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的身份“场域”:从个人到民族-Identity“Field”ofDesignFromthIndividualtotheNation.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设计的身份“场域”:从个人到民族-Identity“Field”ofDesignFromthIndividualtotheNation.docx(1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设计的身份“场域”:从个人到民族IdentityFieldofDesignrFromthIndividualtotheNation作者:李砚祖作者简介:李砚祖(1954-),男,江苏泰兴人,景德镇陶瓷学院特聘教授,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设计理论与历史,江西景德镇333001原文出处: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版2012年第2期第1-5页内容提要:本文以布尔迪厄社会学中的“场域”概念与“身份”概念统合,提出“身份场域”的概念,即从“身份”的关系性出发,研究设计与身份的关系。这种关系涉及从个人到民族的诸多层面。希冀中国当代设计在学习西方设计的过程中注意“自我”,明确设计既有
2、共性的一面,又有个性的一面,其个性在民族间关系中可以解说为民族性。期刊名称:造型艺术复印期号:2012年05期关键词:场域/身份/关系性/设计的民族性标题注释: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计艺术的民族特色研究的阶段性成果(IOBFO63)。中图分类号J5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675(2012)02-0001-05设计具有内在属性和外在属性。即对设计本质属性或对特质的认知可以从内在和外在两个方面来获得。设计的内容与形式、设计中的艺术与技术之类可以称之为内在属性;设计的社会属性,如设计的民族性、社会性等,可以称之为外在属性。设计的文化属性,既是内在属性,又可以看作外在属性,
3、这可以从不同分析角度获得。本文论述的重点是设计的身份问题,这是一个文化学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学问题,涉及从单个人到民族的广大界域。设计的身份,作用于个人,诸如具体设计师的职业身份、使用者的身份等等;作用于民族,随之而来的是民族的身份问题,所谓的民族特色,本质上也还是一个身份问题的表象反映。因之,设计的身份场域”横跨个人到民族的整个界域。一、“场域”与身份的场域“场域”,被认为是布尔迪厄社会学中的一个关键概念。作为所谓的“空间隐喻”,布尔迪厄定义为:位置之间客观关系的网络或图式。这些位置的存在,它们加诸其占据者、行动者以及机构之上的决定作用都是通过其在各种权利(或资本)的分布结构中的现在的与潜在
4、的情境客观地界定的,也是通过其与其他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统治、从属、同一等)而得到界定的。口场域,一般是指场所与地域,是对场所空间的界定,具有实指与虚指的含义。所谓实指,是指向具体的地理场所与物理空间;所谓虚指,则可以说是一种概念区域与抽象空间。而布尔迪厄的社会学意义上的“场域,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实指,而是一种虚指,作为一种社会空间,是位置之间客观关系的网络或图式”,但又非完全概念形态的区域空间,它以具体的事物间的关系为依据,诚如美国学者戴维斯沃茨进一步阐释的那样:场域是指商品、服务、知识或社会地位以及竞争性位置的生产、流通与挪用的领域。场域可以被视作是一个围绕特定的资本类型或资本组合而组织的结
