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某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docx(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某某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中院部署要求,结合安丘法院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走访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审判质效方面截止6月15日,我院共新收案5522件,结案4393件,结案率为65.9%,结收比77.7%,简易程序适用率89.1%,平均办案用时60.4天,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8.3%,一审服判息诉率87.5%,上诉改判率10.3%,发回率2.9%。(一)案件结构变化情况1.民事案件。截止6月9日,全院共新收民事案件2589件,同比(2901件)下降
2、10.75%。其中交通事故案件下降33.5%,民间借贷下降14.4虬离婚案件下降4.4%,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上升9.2%,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下降9%,劳动争议案件基本持平。以上六类案件在今年的新收民事案件中占71.3%,较去年73.7%基本持平。交通事故类案件收案数量下降明显,一方面是我院对这类案件实行诉前鉴定,疫情期间诉前鉴定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另一方面由于居家隔离,交通事故大量减少,并且在省高院出台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意见前,部分当事人处于观望状态,当时未立案诉讼。案件整体下降的原因,与今年疫情有一定的关联。2 .刑事案件。今年以来新收刑事案件496件,审结424件,判处罪犯459人,案件较去年
3、同比增长182%。其中危险驾驶类案件增长明显,目前共受理此类案件399件,同比增长439%,主要是因为去年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400多件危险驾驶案件陆续起诉至我院,导致案件数量增长。3 .执行案件。今年以来,执行案件新收2221件,较去年同期新收案件2312件,下降3.9%,下降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响。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新收68件,恢复执行115件,共计183件,去年同期该类案件仅收案36件,同比增长408%,主要原因是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执行的200多件非诉执行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部分案件恢复执行,增幅较大。(二)速裁机制建设情况去年12月底,根据省院部署要求,我院调
4、整优化了速裁团队力量,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书记员“1+1+1+1,的配置,成立了4个诉前调解速裁团队,负责诉前调解、诉前鉴定、简案速裁等工作。速裁团队调整以来,受理各类案件676件,审结583件,15天内审结的案件数为260件,速裁团队办案数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29.20%o为提升诉前调解成功率,我们进一步扩大诉前鉴定的范围,对道交事故、健康权纠纷、医疗纠纷等案件集中统一进行“鉴定前置”,共处理“鉴定前置”案件210件,已出具鉴定、评估结论某某2件,结论作出后促成诉前调解69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审判压力。为充分发挥速裁团队人员优势,调动工作积极性,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我们专门制定了
5、速裁团队质效考核制度,对速裁团队实施差别化绩效考核。对速裁团队进行精细化管理,建立以法官为中心的个人与整体两级审判质效考核评估机制,在整体团队考核机制中,细化个人工作绩效,定期通报速裁团队的质效结果,并将其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过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各类人员作用,调动整体工作积极性,将团队效能彰显到最大。(三)简易程序适用率情况一是深化繁简分流,根据省法院民商事简案和繁案立案识别参考标准,依托“分调裁”平台,我院采取自动识别为主、人工识别为辅的模式,精确区分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的范围。今年以来,全院共分流民商事案件2604件,其中简单案件2570件,占总数的98.件;复杂案件34件,占1
6、.31%o二是积极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刑事审判简易和速裁程序适用率达到42.6%,简易程序平均办案天数为15天,速裁案件平均用时5天,简易和速裁案件当庭宣判率达86.6%,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效率,较好地实现了从快打击刑事犯罪的目标任务。二、诉源治理方面(一)深化一体化解纷机制建设我院参照“道交一体化”做法,将“两个一站式建设”与“分调裁审”机制建设相结合,通过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积极融入诉源治理格局,依托多元解纷机制化解纠纷,减少进入法院诉讼环节的案件数量。充分利用诉调对接工作中心,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通过协调司法局、妇联、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门,对金融、保险、劳动争议
7、、建设工程等多发易发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加强与非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解纷方式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按照中院关于民事诉前程序的若干规定,实施诉前调解或委托调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或调解书。今年以来,共诉前化解纠纷227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审判压力。(二)针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进行专项梳理1.劳动争议案件基本情况。截止6月10日,我院劳动争议案件共立案148件,与去年同期持平,与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案件为62件,与破产企业有关的共计26件,总计占立案总数的59%o当事人诉求方面主要集中在确认劳动关系、两倍工资、欠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8、金、带薪年休假工资、加班费及涉及工伤待遇方面的有关问题。