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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区级权责清单一、区级党委政府权责清单(-)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L区委、区政府对医共体建设负总责。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布局,有序推进医共体建设。全面落实政府办医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保障责任、监督责任,定期研究医共体工作,统筹推进医共体实质性运行。(二)组建医共体管理委员会2.成立由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至少一人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区机构编制、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医保、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及医共体成员单位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参与的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医管委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部门承担。3.制发医共体建设工作方案。(三)建立党委领导下
2、的院长负责制4.指导医共体加强党建工作,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5.指导医共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四)落实政府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投入6.根据医共体发展规划,加大医共体建设的投入保障力度,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医共体承担的责任公共卫生任务等给予专项补助。(四)落实政府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投入责任7.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原渠道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8.理顺财政补助拨付渠道,经绩效评价后将财政补助资金集中拨付医共体牵头医院专项账户。(五)推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9.依
3、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分别核定医共体内牵头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严禁挤占、挪用。10.完善牵头医院和乡镇卫生机构人事管理办法,人员实行“区招乡用”“乡聘村用”的管理机制;加大医学人才招聘力度,补充全科、儿科、康复等医学专业人才。IL落实“两个允许”要求,鼓励对医共体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制定医共体负责人考核评价体系,区级财政根据考核评价办法落实补助资金。(六)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12.明确打包总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参保人筹资金额,按照政策规定预留风险金、大病保险资金、意外伤害保险资金等补充保险金额,按时将核定的区、乡、村三级医保基金统一打包拨付给牵头医院。13.严格落实
4、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政策。二、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权责清单(一)组建医共体1.确定牵头医院。科学评估辖区公立医院综合实力,确定第六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为牵头医院。2.确定成员单位。确定将辖区内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纳入医共体建设。3.制定医共体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免原则和程序,按规定任免县域医共体主要负责人。4.研究起草医共体建设工作方案,提交区政府印发实施。(二)推动医共体可持续发展5.审议决定医共体章程、发展规划、队伍建设、人事任免、绩效考核、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资产使用调配规则等。6.落实医共体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对各医共体的运营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医保支付、医院等级
5、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对运营能力差,不能胜任医共体工作的牵头医院及时进行调整。7.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医共体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三、区卫生健康部门权责清单(一)强化县1.负责医共体日常监管。加强对医共体落实公益性、依法执业与域医共体监管行风、医疗质量和安全、运行管理、人事管理、公共卫生任务落实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二)组织重点任务绩效评价2.组织对医共体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情况、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情况、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资金使用效能等开展绩效评价。(三)组织医共体负责人考核评价3.牵头制定医共体负责人考核评价体系,定期组织考核
6、。四、医共体权责清单(一)明确功能定位1.研究起草医共体章程,规定牵头医院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区、乡、村三级在疾病诊疗、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等方面功能定位。(二)明确牵头医院职责2.统筹医共体内业务管理,制定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同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等。3.建立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定期协商的议事决策机制。(二)明确牵头医院职责4.制定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南,明确医共体内部区、乡、村三级疾病诊疗目录,完善医共体内部和区域向外转诊管理规范,健全双向转诊通道和转诊平台。5 .指导帮扶各成员单位,提升医共体整体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等综合服务能力和管
7、理水平。6 .统一资源共享管理。组建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含医保)、药械管理、宣传教育、后勤服务、物流配送等管理中心;整合建立医学影像、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等共享服务中心;积极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整合医共体内部信息系统,统一运营维护。7 .统一人员管理。医共体人员统一招聘、培训、考核和管理,优先保证基层用人需要。实行全员岗位管理,打破单位、科室、身(S)统一运份限制,实现合理轮岗、有序流动、统筹使用。医共体内医务人营管理员在各成员单位内执业不需要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8 .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医共体内财政预算、
8、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单独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作为医共体领导班子成员,协助医共体主要负责人管理医共体财务工作。9 .统一药械管理。建立统一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品耗材管理平台,实现用药目录衔接、处方自由流动、同质化药学服务。鼓励上级医院制定药物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实施治疗。(三)统一运营管理10.统一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牵头医院负责成员单位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预算、拨付、考核、分配,配合做好县域外转诊病人费用结算,推进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防范欺诈骗保行为。11.统一质控管理。成立质量管理组织,各成员单位设置质量控制岗,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统一的医疗质量
9、控制体系,定期开展对县域医共体的医疗质控活动,推动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12.统一信息系统。医共体内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运营管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13.统一绩效考核管理。牵头医院制定医共体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对各成员单位绩效考核;指导、审定各成员单位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方案。(四)提升服务能力14.提升第六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服务水平。通过开展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推进专科联盟建设等,强化核心专科、补齐薄弱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提升牵头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四)提升服务能力15.加强基层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成员单位结合基层常见病、
10、多发病、慢性病增设二级诊疗科目,设立全一专科联合门诊,结合实际诊疗需求增设内科、外科、康复科、妇科、儿科等床位,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成员单位发展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特色科室,延长服务链,推动医养融合发展。16.强化健康促进服务。组建健康管理与服务团队,合理调配相关资金,加强对服务区域群众的健康教育,开展慢性病前期干预,指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17.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开展签约服务,组建由疾控、中医、妇幼专业人员和区级专科医生参加的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一站式”全专科联动、中西医结合、医防融合的服务模式。医共体内畅通双向转诊通道,优化转诊服务流程。18.强化中医药服务。依托中西医结合医院构建中医药服务综合平台,严格履行中医药服务管理职责,加强对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发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的作用。持续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