5、构化空间。口由此,我以为,场域就是一种无形的空间区域,这种空间区域有其特定的结构及其组成部分并相互关系,如布尔迪厄的“知识场域,就包括符号的生产者如艺术家、作家等具体的人以及所谓“学术界、争夺符号资本的机构母体、组织母体、市场母体等可称之为社会空间的构成。在此,布尔迪厄指出场域作为一个开放性概念,它要研究的主要是其内外部的关系性,以关系性的理论推论模式为基础的概念建构依据场域进行思考即是关系性地进行思考”。斯沃茨进一步指出:各种各样的场域通过鼓励研究者探究塑造行为的潜在的、不可见的关系而不是常识性范畴所赋予的所谓特征0口这一点十分重要。本文借用场域这一概念,与身份概念统合,提出“身份场域的概念
6、,即从身份的关系性出发,并以此为视点,研究设计与身份的关系。在当代社会和文化学研究中,身份又与认同”联系在一起,形成所谓身份认同理论。“身份是一个人或民族的某种符号和标签,被认为是在物质、成分、特质和属性上存在的同一的性质或状态。2从个人来看,每个个体因其环境、家庭、经历等不同,其身份与他人相比有着显见的差异性,而从民族来讲,身份又表现着某种同一性。即个人维度偏重于差异,民族维度偏重于同一。在身份的场域,从个人到民族不仅形成了纵横不同的维度,而且有着诸多结构性关系。如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差异性关系,而处于同一民族范畴内这种“差异性又并非是民族的差异性,而是民族同一性中的组成部分。因此,所谓身份的
7、场域,是指个体间乃至民族间的身份结构及其关系。这种结构和关系,在个体间由差异性得以彰显,在民族间以民族内部的同Ti得以标志。在设计领域,透视“身份”的场域,首先是个人间的关系,包括设计师的职业化身份、使用者的身份及企业领导者和管理者的身份,这些不同个体间因身份的不同,有的做设计(设计师)、有的用设计(使用者)、有的则管理设计(企业领导者、管理者),而其诉求亦各不同,面对同一个设计,设计师考虑如何设计,管理者考虑如何掌握运用设计,使用者则考虑如何使用“设计”。不同的考虑源于不同的身份。这些个体的不同身份,实际上又是一种社会化身份,因为这种身份只有在社会化关系中才能生砌口具有意义。其次是民族间的关
8、系,如东西方民族间的关系。当前,中国设计尚部分处于向西方设计的学习和借鉴的总体趋势中,仿样设计无论是隐形还是显性,在本质上都反映着我们设计中民族身份的被遮蔽。表象上看,设计的品牌属于单个的商品,但本质上看,品牌的背后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背景和力量。品牌的失落,也可以说是设计的失落,其背后则可以理解为民族设计和设计民族身份的失落。今天,在强势的西方设计面前,我们应当看到其强势的西方文依口身份特征,也由此导致我们在认知设计之物时,看到设计体系结构中的身份背影。二、设计的个性、风格与身份设计是人为了自己的生活及生活的舒适、优美而创造出的一种方法或工具。只要是人,不管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都会创造和运
9、用这种工具。为了生活和生产的某些目标而进行的设计,其原理与技术基本上是一样的,车有轮、船有舵,中外古今一概如此;这是基于共同的需求,也是设计的共性。作为设计的个性,如用木料制作椅子,有相同的工艺和要求,每一个工艺匠人却因自己的生活阅历、追求、艺术审美水平的差异而在自己的作品中呈现出不同的个性和风格,椅子之为椅子的功能是共同的,这是设计的共性使然,不同的椅子个性和风格,则是设计的个性使然。设计的个性取决于设计者的个性即设计者是谁,取决于设计者的所谓“身份”。在手工业时代,工匠艺人们边设计边制作,个人手艺的高低与手艺的个性和风格的突出成正比。所谓相语其事,相校其功,在相呈其艺中展示其个性和风格,这
10、里,是同行间的比试,是个性之比。当然,设计者和制作者的个性和风格更多的是通过其物化在产品中得以展现的。每一种造物、每一个设计都可以说是造物者、设计者的对象化。因此,从设计之物、制作之物看个性和风格应是一条主要路径,由此路径可以探析:设计的职业化、设计师个人的品质、使用者的个人身份、符号与商品符号以及品牌与符号等等的诸多因素与关系。1.设计的职业化。在大机器工业时代,设计逐渐职业化。西方设计史上将美国20世纪20、30年代由设计师创办自己的职业设计事务所作为设计职业化的开端,当时,在通用汽车公司,哈利厄尔作为驻厂设计师负责公司设计室的前身艺术与色彩部,为新汽车设计了许多新的形式元素,通过形式的新
