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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地方标准绿色租赁项目认定要求编制说明绿色租赁项目认定要求标准起草组二O二四年一月一、项目背景(一)在双碳目标下,绿色金融标准化工作为绿色金融业务发展提供保障双碳目标下,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绿色金融加速发展,绿色金融标准化工作也正在积极推进。2016年,人民银行、财政部、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中国绿色金融的定义和顶层架构。此后,人民银行牵头成立了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绿色金融标准化工作逐步完善。在绿色信贷方面,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分别发布了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和绿色信贷指引,在绿色债券方面,人民银行、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2、(2021年版),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也发布了中国绿色债券原则,这些文件的发布为绿色金融业务提供了重要保障,规范了绿色金融的发展。(二)融资租赁对支持本市及全国绿色产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地方政府也出台相应法律法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融资租赁项目的资金支持。融资租赁以“融资+融物”的业务特点,通过物权控制风险,为绿色产业提供了集设备、融资、服务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方案,在支持本市及全国绿色产业发展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近年来本市融资租赁公司纷纷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投入力度,绿色租赁资产占比不断提高,增幅十分明显。绿色租赁越来越受到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重视,2021年上海发布了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
3、融枢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探索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2022年6月22日,上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明确提出研究制定行业绿色企业评价要求、评价标准和绿色项目认定条件、认定标准,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融资租赁项目的资金支持。(三)绿色租赁项目相关认定标准的缺失对行业高质量发展产生了制约目前,绿色租赁行业的标准化程度相对滞后。与绿色金融的大框架相比,绿色租赁的定义和标准尚未明确制定。绿色租赁项目相关认定标准的缺失对行业高质量发展产生了制约。特别是随着“双碳”目标的深入实施,绿色发展支持政策持续加码,如绿色信贷优惠额度、地方政府的绿
4、色专项补贴等,都是把相关申请主体和业务项目的“绿色”认证作为前提。然而,由于缺少绿色租赁的项目认定标准,导致从事绿色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无法证明项目绿色低碳的符合性,从而难以享受到政策优惠。为此,上海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专门设立了绿色租赁专业委员会,组织相关企业对绿色租赁领域进行研究和探索。二、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本标准为2023年度第三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沪市监标技(2023)561号),本标准由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二)协作单位本标准由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牵头,为了提高标准适应性使之更好地为上海绿色金融发展服务,在这标准制定期间,上海市融资租赁协会也组织了编
5、制小组对部分头部租赁公司(含金租及商租)、商业银行进行广泛调研,听取租赁行业参与者对绿色租赁标准制定的建议在成立标准起草组时和标准起草过程中也都广泛吸纳了交易所、券商、评级企业等参与。这些协作单位主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证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三)主要参加单位及工作分工本标准归口单位: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参与人员有陈伟、沈建平、蔡宁、赵坤、周斌、高一翔、邵逸超、卢迪、周美灵、贾讷婵、许若飞、孙辉、刘桦蓉、陈嘉栋、陈影、钟心悦等。主要起草单位是上海市地方金融
6、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华证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陈伟、沈建平、周斌、高一翔是本标准编写的牵头起草人,负责标准框架确定、进度安排、整体内容编写和完善等工作,参与了所有调研和走访过程;其他来自企业内的从业人员主要对标准内容条款按照各自的研究领域、从业经验等角度提出修改建议、研讨和负责部分条款的具体执
7、笔完善。(四)主要工作过程1 .调研阶段2023年5月,在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下,由上海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联合成立标准起草小组。起草小组系统梳理了关于绿色租赁的国内外理论研究成果和相关标准,调研总结了行业从业单位对绿色租赁认定的建议,形成了该系列标准的主要内容和框架。2 .立项阶段起草组基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一减缓气候变化、绿色融资统计制度或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等国家各部委引发的文件基础上,形成了上海市地方标准绿色租赁项目认定要求。2023年8月,
8、起草组组织召开了闭门研讨会,征求了业内专家意见。2023年12月4日,被纳入2023年度第三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3 .起草阶段根据起草组工作安排,项目组于2023年8月2024年12月,调研了本市绿色租赁行业发展现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修订情况,具体对象包括政府部门、融资租赁企业等(见下表)。表1调研情况表日期调研形式调研对象2023年8月10日线下座谈会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3年9月30线下座谈会央行上海总部、中建投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联合产权交易
9、所有限公司、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0日线下座谈会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收到16家单位34条意见,其中采纳32条,修改采纳1条,未采纳1条,并根据调研对象反馈意见于2024年1月形成意见征求稿。三、本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地方标准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一)编制原则本标准对标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一减缓气候变化、绿色融资统计制度或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等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确保绿色租赁标准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巴黎气候协定、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一致,
10、以一致性原则(遵循绿色金融领域标准)、ESG原则(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原则)、透明与责任原则(信息披露和责任承担)为基本内容进行编制。(二)确定地方标准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标准在编写过程中,遵循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一减缓气候变化、绿色融资统计制度或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对照现有的金融租赁流程服务规范等,标准主要技术指标确定依据见表2。表2主要技术指标确定依据章条号主要技术指标确定依据6绿色租赁认定范围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及其说明文件、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一减缓气候变化、绿色融资统计制度、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项下的项目。7
11、.3项目的绿色属性、环境效按照绿色产业指导目益等方面的评价内容录及其解释说明文件、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一减缓气候变化、绿色融资统计制度或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对项目的绿色属性、环境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本标准规定了色租赁认定的总体原则和要求等内容。1 .范围定义本标准的范围和适用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标准引用的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定义本标准使用到的术语和定义。4 .总体原则明确了本标准的编制总体原则。5 .基本条件给出了绿色租赁项目的承租人、申请认定的项目的基本要求。6 .认定范围给出了绿色租赁认定项目的范围,即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可持续金融共
12、同分类目录报告一减缓气候变化绿色融资统计制度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项下任一领域。7 .认定流程给出了绿色租赁项目的认定流程,包括项目受理(申请)、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评价、绿色租赁项目认定等环节。8 .认定实施给出认定实施方、认定过程、持续改进的具体内容。9 .附录附录A、附录B分别给出了绿色租赁项目认定申请表以及绿色租赁项目认定评价指标体系。四、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的关系(一)法律法规、规章本标准遵循国家发给委发布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及其说明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中国人民银行和欧盟联合发布的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一减缓气候
13、变化、银保监会发布的绿色融资统计制度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二)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经查询,国内外暂无绿色租赁相关标准。国内无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主要包括DB3311/T144-2020绿色信贷实施指南、DB3305/T111-2019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编制指南、金融租赁服务流程规范GB/T32316-2015。本市也开展了相关标准化实践,这些标准化文件可为本标准研制提供借鉴。本标准对国家标准的术语进行了引用。五、定量、定性技术要求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验证情况本标准中的具体评价指标见附录B所列。六、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论本标准在制定过程
14、中无重大分歧意见。七、预期效果及贯彻实施标准的要求、措施等建议(一)社会、经济效益本标准有助于满足市场和创新发展需要,协同相关市场主体,构建统一的绿色租赁标准,进一步完善我国绿色金融标准框架体系,推动绿色租赁更好地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推动我国金融业更好地落实社会责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二)贯彻实施标准的要求、措施建议标准的使用对象为上海市租赁行业及企业对自身经营活动中绿色租赁的性质、范围进行认定参考,其他组织和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可参考执行。各标准使用单位应做好部门间配合,围绕标准制定的要求,基于区域标准内容制定更细化的内部管理规范,确保标准的落地;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标准的实施效果评估。八、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