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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安全承诺书本单位与贵公司签订物联网通道型业务合同(“合同”)、使用物联网通道型业务(“业务”),本单位承诺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物联网卡安全管理,如工信部更新下发实名制或安全管理方面的最新要求时,承诺配合贵公司按照最新管理要求执行。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一、信息安全承诺1、本单位承诺对发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发布的内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XX条例有关规定,不利用中国XX物联网卡发布和传播有害信息,不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即“九不准”及“六不许”内容
2、)的信息,不利用此业务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九不准”,即不准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六不许”,即:(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
3、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2、本单位承诺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信息安全责任制度,严格按照国家、通信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做好本单位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应在通过公安机关的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3、本单位承诺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不影响或干扰正常的XX市场经营秩序,严
4、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XX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通信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通信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利用此业务传播非法内容或泄露国家机密。4、本单位承诺不将本合同项下产品和服务用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危害通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发送违法信息、拨打骚扰诈骗热线、发送垃圾短信、非法进行XX业务经营或者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当用途。5、本单位负责所发展最终用户的安全性,并接受XX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如最终用户进行非法使用(如诈骗等),本单位承诺协助贵公司、国家主管部门、执法机关进行核查,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同时接受相应处罚。二、网络安全承诺(一)本单位承诺严格遵守国家、
5、通信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保证本单位的网络安全,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如发现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二)本单位承诺为用户办理互联网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本单位拒绝为其提供相关服务。三、使用电子卡数据承诺电子卡数据,又称物联网卡鉴权数据,是中国XX通信网络保障用户通信安全的核心数据。本单位在使用中国XX物联网通道型业务(以下统称为“业务”)使用电子卡数据时,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保证
6、电子卡数据内容的安全、保密。(二;电子卡数据仅用于本单位和贵公司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电子卡数据写入本单位设备,并作为一个整体对外提供服务。(三)我公司承诺在将电子卡数据写入设备的整个过程中,实施严格的安全保密管理措施,不泄露、不对外提供任何数据。(四)本单位保证电子卡数据仅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业务,不用于与业务合作无关的任何产品,不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五)未经贵公司允许,本单位不对电子卡数据进行存储或传输,不对电子卡数据进行删除、修改。电子卡数据自提供给本单位之日起,本单位最多保留30天,且采用加密方式存储。数据写入设备后,本单位立即将电子卡数据彻底删除。(六)当发生电子卡数据或网络信息安全事
7、故时,本单位将立即采取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通知贵公司。四、违约责任1、本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依据与贵公司签订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关停业务,直至单方面终止业务合同),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贵公司有权立即停止所有物联网业务服务,且不负任何违约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2、本单位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或本承诺书条款,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本单位如被相关部门通报/派单或“超范围使用“物联网卡(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转售、手机窜卡、涉案涉诈、未按要求实名等违规行为)或累计逾期欠费超一定数额的,贵公司有权立即关停风险号卡、限制本单位及关联企业在中国XX全网新开物联网卡,针对本单位名下疑似风险号卡做超范围停机处理、不受理甲方的欠费免停申请。五、本承诺书自筌署之日起生效并遵行。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