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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三篇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_)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发(20_)号)和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市办字号)精神,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目标围绕把城乡社区打造成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党的领导、以人为本、改革创新
2、、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创新治理机制、改进治理方式、提升治理能力。到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再过5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色样板提供坚强保障。二、重点任务(一)健全城乡社区治理组织体系1、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格局。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理顺基层党建工作领导体制,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和运行体制,探索设立对社区实行统一管理的党工委。强化社区党组织属地化管理服务,完善
3、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制度,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开放机制,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驻社区单位、群团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商务楼宇、社会组织党组织广泛参与的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驻社区单位与城乡社区之间结对共建。选优配强社区工作力量,通过基层选拔、社会招聘、组织委派等多种渠道,选好配齐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探索公开招聘大学生到社区工作。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加大基层“微腐败”整治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各镇(街)党(工)委)2、创新政府主导社区治理机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制定县职能部门、镇政府(街道)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县级
4、职能部门和镇政府(街道)不得随意将工作任务转嫁给社区。依法厘清镇政府(街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建立健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及协助政府的工作事项清单制度。落实镇政府(街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履职履约双向评价机制,提高居民满意度在社区考核评价中的权重。探索赋予街道对上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选拔任用征得同意权、选拔任用征得用意权、规划和公共设施布局参与权、公共事务综合管理权、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建议权等。(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3、夯实居民自治社区治理基础。合理划分社区管辖范围和规模,
5、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原则上每个社区管辖IOoO-3000户,农村社区与建制村管辖范围一致。规模不足100o户或超过3000户的社区,适时调整管辖范围;超过3000户难以拆分调整的,适当增加社区工作者人数。新建住宅小区、工矿企业所在地、流动人口聚集地,凡达到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口户数条件和新建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要及时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不具备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可先成立居民小组或由相邻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完善民主选举制度,逐步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本社区居民比例和直接选举比例,力争到20_年分别达至Ij60%和100%。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进党务、
6、村(居)务、财务等信息公开。健全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引导居民依法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4、搭建社会协同社区治理平台。落实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税费优惠、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工作,推动县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中心、镇(街)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站、社区建立社会工作室。降低社区社会组织登记门槛和条件,简化登记和备案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实行直接登记,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由镇(街)实行备案或代办管理,到20_年,平均每个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拥有的社会组织分别不少于10个、5个
7、。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和社区管理服务,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积极引导社区老年协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推动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面向社区开放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行管委、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二)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治理水平1、拓展居民参与渠道。持续开展社区协商工作,推进社区村(居)民理事会建设,完善社区服务站协商议事功能区域设置,由社区党
8、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牵头,引导居民群众依托村(居)民理事会和协商议事场所,广泛参与社区协商。加强社区知识宣传教育,推进社区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探索建立年轻机关干部到社区挂职锻炼、大中小学生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等制度,打造社区实践教育基地。以积分制等方式探索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有序引导流动人口参与居住地社区治理,促进流动人口社区融入,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教科体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公安局、人民银行支行、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2、优化社区服务供给。落实
9、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按照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标准化的要求,推动与城乡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事业、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调解仲裁等公共服务事项在城乡社区全覆盖,增强农村社区特别是贫困村社区的公共服务供给。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建设,到20年全县建成6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覆盖全县100%的城市社区、60%以上的农村社区。健全社区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体系,完善对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生产扶助、生活照料、情感慰藉、心理疏导等服务。探索建立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失能老年人的家庭照顾、社区关照、机构照
10、料相互衔接的照护体系。推进邮政、金融、通信、燃气、自来水、电力等公用事业服务进入城乡社区,支持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向城乡社区延伸,推进城市社区“10分钟服务圈”和农村社区综合性服务网点建设。将城乡社区服务项目纳入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按照有关规定选择承接主体。完善社区志愿者注册服务制度,探索建立“爱心银行”“时间银行”等志愿服务回馈制度,依托城乡社区综合设施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到20一年城乡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居民总数的13%。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金融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县妇联
11、、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3、增进社区文化认同。积极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充分利用社区公示栏、灯箱广告、背景墙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宣传,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地方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社区规范,塑造心口相传的社区精神。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挖掘和宣传社区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在城乡社区开展道德模范展览展示、巡讲巡演活动。持续推进乡风文明行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支持贫困村优先建立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到20_年全县城乡社区全面完成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文
12、化设施、文化活动场所,因地制宜设置村史陈列特色文化展示设施。统筹推进“文化+电商”服务点、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体育健身等重点文化工程建设。积极发展社区教育,以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图书阅览室等为载体,设置教育教学点,在农村社区适当配备远程教育设备,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文广新旅局、县教科体局、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4、推动社区依法治理。发挥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在城乡社区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活动,到20_年全县农村社区每10户有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60%以上农户家庭有“法律明白
13、人”。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全面加强镇(街)、社区法律服务站点建设,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覆盖城乡社区。依法开展社区禁毒、戒毒康复和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各镇(街)党(工)委)5、加强平安社区建设。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探索建立社区接访制度,畅通群众理性合法表达诉求渠道。依托县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协会专业技术力量,发挥社区心理咨询室作用,加强对城乡社区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在全县基层组建“老师傅
14、”调解室、“五老”调解会等自治调解组织,推动人民调解进社区。发挥社区综治中心作用,因地制宜确定社区网格管理职责,加快构建全要素网络管理新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加强社区警务工作,推进社区警务室建设,壮大警务辅助力量和群防群治队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农村赌博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信访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各镇(街)党(工)委)6、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依托“智慧相关重点工程,加快城乡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在全县社区推行所有公共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
15、办,构建“一门式”服务模式。推进智慧社区建设,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受理、网上反馈和简易事项网上审批,水、电、气、通信等各种费用网上缴存。开发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网络社区社交平台,引导社区居民加强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加快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积极发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助推脱贫攻坚。实施“雪亮工程”,推广建设社区技防系统,推进全县技防楼院、技防村庄试点建设,力争到20_年城市楼院和农村技防覆盖率分别不少于30%和20%o(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行管委、县公安局、县城区社
16、会事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7、加强社区统战工作。建立社区统战代表人士台账,完善社区统战工作制度,加强与统战成员的沟通联系,帮助统战成员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把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信仰以及不同生活方式的人们凝聚起来,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画出最大同心圆。搭建社区“同心”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非公经济人士等统战成员的专业优势和影响力,协助社区开展决策咨询、环境整治、矛盾调解、社会服务等工作。做好城市社区民族工作,加强对城市社区少数民族人口的服务管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社区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积极做好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的服务工作,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其联系广泛的优势,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各镇(街)党(工)委)(三)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突出短板1、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将城乡社区环境治理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创建国家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