因疫情原因,企业营商环境受到影响,当事人之间亦形成诉讼连锁反应,因欠发工资等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数额较高,特别是工作年限较长的老职工,加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劳动者保护知识方面的欠缺及不作为问题的存在,这一部分支出已成为困扰企业的难题。2.治理措施。一是加强诉调对接与专业化调解的实质化运作,为减少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应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作用,先由专职调解人员组成团队,引导鼓励当事人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二是充分发挥司法服务经济的重要职能,通过召开营商环境等工作会议,预防化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培养企业职
9、工的向心力和团结力。三是充分发挥法院裁决的终局性。在审判实践中,很多职工的起诉是因为一人起诉胜诉后,其他相继跟风,对企业来说应接不暇。充分发挥法院判决的终局性,能够有效地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分流进入诉讼的数量,通过判决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三、破产审判方面(一)收案情况20某某年至今,我院共新收破产案件10件,结案5件,收结案件数量走在潍坊市各基层法院前列。所受理的安丘市华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丘市同力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潍坊恒安散热器集团有限公司均经营时间长、企业规模大,职工数量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破产审理工作难度大。新收破产案件中,执转破案件5件,助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维护了经济秩序稳
10、定。截止到目前,我院还有2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6件。下步工作中,我院将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破产案件审理力度,争取在今年年底清理完毕。(二)关于破产案件审理意见建议一是探索府院联动机制和职工维稳工作机制。依靠市委、市府领导,成立法院、市政府、管理人联动工作组,各负其责、相互协调、通力配合,方案完备,措施得当,做好破产过程中职工安置、土地厂房设备处置等问题,确保破产工作始终有序、可控、平稳推进,杜绝职工、债权人上访事件,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推进破产案件简化审,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我院自2017年起已经全部实现破产财产网络拍卖,
11、但由于有些破产财产存在土地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建工程没有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变现有时比较困难,充分利用网络司法拍卖手段,积极推进财产变价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鉴于疫情影响和债权人人数较多等因素,我院受理的安丘盛源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潍坊恒安散热器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均通过网络方式召开三次债权人会议,来自各地的债权人通过网络平台阅读会议材料并进行网络表决,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提升效率。三是严格把控管理人选择。在管理人方面,在其指定上把好关,不合格的坚决不用,工作中充分调动管理人的积极性,促使其利用法律手段,努力查找和追收债务人财产,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对于发现妨碍破产清算行为
12、的犯罪线索,及时移送侦查机关,确保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四、服务企业方面一是妥善办理涉企诉讼案件。对于涉及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危害投资环境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诉讼案件,畅通立案渠道,缩短审理周期。依法公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处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及疫情防控所引发的各类合同纠纷,引导合同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调解不成需要裁判,对涉及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等情形的,严格按照法律、司法解释及相关意见、政策精神,审慎分析、正确认定。二是建立与企业良性沟通机制。建立健全法官联系企业制度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调研走访机制。广泛征求企业、特别是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建议。积极开
13、展法律服务活动,组织法官到有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送法进企业。今年4月,我院组织法官对辖区10余家涉民生重点企业进行了调研,充分听取了代表委员、企业负责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较好地了解了企业当前在复工复产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完善对企业债权的司法保护。持续推进破解执行难工作,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行精准化执行措施。健全查办拒执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协助查控车辆的常态化联动机制,高效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全力解决查人查物难和财产变现难等问题,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涉企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切实维护企业胜诉权益。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利用潍坊日报法院特刊、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宣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