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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出发点,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治污成效,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建设幸福广州。一、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加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健全资源高效利用制度,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强化生态系统安全保障,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专项研究。进一步发挥南沙自由贸易区生态环境制度改革创新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南沙生态环境制度改革的政策研究和支持,推动南沙打造成
2、为生态文明制度创新高地。二、“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十三五”时期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良好,是迄今为止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也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城市发展布局、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的关键五年,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为“十四五”时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探索积累了不少成功做法和宝贵经验。(一)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进一步夯实。“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行河长制,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市第一总河长、总河长,连发9道总河长令;深入基层调研,开展水污染防治等“四治”工作现场督导,推动流域综
3、合治理。定期主持召开治水治气工作调度会议,研究解决重点环境问题,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推进,城市管理综合决策的实际支持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客观需求的差距不断缩小。(二)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积极采取严格环保准入、深化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等措施,关停广州发电厂等9台112.5万千瓦时煤电机组,全市燃煤锅炉由约1400台减少至29台,且均已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统筹布局7个循环经济产业园,整
4、治12.7万个“散乱污”场所;完成黄标车淘汰,完成公交电动化,纯电动巡游出租车投放超L3万辆。“十三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9.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累计下降27.6%以上。统筹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创新开展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建成全国首个城市碳普惠推广平台,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碳配额现货交易量排名全国第一;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完成“十三五”目标。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4.7%、18.4%,9.9%和9.5%以上,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十三五”和2020年总量减排目标任务。黄埔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5、。(三)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取得历史性突破。坚持“减煤、控车、降尘、少油烟”的工作思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实现全面达标,细颗粒物(PM2.5)浓度再创新低、连续四年稳定达标,二氧化氮自2012年收严浓度限值以来首次达标,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细颗粒物和空气质量达标率在9个国家中心城市中排第一位。坚持“以流域为体系,以网络为单元”的工作思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2020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全市13个考核断面水质总体继续同比改善并全部达到考核要求,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到76.9%,较2015年提升30.7个百分点;13个考核断面首次实
6、现劣V类水体断面全部清零;147条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列入省重点攻坚任务的鸦岗国考断面水质从2018年的劣V类提升2个类别至2020年的IV类;广州市被生态环境部作为全国仅有的两座治水先进城市之一在全国通报表扬。坚持“摸清家底、管控源头、防范风险”的总体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国率先开展“净土开发”,创新土壤管理模式,“十三五”期间累计开展了344个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积极推动广钢新城等重点地块土壤修复工作。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完成392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全覆盖,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加强自然生态保护,2017至
7、2019年连续3年开展“绿盾”专项行动,着力构建绿色生态网络体系,全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8平方米,森林覆盖率41.6%,累计建成绿道3400公里,完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四)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修编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各类专项预案,开展环境风险源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备案环境风险源3049家,进一步规范应急响应程序,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推进南沙小虎岛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开展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禁止“洋垃圾”进口监管等专项行动,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环境监管,实现安全处置率100%,
8、有效防止疫情“二次”传播。落实环保督察整改,中央、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3334件全部完成整治,督察反馈问题完成整改56个。建立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源头防范化解,推进环境信访改革,2020年全市环境信访投诉量同比下降19.6%。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IOO余次,正面清单案件被生态环境部收入典型案例,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五)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在污染治理能力建设方面,新、扩建污水处理厂32座,建成污水管网L89万公里,污水处理能力跃居全国第二;建成固体废物处理设施69个,广东生活环境无
9、害化处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已建成试烧,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焚烧设施如期完工。在监测能力建设方面,广州市环境监测与预警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由11个增至21个,建成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11个、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4个,实现国考省考断面自动监测全覆盖;全市累计716家重点监管排污单位共1078个点位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分别为“十二五”时期的3.5倍和3.4倍。在监管能力建设方面,深化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建立全省首支专职环保员队伍,构建“纵向到底、横向
10、到边”的环保监管机制;积极推进视频实时监控、无人机飞行巡查、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自动预警等先进技术应用;高标准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通过省验收,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在信息化能力建设方面,建成广州市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线“广州市机动车污染排放监管系统”,日均检测机动车约6600台;建设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完成“一涌一册”信息管理子系统开发,对纳入南粤水更清50条(53段)河涌实施信息化管理。通过全力夯基础补短板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能力与社会公众热切期盼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六)共建共治共享“大环保”格局初步形成。健全环境治理政府管理体系,推动印发全国首个以
11、市委、市政府名义发布的环境监督工作党内规范性文件。印发工作责任规定,构建具有广州特色的“1+1+N”生态环境工作责任体系;推动修订完善广州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推动制定出台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广州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出台关于全面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推动制定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推动完成2部地方性环保法规、32件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或修订,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硬约束。强化环保规划引领,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印发实施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推动环境总规、饮用
12、水水源保护区和声环境功能区等区划纳入市“多规合一”平台。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流溪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试点。严明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深化环评改革,明确89类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落实“简政强区”要求,将全市95%以上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区;落实“六稳”“六保”要求,疫情期间出台环评审批和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开辟抗疫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以花都为试点加大力度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持续创新绿色金融等市场化机制;累计对约7200家次企业进行环境信用评价,与45个单位签署合作备忘录,联合惩戒对象406家;在全市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不断
13、完善公民环保责任体系,印发广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鼓励市民行使监督责任;建成“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26家、“全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11家;推动出台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广州市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广州市关于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行动方案等地方立法和政策文件,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合理诉求与参与程度的差距不断缩小。三、工作原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强化环境准入硬约束,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能源、产业、交通运输、用地结构调整,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形
14、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努力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治污、提升质量。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出发点,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治污成效,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建设幸福广州。坚守底线、系统管控。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山水林田湖海系统治理,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坚持陆海统筹、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统筹、减污降碳协同,高水平建设生态之城。强化监管、严控风险。坚决办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目标,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强化环境风险
15、防控与应急,助力建设平安广州。改革创新、多元共治。把改革创新作为基本动力,先行先试,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行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助力建设法治广州。四、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目标,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规政策体系,更好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提升环境基础治理能力,形成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一)健全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构建系统严格的生态环境法
16、治体系。在立法层面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制度体系,适时推动制定或修改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标准、技术规范。在执法层面实施“三项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和司法协作,加大协同执法力度。严格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提高行政处罚效率,强化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优化执法监管服务,推进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化、规范化。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普法层面对内完善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对外完善面向社会公众的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建立立法、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普法机制,推进“送法上门”的普法工作,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磋商、诉讼等工作;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