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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裁判文书说理不足的现状、原因与对策一以家事裁判文书为视角摘要:判决理由作为判决书的灵魂,一份说理性强的判决书不仅有利于当事人的自觉执行,还可以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同从而保障司法权威。然而我国目前的司法实际中,家事领域的裁判文书在说理性方面还有欠缺,说理论证的逻辑上也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以家事裁判文书为视角,在研究国内外裁判文书说理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国国内家事领域的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及其背后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改善文书说理性的对策。关键词:家事纠纷;判决书;说理不足Abstract:Thereasonforjudgmentisthesoulofthejudgment.Astatementthat
2、isrationalandstrongisnotonlybeneficialtotheconsciousimplementationoftheparties,butalsocanberecognizedbythepublicandthusguaranteethejudicialauthority.However,inChina,scurrentjudicialpractice,thejudgmentdocumentsinthefieldoffamilyaffairsarestilllackinginrationality,andtherearealsomanyproblemsinthelogi
3、coftheoreticalevidence.Fromtheperspectiveoffamilyjudgmentdocuments,thispapermakesanin-depthanalysisoftheproblemsexistinginthedomesticfamilyjudgmentdocumentsandthereasonsbehindthem,andproposestargetedcountermeasurestoimprovethepapers.Keywords:famiIydisputes;judgments;insufficientreasoning目录一、导论1(一)问题
4、的提出1(一)本论文相关的国外研究动态综述2(三)本论文相关的国内研究动态综述2(四)论文的创新点及理论和实践意义3二、我国司法实践中家事裁判文书说理不足的体现4(一)三篇家事裁判文书说理不足的文书4(二)裁判文书说理部分呈现格式化简约化5(三)事实认定与证据论证脱节5(四)裁判文书中对法律解释不够专业6三、我国家事裁判文书说理不足之成因分析6(一)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6(一)裁判文书繁简不分7(三)法官说理能力与水平不高7四、加强我国家事裁判文书说理之对策8(一)优化裁判文书的结构,8(一)加强裁判文书繁简分流9(三)提升法官裁判文书说理能力与水平9一、导论(一)问题的提出判决书承载着司法
5、机关对纷繁复杂的民事纠纷作出的决断,对于每个民主法治国家都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其不仅仅在定纷止争、平息纠纷等方面存在重要作用,在向民众普及法律知识,宣扬法制观念与彰显司法精神等方面也具有深刻的影响。因为判决书作为一种社会公众资源,其一旦面世,可供公众翻阅,具有一定的指导价值。要知道,一份逻辑清晰、论证严密、说理性强的判决还可能成为一篇法律教科书级别的传世佳,极具法律指导意义。此外,通过客观的文字表达向公众输出判决的法律价值观,能够促使法官在撰写时反复斟酌,检查其说理性与论证性。因为这直接关系到能否让普通民众相信,裁判者是真正依照法律而作出了公正判决。因此,判决文书的说理是判决书的灵魂,缺乏说理
6、性的判决文书无法获得当事人真正的信服,也无法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可,这也有损司法的权威。(二)本论文相关的国外研究动态综述在大陆法系,判决理由一般是根据某种原理来得出判决结论的,这一过程中的法律推理一般是由相关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条件以及政策选择等综合而来。其中,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是主文和理由部分。而其中,判决结论由主文来反映,而支撑主文的又主要是判决的理由。比例是著名的法律逻辑学者埃塞尔指出,判决的理由主要有两种,一是依照何种理由来说服大众,这是客观层面的;二是指将法官说服的是什么,这是主观心理层面的。而所谓的判决理由在根据筛选后的证据以及对事实进行认定后,根据证据论证事实并阐述对本案件的法律责任
7、及性质等的看法,从而得出案件结论的过程中所作出的推理。英美法系的传统则与大陆法系的做法不同,它们特别强调法律判决文书的说理性。例如美国法院的判决非常要求法官对案情要达到充分思考和文字描述清晰恰当的程度。英国法院也极为要求法官在撰写判决文书时要极尽说理性。他们认为,判决文书连接着法院和公众,多数情况下的法院都是通过司法判决来与当事人、律师和其他大众进行联系沟通的。无论法院的地位如何,其都是通过最终给出的书面判决文字来展现司法的权威以及法院自身的水平。因此,这就要求判决既要体现裁判的正确性,还要符合公平公正、易于理解的特性。此外,由于英美法系实行判例法制,这就更加要求裁判文书的专业性和公正性,因此
8、说理性也就成为了司法判决文书的基本要求。(三)本论文相关的国内研究动态综述近年来,我国一直尝试着审判方式的改革,我国法学界和实务界也越来越注重判决理由的说理性问题。左卫民教授认为判决理由主要有两方面内容,即对事实的认定以及适用的法律阐述,而对于认定事实来说,就是法院法官充分地阐释和分析证据,进而论证事实的过程;而关于法律适用,则指法官依照法律阐释处理结论形成的原因。此外,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也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推动裁判文书写作的改革,以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其中便指出,针对存在不同意见的证据,要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质证,以使判决能够具备更强的说服性。从“纲要”中我们可以知道,裁判文书的改革事实上以阐释
9、和分析证据为中心,即在判决文书内容中需要着重增加事实认定等有关内容。目前而言,虽然研究者均提出应当将说理作为判决文书改革的重点,实际上也是增强判决文书的说理性,但其实对判决理由这i概念,学界目前也还存在多种说法,而其中最为普遍的说法则认为判决理由实际上就是指以何种缘由来进行此项裁判,这些缘由包含了所有对司法者得出此项案件结果产生影响的因素,而不局限于仅仅将其单纯视为法律推理。此外,就家事裁判文书说理的理论研究动态而言:我国传统民事诉讼法学忽视了有关家事领域的裁判文书说理方面的理论研究,实务部门也更多是从民事裁判文书写作本身的改革方面进行探讨,也忽视了说理性方面的研究,因此,关于家事裁判文书的说
