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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送审稿)国家能源集团南昌霞坊IOoMW渔光储一体化项目名称:发电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国能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五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项目建设内容15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5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34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57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7七、结论71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分布图附图4光伏区组件布置图附图5典型生态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6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7南昌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8项目与南昌市生态红线
2、位置关系图附图9地表水水环境环境功能区规划图附图10工程师现场踏勘照片附件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2项目备案文件附件3相关部门选址意见附件4厚田乡政府支持函附件5项目选址权属及场地租赁协议附件6噪声监测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南昌霞坊100MW渔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211-360113-04-01-87279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907915*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乡下坊村地理坐标光伏区中心坐标:东经115。45,12.996,北纬28。26,240”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H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0.太阳能发电4416(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用
3、地面积(hm2)100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Il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南昌市红谷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文号2211-360113-04-01-872792总投资(万元)28435.33环保投资(万元)152环保投资占比(%)0.535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
4、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不需设置地表水专题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不需设置地下水专题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项目临时占地、永久占地均不涉及环境敏感区,故无需编制生态专题;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不需设置大气专题噪声公路、铁路、
5、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不需设置噪声专题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不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题规划情况项目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乡下坊村,暂未开展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项目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乡下坊村,暂未开展规划环评。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乡下坊
6、村,暂未开展规划及规划环评。1、项目与产业政策及规划的相符性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五、新能源”中的“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项目,因此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本项目取得了南昌市红谷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为2211-360113-04-01-872792。因此,本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乡下坊村。根据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出具的选址意见、以及
7、本项目与生态保其他符合性分析护红线位置关系图可知,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敏感点。综上,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现场调查监测数据分析可知,项目所在区域敏感点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的标准要求;项目施工期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能够保证周边环境不因本工程污染物的排放而超出相应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污染物排放在区域环境容量范围内,符合区域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等环境功能区规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
8、较小,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因此本工程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水、太阳能等资源,且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生产电能,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利用总量较少,且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废物回收利用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性的控制污染,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因此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乡下坊村,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21)1号),项目所在为“新建区一般管控单元3(ZH36011
9、230003)其准入清单要求具体见表1-2、表1-3。表12本项目与南昌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相符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是否相符禁止建设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现有产业改、扩建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类规模和生产工艺。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相符禁止引进产业规划禁止类项目进入园区本项目不位于园区相符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相符限制开发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本项目无燃煤锅炉相符不得新建规模不符合各行业准入条件中的项目。本项目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相符禁止新建、扩建不符
10、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相符禁止新建采用含泵工艺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项目。不涉及相符禁止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滨湖控制开发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印染、制革、电镀等排放含磷、氮、重金属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排放磷、氮、重金属等污染物项目相符严格限制企业新建自制水煤气发生炉。本项目无制水煤气发生炉相符不得在赣江、抗河保护区范围内进行规模本项目为光伏/化畜禽养殖;不得在赣江和抚河干流及部阳湖岸线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重化工园区,1公里范围内新上化工、造纸、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发电项目,不属于重污染项目禁止在鄱阳湖最高水位线外13公里范
11、围新建、改扩建各类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项目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类污染物和持久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项目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类污染物和持久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相符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省级批准的内河航道及港口布局规划的码头项目以及配套设施、锚地等工程。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省级批准的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锚地等工程。不涉及/在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区域如居民集中区、医院和学校附近、重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等,以及因环境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禁止新建或扩建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区域/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
12、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不涉及/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不得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水源地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休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本项目不在饮用水保护区内相符严格限制“三磷”(磷矿、磷肥和含磷农药制造等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产业向本区域内转移。不涉及/不得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草、危险废物利用等项目。不涉及/优化调整VoCS排放产业布局,
13、原则上中心区域内不得再新建和扩建VoCS排放量大的有机化工、医药(化学原料药制造)、表面涂装等行业企业。不涉及/严格危化品港口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不得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新建码头工程。不涉及/禁止在禁采区和禁采期内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以省政府批复的采砂规划为依据)。不涉及/不得在各县区划定的禁养区内设置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本项目不属于养殖行业相符现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应逐步淘汰,严格执行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不得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相符现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应逐步淘汰,严格执行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不得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
14、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不涉及/现有岸线内的非法采砂活动、非法码头应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规范采砂行为和码头经营活动。不涉及/在重金属污染防控红线区域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的总体规模,严格限制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投资项目。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区域,禁止新建相关项目。现有的重金属排放企业,要严格执行涉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周边安全防护距离相关规定。不涉及相符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冶炼、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草、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实施主要水污染排放总量等量或减量置换。不涉及/退出要求现有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己有的各类生产设施以及危化品、石油类泊位应逐步拆除。不涉及/现有赣江和抚河南昌段及部阳湖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落后化工产能项目必须依法关闭退出,1公里范围内风险突出、无法实现就地改造的化工企业必须完成搬迁。不涉及/位子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和不符合规划的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限期退出或依法关停。不涉及/“五河一湖”岸线延伸陆域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重化工项目,督促已有化工企业逐步搬迁进入合规园区。不涉及/深入开展非法采砂整治工作.严格采砂管理,全面规范采砂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开采。不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