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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金属粉末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铁粉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金属粉末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金属粉末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铁粉项目项目代码2310-130528-89-01-751585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哈联系方式9929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泰丰路6号地理坐标(114度53分29.283秒,37度30分33.91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建设性质商建
2、(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匿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宁晋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备案文号宁审批投资备字2023557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4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坐口是:用地面积(m2)1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前身为大曹庄管理区产业聚集区,大曹庄管理区产业聚集区由原大曹庄管理区管委会于2008年谋划建设。规划名称:大曹庄管理区产业聚集区总体规划;审批机关:邢台市人民政府;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柏乡县工业园区等14家园区为市级产
3、业园区的批复(邢政函2011102号)。2018年3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大曹庄工业聚集区名称变更为“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规划名称: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批机关:无;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大曹庄管理区产.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大曹庄管理区产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冀环评函200963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大曹庄管理区产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大曹庄管理区产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
4、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专家论证会并备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送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邢环评函(2023)1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1)规划范围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在空间上划分为东、西两个区域,西区为工业园区及配套服务区(西区1),总面积3.1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北至纬四街,南至纬九街,东至经五路,西至经四路。东区为
5、工业聚集区(东区1),总面积2.7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北至纬十街,南至纬十四街,东至经十一路,西至经八路。精晶药业飞地0.15平方公里(西区2),泰丰飞地0.23平方公里(西区3),东区飞地0.31平方公里(东区2)。总规划面积为6.65km20本项目位于徐家河乡泰丰路6号,属于西区3,在园区规划范围内,见附图。(2)产业定位大曹庄工业园区西区主要发展轻型装备及零部件、食品加工、金属制品、纺织服装,东区主要发展精细化工、生物化工、装备制造和新型材料。本项目位于西区3,产业布局为装备制造,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布局。(3)用地类型园区规划用地类型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市政设施用地、
6、道路用地、对外交通用地、绿地。西区突出近城工业功能区特色,集中建设以清洁型加工制造业为主导的城市工业功能区东区突出独立工业功能区特色,重点建设以循环经济型加工制造业为主导的工业聚集区。本项目占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布局规划,见附图。2、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情况(1)给水结合园区总体规划确定,园区用水主要为大曹庄南水北调水厂提供。大曹庄南水北调水厂于2014年3开始建设,2017年7月开始供水,水厂位于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西部经四路西侧、威驰驾校南侧、云台酒业北侧,由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中洲自来水供应有限公司运营。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座南水北调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部分。项目设计供水规模
7、06万m3d,供水范围为大曹庄管理区。项目所在区域供水管网已铺设完成,本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统一提供,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2)排水园区排水体制尚未实现雨污分流。园区内现有企业根据需要,建设有废水及初期雨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出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宁晋县婴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宁晋县婴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的出水排入汶河。本项目所在位置污水管网未铺设,项目仅员工生活盥洗废水,厂区泼洒抑尘。(3)供热目前园区内用热企业大部分采用园区集中供热设施供热,另有部分企业因园区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或产品工艺要求,在各自厂区内自行建有燃气锅炉等热力供应设施。河北三川化工有限公司在园区内投资实施的“河北三
8、川化工有限公司大曹庄管理区集中供热中心项目”,设计建设2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用一备一),作为园区规划的供热热源,锅炉产生蒸汽的压力为1.57MPa,温度为150,年产蒸汽102.96万t,其中三川自用62.96th,剩余40th蒸汽由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大河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河热力)建设的热力中心统一调配给园区内部分企业和部分居民,作为园区集中供热工程为入驻园区的企业供热。此外,河北康丰木业有限公司35th生物质锅炉生产余热,其中康丰自用蒸汽26th,剩余8th由大河热力通过热力中心统一调配给园区内部分企业和部分居民,作为园区集中供热工程为入驻园区的企业供热。本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
9、,职工冬季取暖及夏季制冷均使用空调。(4)供电园区供电线路由35kV组网,沿园区公用道路两侧架设,经电缆引入各厂内变配电所。园区建设有220kV变电站1座。本项目用电依托园区供电设施。3、项目与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表1-1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酒单类型一准入内容本项目产业及政策准入管理要求1、禁止在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或者储存有毒、有害、易爆等严重污染品和危险品的建设项目;2、园区内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非防洪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依法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3、禁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属于限制和淘
10、汰类的建设项目及工艺设备:禁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建设项目;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第一批)、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要求产业项目禁止准入。1、本项目不属于有毒、有害、易爆等严重污染品和危险品的建设项目;2、本项目企业后期根据需求编制洪水影响评价;3、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和淘汰类的建设项目及工艺设备;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建设项目;也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11、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第一批)、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要求禁止准入项目。空间布局约束总体要求1)入区项目严格落实蓄滞洪区管理规定;2)禁止在规划生态绿地占地范围内开展与生态绿地无关的建设活动,严禁占用园区生态绿地、永久基本农田;3)入园企业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要求,控制好与周边敏感点之间的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4)在居住区与工业用地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并控制居住区向工业用地方向发展。本项目所在地500m范围内不存在敏感目标。分区管控要求西区3:
12、空间布局:金属制品以机械加工为主,禁止建设含酸洗、电镀工序项目入驻,入区项目严格落实蓄滞洪区管理规定。污染物排放管控:工艺装备水平、绩效分级指标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河北省十一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中B级及以上水平,清洁生产水平应满足相应行业清洁生产二级标准要求:在园区污水管网铺设至西区3前不允许建设排放污水的项目。环境风险防控;北边界距离贾家庄水厂水源保护区721m,距离保护区最近区域禁止设污水池等地下池体,避免引发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泄露,污染饮用水水源;资源利用效率:禁止新增高污染、高能耗
13、项目入驻。本项目不含酸洗、电镀工序;参照B级企业生产;项目位于西区3,不排放污水;本项目不建设污水池;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总体要求DPM”年均浓度达标之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均需进行2倍削减替代;2)入区项目严格执行区域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特别排放限值的除外),其中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3)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其批免文件制定的环保措施;4)禁止自建燃煤锅炉;5)入区项目污染物排放必须满足国家、河北省、邢台市等规定的标准要求,排放指标必须满足清洁生产指标要求(如有);6)污染物排放量不得突破园区
14、确定的总量排放上线、入区项目需满足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7)固体废物零排放,其中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等,尤其是邢台群星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须严格执行中1)本项目完成后颗粒物需进行2倍削减替代;2)本项目执行特别排放限值;3)本项目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制定的环保措施;4)本项目不建设燃煤锅炉;5)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河北省、邢台市等规定的标准要求;6)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不会突破园区确定的总量排放上线,满足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7)本项目固体废物零排放。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国家
15、、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具体指标污染物排放近期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二氧化硫87.034tas氮氧化物166.978t/a、颗粒物88.370t/a、非甲烷总燃82.647ta;存量源削减量:二氧化硫2.900t/a、氮氧化物9.430t/a、颗粒物22.176ta非甲烷总烧58.603ta;新增源控制量:二氧化硫2.402t/a、氮氧化物17.453ta颗粒物20.250t/a、非甲烷总嫌22.877ta本项目建成后,颗粒物排放量较少,不会超出允许排放量范围;不新增废水排放量;固废处置率100%。远期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二氧化硫87.034ta氮氧化物166.978ta颗粒物81.377t/a、非甲烷总烧129.079ta;存量源削减量:二氧化硫2.900t/a、氮氧化物9.430t/a、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