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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名称:年产5000套新能源电动车仪表盘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武城县甲马营镇显贵注塑加工厂日期:2023年0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7j、49附表50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附件4、编制情况承诺书附件5、编制单位承诺书附件6、编制人员承诺书附件7、社保证明附件8、营业执照附件9、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附件10、武城县甲马营镇人民政府关于
2、武城县甲马营镇显贵注塑加工厂年产5000套新能源电动车仪表盘项目的用地证明附件11、关于武城县甲马营镇显贵注塑加工厂年产5000套新能源电动车仪表盘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附件12、关于武城县甲马营镇显贵注塑加工厂年产15000件塑料制品项目环保备案意见附件13、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2371428MA3F32QR4M001X)附件1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报告附件15、评审意见及修改说明附图一、拟建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拟建项目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附图三、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四、项目现场情况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000套新能源电动车仪表盘项目项目代码2212-37142
3、8-89-03-65012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甲马营镇花园屯村东,武城县甲马营镇显贵注塑加工厂内地理坐标(116度0分1.999秒,37度12分10.80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019其他通用仪器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七、仪器仪表制造业40-83通用仪器仪表制造401-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的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
4、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武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12-371428-89-03-650129总投资(万元)73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0.68施工工期2023年7月2023年10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S口用地(用海)面积(m2)3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武城县甲马营镇人民政府关于武城县甲马营镇显贵注塑加工厂年产5000套新能源电动车仪表盘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项目所在地属于合规、依法设立的工业园区,所在园
5、区已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建设单位承诺在符合园区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后再行开工建设。其他符合性分析一、政策的符合性: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拟建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12-371428-89-03-650129),拟建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21年12月30日第49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之列,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2、土地政策的符合性拟建项目位于德州市武城县甲马营镇花园屯村东,武城县甲马营镇显贵注塑加工厂内。根据武城县甲马营镇人民政府关于武城县甲马营镇显贵注塑加工厂年产5000套
6、新能源电动车仪表盘项目的用地证明,拟建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占地符合武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武城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证明见附件10。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德环委办字20238号),其中提到应加快“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落地,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的符合性根据“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可知,武城县共有2处生态保
7、护红线区,具体详见下表。表1拟建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编号包含要索面积(km2)YS3714281110030德州四女寺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10.25YS3714281110031山东减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试点)0.65拟建项目位于德州市武城县甲马营镇花园屯村东,武城县甲马营镇显贵注塑加工厂内,不在上述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同时不涉及一般生态空间,符合要求。与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符合性拟建项目为年产5000套新能源电动车仪表盘项目,主要污染物为VOCso项目采取合理严格的治理措施后,所排放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
8、环境目标可达。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废水,对水环境无影响。拟建项目不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拟建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和修边废料经统一收集后外售;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均能有效的处理,对土壤环境风险较小。与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的符合性拟建项目为年产5000套新能源电动车仪表盘项目,项目能源
9、消耗主要为水和电。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量不大,均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置,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武城县甲马营镇,项目在岸线资源管控范围外。项目整体能源资源消耗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供应产生明显的影响,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分配的上线,项目建设在能源资源利用上合理。因此,拟建项目满足能源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能源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与综合管控单元划分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A、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为通用仪器制造和塑料制品业,不属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中禁止、限制开发建设项目;拟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甲马营镇花园屯村
10、东,根据武城县甲马营镇人民政府关于武城县甲马营镇显贵注塑加工厂年产5000套新能源电动车仪表盘项目的用地证明,项目所在位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南北两侧为小型加工企业,东侧为农田,西侧为林地,不位于生态红线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南水北调工程核心保护区及重点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拟建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要求。B、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单元)符合性分析表2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单元)符合性分析表环境管控单元序号准入清单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编码:ZH3714283004名称:甲马营镇分类:一般管控单元1、
11、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全市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按要求执行。符合2.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导则(试行)要求。大运河(卫运河)禁止新设排污口。拟建项目距离大运河5.16km,不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内,项目无废水外排,无需设置排放口。符合3.限制报告书级别工业项目建设(农副产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机械加工及设备制造业等除外)。拟建项目不属于报告书级别项目。符合2、力染物排放管控1.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力2376-2019)规定的一般控制区排放标准。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执行重点管控区排放标准。拟建项目无颗粒物产生。符合2
12、.严格控制VOCs排放重点行业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单元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应严格遵守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2801)。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VOCs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第II时段VoCS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符合9)o3.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海河流域标准。无废水外排。符合4.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13、。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执行化肥质量标准,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工作。无生活污水产排。符合5.强化桔秆禁烧管控,加强属地网格化监管,严格依法落实秸秆禁烧制度。不涉及秸秆焚烧。符合3、环境风险防控1.执行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导则(试行)大运河山东省德州段遗产保护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运河(德州段)遗产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通知德州湿地保护条例具体要求。拟建项目距离大运河5.16km,不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内。符合2.防范农村化肥、农药、农膜等过度使用使得土壤和水体的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长期累积,造成累积性长期性环境风险和健康风险。拟建项目不涉及化肥、农药、农膜等。符合
14、3.生产、使用、存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拟建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符合4.建立各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和处置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危废相应活动的全程监管和环境安全保护。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均按要求进行管理。符合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推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拟建项目不涉及农业用水。符合2.改进高耗水行业的生产工艺,推行少水、无水新工艺,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拟建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符合3.倡导生活节约用水。推广节水型器具。按要求执行。符合拟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城县甲马营镇,为一般管控单元,通过以上对照分析,拟建项目符合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4、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3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序号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具体要求工程情况符合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拟建项目为通用仪器制造和塑料制品业,不涉及上述行业。符合2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