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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鹰潭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及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战略部署,根据我市关于建设“宜居鹰潭”工作的要求,现就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新鹰潭”的奋斗目标,按照“主攻项目,决战三区,凸现特色,实现跨越”的总体要求,以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紧扣国家园林城市、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各项创建任务,突出抓好园林绿化规划布局,重点实施生态治理,加快建设绿色景观工
2、程,使中心城区园林绿化更美、生态环境更优、人居环境更佳,努力把鹰潭建设成为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独具魅力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璀璨明珠。二、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评价标准的要求,加大市中心城区生态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与保护管理力度,明确创建工作责任,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市在2013年和2014年分别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生态园林城市。三、工作任务加快城市绿地建设,合理布局建成区绿地,促进城市绿化协调发展;加大城市绿化建设,着力打造规范化标准,促进园林绿化健康发展;加强城市市政建设,建立完善保障性措施,促进市政设施
3、稳步发展。(一)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按照“设立独立的专业管理机构”的要求,在现有市园林管理处的基础上成立“鹰潭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和“鹰潭市城市园林绿化科研所”。制订出台鹰潭市生态系统规划、鹰潭市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鹰潭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鹰潭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办法、鹰潭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以及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公示制度、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等各项管理制度,修订完善鹰潭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鹰潭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鹰潭市公园管理办法等规定并严格加以实施。(二)创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制严格实施“绿色图章制度”。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规划审批时,建设单位要按照绿化规划条件,科学编制
4、绿化设计方案。相关方案必须经由市城市园林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项目审批。建设项目的绿化工程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未经验收的不得投入使用。市城市园林主管部门负责对城市各类绿化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绿化设计方案实施到位。强化“绿化指标”达标制度。市规划部门在办理规划建设工程许可证时应核查其建设项目绿化指标是否达标,对建设项目绿化指标不达标的,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建设单位必须在市城市园林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按要求和标准补足。不能补足的,由市城市园林主管部门代为补足,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实施“绿化考核”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
5、核机制,加强对城市公园绿地、单位及住宅小区绿地、防护林地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的考核监管,有效保护园林绿化建设成果。推进“市场化运作”机制。有序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管养工作市场化改革,通过政府花钱买服务,引入先进的园林绿化养护技术和理念,大力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养水平。积极推广城市绿化生物防治工作,确保生物防治推广率达到50%以上。推广“全民参与”制度。加大城市绿化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城市绿化建设。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制定立体绿化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认建、认种、认养等群众性绿化活动,引导市民增强爱绿护绿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城市绿化建设管理的良好氛围。(三)增加城市园林绿化总量
6、按照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指标要求,在老城区建设一批有特色、有规模的小游园、街头绿地。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将枫山公园改造完善成一个40公顷以上的植物园。加强道路绿化和林荫路绿化建设,确保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以上,道路绿地达标率达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达到70%以上。加强林荫停车场建设,实现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60%以上。加强防护绿地、生产绿地、住宅小区绿化、单位绿化、河道绿化等建设,确保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达2%以上,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90%以上,河道绿化普及率达80%以上。严格按照公园设计规范标准建设好白鹭公园、西湖湿地公园、鹰东湿地公园、信江两岸景观带、市民广场、刘家
7、调蓄池公园、虎岭调蓄池公园、行政中心公园等市级综合性公园和主题公园,同时做好现有公园的功能设施完善。一一加快城市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公园绿地防灾和应急避险功能。推进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步伐,出台鹰潭市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实施意见,在新建、改建、扩建绿化项目上,以乡土树种为主,充分利用和合理开发我市自然山体、水域岸线等园林绿化资源,确保节约型绿地建设率达到60%以上。(四)加强城市景观保护保护城市历史风貌。充分挖掘我市历史文化底蕴,尽可能保存完整的历史脉络和风貌。重点抓好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修缮,落实好保护措施,体现古迹的原有风貌。保护城市古树名木。进一步健全古树名木保护档案,明确责任分
8、工,落实保护措施,严禁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积极采用先进科技成果,做好古树名木的复壮、病虫害防治措施,提高古树名木保护水平,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95%以上。保护管理龙虎山世界自然遗产。进一步加大龙虎山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力度,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江西省龙虎山和龟峰风景名胜区条例,完善景区绿化美化及保护工作,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名胜风景区自然风貌的长效管理机制。(五)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一一积极开展空气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完善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措施,形成长效监控机制,确保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认真开展市中心城区周边水域资源的水体保护和水污染治理
