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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市妇幼保健机构资源配置与运营现状的调查报告妇幼卫生承载着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妇女健康和母婴安全的繁重任务。*市妇幼保健机构是承担妇幼保健服务的主要载体。为了给政府提供准确的信息支持,及时掌握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的现状、履行职能的情况,给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市妇幼保健机构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市妇幼保健院组织9个旗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参与全国妇幼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网络直报。202*年度填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对*市4区5县妇幼保健机构资源与运营情况的主要数据进行分析,并与2007年全国相应级别调查结果进行比较。一、调查方法、内容、质量控制及资料分析处理利用全国妇幼卫生机构管理
2、信息网络平台,对全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情况、人力资源情况、设备情况、运营情况群体保健工作开展情况、科研管理情况等实时网络直报。通过软件本身设置的逻辑查错功能,有效控制错报和漏报,对各级妇幼机构网报人员进行培训,以确保填报数据的质量。资料分析处理从网络直报系统中直接导出形成Excel文件,避免因数据再次录入带来的错误。运用*sll.5统计软件包进行数据汇总和统计分析。(一)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情况由于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妇幼保健机构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了严峻的考验。全国各省市均有部分妇幼保健机构与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计划生育部门合并,但*市、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均保持了直属于卫生局的独立机构,均为全
3、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保证了妇幼保健机构的地位和现有人员的经费。*市妇幼保健院于2007年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的评审,其余9个区、县级妇幼机构均未参加评审。全国调查托幼机构中,区、县级参加等级的比例为38.5%,*市等级评审参评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二)妇幼保健机构资源人力资源:市级妇幼保健机构现有编制90名,有职工总数116名,超编28.9%。全市区县级托幼机构现有职工数与编制人数持平7家,多于现有编制2家;现有职工数与核定编制数持平3家,不足5家,超编1家。如果按照*年颁布的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保健人员编制标准比较,市(地)级6190人,县(区)级41临床人员按设立床位数,以1:L7
4、安排编制,人员编制数按下限计算,则平均市级缺乏编制22.0人,县级缺乏编制4人。全市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存在现有职工数少于核定编制数,出现编制结余现象,但全市88.9%区县妇幼机构核定编制未达到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工作人员编制的最低标准。职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学历、职称人数及构成1所市级妇幼保健院职工总数116名。9所区、县级托幼机构职工总数1人,其中区、县妇幼机构职工总数最多的是*市新城区妇幼保健所46名,最少的是*市托克托县妇健所17名。全市妇幼机构共有卫生技术人员322名,其中市级80名,市级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69.0%,低于地市级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82.1%;9个区
5、县级妇幼机构有卫生技术人员242名,全市区县卫生技术人员占总数的89.4%,高于全国的区县妇幼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81.5%,依据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人制规定,*市妇幼机构现有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人数均未达到国家标准。全市平均每个托幼机构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卫生技术人员5人,市级妇幼机构有硕士学历/学位1人,本科学历的技术人员21人(包括非全日制);区、县级硕士学历/学位不足1人,本科学历的卫生技术人员平均3.5人;全市每一个妇幼机构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卫生技术人员L9人,市妇幼保健机构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卫生技术人员9人,区县均每一个机构有L3人,*市卫生技术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和高级职称平均
6、人数均低于全国相应级别的平数;统计学分析显示,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异具有显著性(pV0.05)o详见表1、2.表1全国地市、区县级与*市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学历人数及构成硕士及以上学士/本科大专及以下平均人数构成比平均人数构成比平均人数构成比%地市级妇幼机构3.82.451.433.0100.564.6区县级妇幼机构0.20.56.714.339.885.2市级妇幼机构1.01.221.026.358.072.5区县级妇幼机构0.10.043.412.823.386.8表2全国地市、区县级与呼市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人数及构成副高及以上中级师及以下其他平均构成平均构成平均构成
7、平均人数构成比%人数比%人数比%人数比%全国地市级妇幼机构20.313.152.033.473.747.39.76.2全国区县级妇幼机构2.17.815.232.826.853.22.75.8呼市市级妇幼机构9.011.224.030.047.058.800呼市区县级妇幼机构L3508832675062.00.10.4.门诊住院服务情况*市回民区妇幼保健所全年门诊量最高,为15837人次,*赛罕区妇幼保健所全年门诊量最低,为1630,全市平均每一所妇幼保健机构全年门诊量为6680.3人次,其中依次为儿童保健门诊3979.3人次,妇女保健门诊879.9,妇产科门诊818人次,其他门诊582.6人
8、次,儿科门诊420.5人次。全市平均每职工年负担172.6门诊疗人次,地级市级妇幼机构662.0门诊疗人次,区县级妇幼机构553.9门诊疗人次。全市提供住院服务的妇幼保健机构有4家,实际拥有床位62张,其中依次产科床位43张、妇科床位13张、儿科4新生儿科2张。全市平均每一所妇幼机构实拥有床位6.2张,实际日开放总床2263.0,实际日占用床为462.1,病床率为20.4%,每职工年负担11.9个住院床日,全市妇幼机构实拥有床位、病床使用率、每职工年负担住院床日,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实拥有床位51.6张、病床使用率69.1%.136.9个住院床日)o.经费收入与支出情况收入及构成:呼市地区