10、理性的理论探讨存有空白。(四)论文的创新点及理论和实践意义近年来,有关我国裁判文书说理的研究成为热点问题广为讨论。目前,在学者、高等法官等人的倡导下,法官在判决书中说理的义务已经成了民事程序法规则的一部分,同时也成为了国家的大政方针,并通过一系列操作指南落实到了当今的司法实践之中。此外,2018年6月最高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解释说理的指导意见更是把裁判文书说理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引起了更高的重视。然而,即便如此,目前有关家事领域司法裁判文书说理的影响、裁判文书说理主要影响因素以及切实可行的有助于提高文书说理性对策的研究尚且不足。现实生活中真正能做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法官也仍是少
11、数,实践中法官在撰写家事裁判文书时,不愿说理、不能说理、不敢说理等现象仍较为普遍,家事领域司法实践中裁判文书的说理问题仍广受诟病,判决书的质量普遍亟待提高。因此,对家事领域的裁判文书说理展开研究,提出有助于增强裁判文书说理的对策、有助于丰富理论研究,帮助提高家事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实现个案的公正处理,从而增强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信服度,树立司法权威。二、我国司法实践中家事裁判文书说理不足的体现(一)三篇家事裁判文书说理不足的文书文书一:李某某与罗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I本案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原告曾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未和好,仍处于分居状态。现原告再次起诉要求与被告
12、离婚,应视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故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婚生女儿一直跟随被告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其成长不利,故原告要求抚养婚生女儿的诉1中国裁判文书网李某某与罗某某离婚纠纷审民事判决书httpA6%BB%E5%A9%9A%7C%E5%85%Bl%E5%90%8C%E5%80%BA%E5%8A%Al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被告要求抚养女儿、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300元的答辩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但被告要求原告将抚养费一次性支付的答辩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不予采纳。在案无证据证明原、被告无夫妻共同债务,因此被告要求原告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答辩主张,本院不予采纳。的判
13、决结果是一、准予原告李某某与被告罗某某离婚。二、婚生女罗某甲由被告罗某某负责抚养,原告李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300元,直至罗某甲年满十八周岁为止。而判决理由中,“在案无证据证明原、被告无夫妻共同债务,因此被告要求原告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答辩主张,本院不予采纳。”这一对当事人诉求不予采纳的理由表述存在逻辑问题,论证的因果关系牵强,说服性差,不具有说理性。文书二:孙某琛与薛志某、魏文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本案的判决意见中认为,被告薛志宇在原告孙宇琛处借款3万元属实,应负偿还义务;二被告系夫妻关系,对夫妻共同债务应负共同偿还义务,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最后判处被告薛志宇、魏文娟于
14、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孙宇琛款3万元。而对于这一判决理由,对于被告薛志宇在原告孙宇琛处借款3万元的事实认定过于简略,仅仅是说明了认定的事实,而对证据论证事实方面只字未提,故缺乏说理性。文书三:刘某与胡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J法院判决中对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认为因婚生儿子在二人分居后一直随被告生活,若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对其成长不利,故婚生儿子应由被告抚养,原告负担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应依法以原告该年度工资收入的30%为标准,每年支付一次。原告支付抚养费的起始点应从原告起诉之日计算。被告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80万元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其中判决理由部分中,2中国裁判文书网孙某琛与薛
15、志某、魏文娟民间借贷纠纷审民事判决书A4%AB%E5%A6%BB%E5%85%B3%E7%B3%BB%7C%E5%85%Bl%E5%90%8C%E5%80%BA%E5%8A%Al3中国裁判文书网刘某与胡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http%BB%E5%A9%9A%7C%E5%85%Bl%E5%90%8C%E5%80%BA%E5%8A%Al“被告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80万元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这一结果缺乏说理,语句简单肤浅、内容空洞,只是纯粹给出结论,使人们不知案件结论是如何得出的,不利于服众,故缺乏说理性。(二)裁判文书说理部分呈现格式化简约化从上述引用的文书案例来看,裁判文书普遍存在缺乏对事实的论证和逻辑分析等问题。毕竟过于武断的结论缺少理由,是不讲理的典型。许多裁判文书在是否采纳当事人主张的部分通常只有结论性意见,而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