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门店(小超市)食品销售各种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食品经营门店(小超市)食品销售各种制度.docx(1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食品经营门店(小超市)食品销售各种制度食品经营门店(小超市)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查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同时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四)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食品的标识不规范、标注不
2、真实等情况的,应停止进货上柜对外销售,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五)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拒绝进货,并及时将情况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六)经营者应加强对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食品在上柜前,由经营者进行感观检查,凡发现已过保质期、霉变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保质期届满一律撤柜,不得对外销售。(七)经营者日常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
3、培训学习和考试。食品经营门店(小超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食
4、品经营门店(小超市)食品质量承诺制度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认真执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店将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制度,做到严把商品质量关,树立诚实守信的商业形象,确保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特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一)质量为本为先,诚信守法经营,文明优质服务,热情待客,取信社会。(二)规范管理,严把商品准入关、质量关。建立食品预警制,过期或变质食品主动及时下柜销毁,并做好记录;对经有关职能部门鉴定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清理下柜。(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销售假冒伪劣、“三无”食品。(四)严格执行三包制度,履行合同和服务约定,及时受理商品退换、更换、理赔
5、事务。(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食品经营门店(小超市)市场食品购销挂钩制度(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明确食品来源和责任,提高上市食品质量,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放心。(二)本制度所称市场食品购销挂钩,是指市场开办者或经营者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三)食品购销挂钩形式包括:场厂(场)挂钩、场地挂钩、户厂挂钩、户地挂钩等各种购销挂钩制度。重点对以下食品大力
6、推行购销挂钩制度:粮食、蔬菜、肉、禽类及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熟食等食品。(四)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与供货方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的,双方应当签订合同,并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五)市场开办者应积极做好购销挂钩的引导、组织工作,并为食品经营者履行购销挂钩协议提供必要条件和优惠措施。(六)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应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的考察工作,查验购销挂钩单位的合法性和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或要求,并按照食品市场索票索证制度的规定,向供货方索取相关票证。(七)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挂钩的供货方情况和产品名录,应报管辖的
7、食品监管部门备案。备案时,需要提供挂钩的单位和产品名录的如下信息和材料:1、供货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食品品名、品种、规格、商标;3、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及产品质量合格的相关票证。(八)与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的食品,可简化市场准入手续,根据协议约定,凭证明供货方产品的票据进入与之挂钩的超市、市场销售。(九)市场开办者及场内经营者、超市应加强对挂钩食品的质量查验,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食品经营门店(小超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一)为了规范食品经营活动,加强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明确食品经营门店
8、(小超市)内各方责任,制定本制度。(二)食品经营门店(小超市)必须明确和落实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定期对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食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食品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三)经营者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责任制度,严格落实食品质量责任制。第四条经营者应保持店内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五)配备并落实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六)对店内食品质量实施以下监督管理:1、建立店内食品质量安全制度,负责食品质量安全上学管理工作;2、检查进店销售食
9、品的相关凭证,并分类管理;3、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发现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及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4、建立并指导店内销售者建立食品经营台帐;5、宣传落实政府食品质量管理有关规定。(七)实施食品准入的店内必要的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专职检测人员,对店内重要食品实施售前检测。(八)经营门店负责人员应积极协助清查和处理退出门店的不合格食品。(九)店内经营者应与本市场开办方签定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货条款。(十)店内经营者应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
10、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复印件的食品,不得销售。(十一)店内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销货台帐。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介质期限等情况;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建立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联系方式等情况。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十二)店内经营者应当对所出售的食品质量向消费者做出如下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持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消
11、费者有要求的,经营者在出售食品时,应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应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十三)店内经营者销售的食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食品经营门店(小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制度(一)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
12、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食品经营门店(小超市)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一)食品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13、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上柜食品将立即撤柜退市:1、入市食品的供货商未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证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2、在履行日常检查中,发现入市的食品有问题或已过保质期。3、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判定该食品应当退市或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被判定为不合格食品应立即退市。4、对涉及到人身健康、消费者反映强烈且已造成后果的食品,应按情况立即组织退市。5、经营者认为应主动退市的食品。(三)发现经营上述应该退市的食品,将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按要求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四)积极协助食品生产者履行食品召
14、回工作。(五)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六)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尽量减少消费纠纷。食品经营门店(小超市)食品运输、贮藏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者运输向上一级食品供应商或食品生产企业购进的食品,要清楚所购食品来源,先索证、索票。随运输工具携带“食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复印件,随货同行单等”。(一)食品经营者运输向下一级经营者销售的食品,要随运输工具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的
15、销售发票(食品进货验收台账)等”。由送货人员查验货,货票一致后进货方签字或盖章认可。(三)贮存、运输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要无毒无害、清洁卫生。要与个人生活用品区分开,不得交叉使用,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特殊要求;运输过程中要生、熟分开、防蝇、防尘,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防止食品受到污染。(四)工作人员装卸食品是要穿戴工作衣、帽,讲究卫生,轻搬轻放,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食品装车后要做到车不离人,人不离物,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五)库房内设置货架,按食品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等分类分架、生熟分开存放,与地面、墙面保持规定距离,做到物品规整,摆放整齐。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污秽不洁、有
16、异味物品或杂物,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六)库房内要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存放食品。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设置安全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避免害虫侵入和隐匿,做到无蝇、无鼠、无蜂螂和其他昆虫。(七)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变质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八)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专人负责随时上锁。库房管理人员要对出、入库人员进行登记,任何人不准擅自进入库房。要对出、入库食品进行登记、查验,登记食品、数量、保质期等,做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准出、入库。发现问题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人员。(九)对贮存、保管、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相应的设施,并按照有关要求贮存、保管、运输。(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