9、妇幼保健机构年平均总收入204.7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56.75万元,财政收入为其主要收入来占76.5%,上级补助为1.7万元,占0.8%,业务收入47.03万元,占23.0%,经营收入为0.10万元,占0.049%,职均年业务收入L2万元。2007年全国市、县级妇幼机构平均总收入分别是3037.41万元和577.64万元,业务收入主要来源,分别占总收入的85.9%和75.8%,财政收入仅占12.2%和21.7o支出与构成:202*年全市平均每所妇幼机构总支出200.94万元,占财政补助收入128.2%,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8.15,占总支出的68.8%,占财政总收入的88.1%,保健人员经
10、费支出88.83万元,占总收入的44.2%,占财政总收入的。群体保健工作支出除1所保健机构没有获得数据外,其余9家妇幼保健机构总共支出95.26万元,平均每家妇幼机构支出仅为10.58万元,占总支出的0.5%,呼市地区财政收入满足现有群体保健人员经费,但是各级机构用于群健工作支出明显偏低,仅为全国平均水平(4L7%)的1.3%o.群体保健工作情况:(1)妇女保健项目:全市1市4区5县妇幼保健机构除产前诊断外,均开展了各项妇女保健工作,包括围产保健、妇女死亡监测、围产儿死亡监测、产科质量、出生缺陷监测、妇女病查治、女职工保健、节育技术、婚前保健,其中机构未正常开展围产儿死亡评审、产科并发症及剖宫
11、产监测、出生缺陷干预工作。(2)儿童保健项目:全市1市4区5县妇幼保健机构均开展了各项儿童保健工作,包括散居儿童保健、集体儿童保护儿童生命监测,其中部分机构未正常开展儿童死亡评审、新生儿家庭访视、高危新生儿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新冠疾病筛查实验室质控工作。(3)健康教育工作及基层业务指导:全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举办了健康教育活动及业务培训班,并下基层进行企业指导,制作并发放了宣传品。其中,除*市回民区妇幼保健所外其余9所妇幼机构均未开设夫妻学校、孕妇家长学校的工作。各机构对辖区内所有的基层机构进行业务指导,202*,年全市平均一所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人基层举办培训班3.1期,培训总人次142.3
12、,接待基层进修人员L7人月,各项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本年度保健人员下基层指导工作为384.7人天,高于全国平均296.4人天。(四)妇幼机构的发展能力008年全市10个妇幼机构发表在省级以上的论文总数13篇,平均一个妇幼机构有1.3篇,每百人发表论文3.4篇。无群体保健和独立承担的科研项目,合作课题3项,每百人科研项目不足1个,各项指标均低于全国相应级别的水平。二、存在的问题*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作为本行政区域妇幼卫生服务和业务指导中心,在提供院内保健临床服务的同时,对区内的城乡基层开展妇幼保健相关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强化辖区妇幼卫生行业管理。
13、重视群体保健工作,有效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提升地区妇幼卫生水平,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但从妇幼机构总体运行情况分析,妇幼工作仍存在问题。(一)财政对妇幼卫生事业支持不足,基础建设薄弱,制约妇幼保健机构的持续发展。虽然*市各级托幼机构平均财政补助占总收入的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主要是用以人员经费支出为主,占88.1%,而全市妇幼机构出占财政收入的百分比超过128%.3家机构无建设房屋,其余6家机构建设房屋面积平均为663.0平方米,仅为全国水平的五分之一,业务用房存在明显不足。本次调查1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平均每一所妇幼机构仅有7.8台,大部分设10万
14、元以内,专业基础设备配备匮乏,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尤为突出。以上表明在筹资的压力下,为维护正常的运转,不拓展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或减少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这势必影响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职能的履行及其质量和自身的持续发展。(二)人员总量不足,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按照国家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年颁布的妇幼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市卫生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全市现有卫生技术人员中,高学历高职称人员比例偏低,以上学历仅占21.9,高级职称占8.7%,9所区、县级妇幼机构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比例更低,分别仅占198%,全市5所县级保健机构其中有2所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中无本科学历,3所机构无高级职称,而从事
15、妇幼保健技术人员学历、职称均低于临床卫生技术人员,如呼市市级保健院仅有1名高级职称人员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在人数上全市60%的机构未达到国家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的规定。由于人才的缺乏,技术水平低,服务能力弱,造成严重并发症等疑难病症难以诊断及治疗,使妇幼机构在老百姓心中的信任度降低,间接影响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三)科研能力低,缺乏服务指导的权威性。202*年全市没有一项单独完成的科研项目,无新技术成果的引进,科力的薄弱,制约了妇幼卫生事业的迅速发展,也削弱了妇幼机构指导基层与服务大众的权威性。(四)业务狭窄,群体保健工作未全面展开。全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了除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外的妇女保健管理、
16、保健管理、死亡监测、健康教育及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工作,但是已开展项目其分项开展不均衡或仍有部分项目没有。(五)临床技术薄弱,不能为妇幼保健公共卫生工作提供相应技术保障。全市妇幼机构有住院服务的机构仅有4家,62张,全年住院分娩产妇总数为1032人,仅占全市产妇总数的6.0%,在现有床位的配置偏低的状况下,病床使用为20.4%,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妇幼机构综合实力远不能满足妇幼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技术要求。三、几点建议(一)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证妇幼卫生工作的全面落实。今年新出台的医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妇生的性质,妇幼卫生属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必须加强政府在妇幼卫生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将妇幼卫生工作作为主责,将围绕“一法两纲”所涉及的有关妇女儿童生存与健康相关指标纳入对政府工作计划和社会经济综合发展考核当中。要彻底改变政府对妇幼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