11、鲜感吸引消费者,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而作为独立设计师的凯姆韦伯在洛杉矶开设了自己的工业设计工作室。实际上,此时中国亦有这种萌芽,如20世纪20、30年代的上海,随着市场消费和市场的迅速扩张,广告开始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出现了以月份牌广告设计、书籍设计为主的职业设计师以及服装设计师。但从历史上看,中国的职业设计师至少在唐宋时代就一直存在,如唐代柳宗元梓人传中的梓人设计师杨潜,其职为寻引规矩绳墨,其善度材,视栋宇之制高深圆方短长之宜,吾指使而群工役焉。舍我众人莫能就一宇,故食于官府。吾受禄三倍。说明当时类似于杨潜的职业设计师已经是“食于官府”的职业人了。宋以来的官窑,也都有专门设计师从事陶
12、瓷设计,有时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皇帝也有雅兴参与其中,而且对设计的要求十分仔细。设计的职业化,是社会将设计的责任和信任赋予经过专业训练的人,职业的赋予实际上是身份的赋予。2、设计师个人的品质。设计的个性与风格,实际上是产品表现出的个性与风格,其与设计师个人的品质或素质密切相关。如20世纪20、30年代早期的职业设计师,大都是艺术家出身,他们的成功,不仅是建立在“个人的价值和知名度上,而且,其作品大都打上了他们艺术个性的烙印。具有艺术家身份的著名设计师瓦尔特多温蒂格,曾为柯达公司设计了几种照相机的外形,这些相机多有统一的面貌,即平滑的塑胶外壳和平行的金属凸纹。研究者称这些凸纹,似乎成为蒂格设计的个性
13、符号,它不仅吸收了工业设计和现代风格的元素,而且,表达了蒂格希望在新鲜感和功能改良之间实现一种平衡的愿望”3,产品设计取决于很多方面的因素,其中设计师的个性因素、个人品质会通过设计物化在产品的形式层面上或其他层面上。3、使用者的个人身份。所有设计和造物,最终都会进入消费者中间,也就是说,消费者、使用者是设出口造物的接受者和评判者,对设计的个性和风格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我们知道,消费者是分层次的,他们的不同身份决定了不同的选择,也决定了不同的造物层次。凡勃伦在有闲阶级论中指出:消费者评介商品时,对商品所含有的荣誉因素和纯物质的效能因素并不是分别看待的,两者混合起来构成了物品的不经分析的、综合
14、的适用性。在这样形成的适用性标准下,凡是仅仅具有在物质上满足的力量的物品,是不会被认为合格的。物品还须把它的荣誉因素显示出来,才能使消费者满意,被消费者接受。4因为消费者通过消费与自己身份相适应的物品,才能确证自己的不同身份,这里,一方面利用了对物品的消费作为进行歧视性对比的一个手段,从而使消费品有了作为相对支付能力的证明的派生效用。消费品的这种间接的或派生的用途,是消费行为有了荣誉性,从而使最能适应这个消费的竞赛目的的物品也有了荣誉J4另一方面,诚如服装一样,高雅的服装之所以能够适应高雅的目的,不只是由于其代价高昂,还由于它是有闲的标志;它不但表明穿的人有力从事与较高度的消费,而且表明他是单
15、管消费不管生产的。4这种现象,也就是现代人所谓的我买什么我就是什么,这里,商品及其消费成为身份的证明或代名词。4、符号与商品符号。上述凡勃伦的观点,在鲍德里亚看来就是符号消费。鲍德里亚认为,商品之物具有使用价值的功能逻辑、交换价值的经济逻辑、象征交换的逻辑和符号价值的逻辑。所谓的符号价值,即凡勃伦指出的商品能够作为身份的证明,证明力越高其符号价值越高。商品作为身份的证明,首先要使这种商品成为符号。”为了成为消费对象,该对象必须变成符号;也就是说,它必须以某种方式超越它正表征的一种关系。4使商品成为具有特殊意义的商品符号,其目的诚如布尔迪厄所说:“所有的文化符号与实践一从艺术趣味、服饰风格、饮食
16、习惯,到宗教、科学与哲学乃至语言本身一都体现了强化社会区隔的利益和功能,5也就是通过商品之物的符号价值证明自己的地位,强化与他人的区别。5、品牌与符号。品牌亦是一种符号。从商品生产来看,首先要使商品本身具有符号性,才能在这个基础上形成品牌。形成品牌,具有诸多方面的因素,它往往是生产企业的长期努力、理念、历史、文化、科技水平等等的综合体现,企业的背后还有一个民族、国家的文化、历史、综合实力等等因素。不管如何,品牌已经成为所有商品中最具符号特性的东西,也理所当然地成为最具身份特性的东西。综上所述,设计的个性和风格体现在各个方面,它们是人们获取身份的工具,同时,它们自身亦被个性化、符号化和身份化了。三、设计中的性别与身份从个性的身份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