9、工作,尽快划定城市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制定城市蓝线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到位,确保地表水IV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到50%以上。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和城市湿地资源调查工作,制定出台相关的保护措施及规划,并组织人员加紧实施。(六)完善城市配套设施一一稳步推进城市道路、桥梁、地下管网、照明改造和管理工作,继续加快城市主次干道和小街小巷改造建设步伐,确保城市道路完好率达95%以上、路灯装置率和亮灯率达98%以上。建立城市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档案,完善管理制度,保证安全运行。加强城市交通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提高城区道路通行能力,确保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
10、达到35kmh以上。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运营监管到位。要加大城区排水、排污管网建设力度,全面完善城区雨污分流系统,建立污水处理信息上报制度及监测、监管机制,确保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要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考核机制,强化垃圾处置场运营监管力度,确保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建设,确保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99%以上。实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战略。加快城市公交枢纽站、换乘站、候车亭、IC卡充值站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现代化交通运行效率,提高市民公交出行比例,确保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不低于11标台。(七)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完善社区
11、配套设施,保证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积极推进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切实改善城区居住环境。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住房保障率达到80%以上,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达100%。此外,要进一步加强城区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确保管理使用良好。四、实施步骤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及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分为五个阶段(总体时间2012年3月一2014年10月)。(一)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3月一5月成立创建工作机构,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下达工作任务,将任务层层分解。新闻媒体要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二)
12、自检自评阶段。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准备工作在2012年5月一2012年8月初步完成;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准备工作于2014年1月一2014年3月初步完成。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对照创建任务及标准自行测评,并将创建工作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上报市创园办。(三)创建申报阶段。2012年9月底前,以市政府名义报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鹰潭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并在通过后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报国家园林城市;2014年3月以市政府名义向省人民政府申报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市创园办要按照时间节点,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包括资料检查和现场考核),完成鹰潭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资料汇编、鹰潭市申
13、报省级生态园林城市资料汇编和制作完成鹰潭市建成区遥感测绘图、电视汇报片及做好有关专家对我市申报资格评定的组织接待工作。(四)整改达标阶段。在2012年10月一2013年3月和2014年3月一2014年8月,分别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对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提出的问题,查遗补漏,积极整改。(五)考核验收阶段。2013年9月一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组织考核组对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进行考核;2014年9月一10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组织考核组对我市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进行考核。全市各部门做好迎接考核组对我市的考核和接待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五、组织领导为确保创建工作
14、顺利开展,成立鹰潭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及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月湖区、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要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及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制订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分解细化创建任务。六、主要措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及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实现预期目标,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一)统一思想,形成合力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对于改善我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
15、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配合,多方联动,分工负责”,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强化检查考核,加强合作与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新闻媒体及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多种手段和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及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积极参与的创建氛围。(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城市园林绿化的各项法规规章,把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化审核关,加大异地绿化费的收取力度。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方案审查、实施管理和施工验收制度,加强城市绿化工程的全程跟踪监察,促使建
16、设项目绿化指标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大对任意侵占绿地、非法砍伐、破坏绿化行为的查处力度。(三)筹措资金,加大投入要广开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建设投入。各级财政要在每年预算中安排必要的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资金。要建立有效的投融资机制,多方吸纳社会资金,采取共建、捐建、认养、冠名等形式,鼓励全社会参与绿化建设,努力扩大融资渠道。(四)依托科技,提高水平要充分发挥风景园林有关学术、科研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城市园林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研究应用,提高选种育苗、栽培管护的科技含量。要大力维护城市绿化的科学成果,加强城市绿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搞好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促进科学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促进鹰潭城市园林绿化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