工法、科技奖:在近2年工作中独立、主导和参与(根据贡献度)完成的各种发明专利、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和省部级工法等。5、获得各种质量技术奖项、评先评优奖项:同时获得几级公司的奖励就高不就低,评先评优仅限于个人。八、星级评价的结果内部员工:项目工程技术人员星级评价结果作为其年度绩效考核、公开竞聘、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入库“领航工程”后备干部培养的重要依据。外聘、劳务派遣:项目工程技术人员星级评价结果作为其年度绩效考核(协议工资不纳入范围内)、培训教育、评先评优、积分转正等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