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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区劳动人事关系联处中心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健全权益保障制度机制,提供专业化和精细化服务,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AA合作区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二)坚持依法推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断推动AA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三)坚持部门联动。按照部门各自职能,通力协
2、作,联动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共同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四)坚持服务为先。发挥调解化解争议灵活高效的优势,把服务理念贯穿于调解工作的全过程,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优质、便捷的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三、工作机制(一)建立调解员管理制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库,联处中心根据调解需要,可从调解员库选择调解员进行调解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和调整调解员库,设立调解员名册并公布,对调解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解聘和续聘的依据。(二)建立纠纷调解联动工作制度。加强工会调解、仲裁调解、法院审判的联动,逐步实现程序
3、衔接、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建立专业咨询机制,邀请律师、工会监督员、劳动监察员、仲裁员、法官、行业主管部门业务骨干等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在全区建立业务指导机制。(三)建立培训制度。对聘任的专兼职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专题讲座、庭审观摩、案例分析等活动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技巧O四、工作程序(一)受理登记。联处中心对*工业城管辖范围内的劳动关系纠纷进行登记、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告知当事人采取其他途径解决。(二)指派调处。联处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对所有受理的劳动争议,根据争议性质、类别,直接组织调处或视情况分流调处。(三)联合调解。联处中心对事实清楚、过程不复杂的劳动争议,应
4、及时予以调解。对涉及到行业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案件,由市人社局和*镇府牵头并确定参与调处的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努力实现对口对接,直至问题较好解决。(四)办结报告。调解员对联处中心分流调处的劳动争议,或联处中心直接组织调处的劳动争议,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解决,不能按时办结的,要告知争议当事人并及时向联处中心报告原因。凡调解无效或调解协议拒不执行的案件,要告知争议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对*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市人民法院委托联处中心调解的案件,联处中心接受委托后,指派给相应的调解员进行调解。其调解程序和案件归案均参照前款处理。(五)登记归档。联处中心调处案件应
5、当建立工作台账,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登记;应当规范调解程序,调解终结后将调解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立卷归档,保存五年以上。五、工作保障(一)人员保障。联处中心配备调解员若干名,调解员分为专职调解员和兼职调解员,专职调解员与*市*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实行一套人员两个牌子的方式运作;兼职调解员通过公开招募、单位推荐等方式聘任。同时,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和市人民法院根据联处中心的要求指派业务骨干参与调解。(二)场地保障。联处中心的性质为公益性调解服务组织,不另刻公章,办公地址设在*市*镇综合治理中心内,以*市*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公章代替。(三)经费保障。联处中心调解劳动争议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联处中心日常办公经费由*镇府予以保障,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补助按照*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案件补助按照*人社发20*)68号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补助的通知执行。通过建立AA合作区劳动关系联处中心,推广“人社+法院+工会+N”劳动争议调裁审对接工作模式,将“裁”、“审”的权威性、规范性和“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有机结合,实现多方联动,形成共同参与、相互衔接的多元化调解格局,健全预防、协商解决机制,搭建法治宣传平台,切实维护AA合作区(*)中小型企业核心区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