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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服务管理实施纽9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合作银行”)合作服务管理,健全本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体系,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合作银行,是指承诺满足本细则所述的合作基本条件和服务要求,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服务协议的商业银行。第三条合作银行的准入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开展合作。第四条有合作意向的商业银行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本行发行的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发卡技术标准符合性审核。(二)在全国开设的本行服务网点均应当受理社会保障卡
2、金融账户异地激活业务,并能为特殊人群提供便利的金融账户激活等服务。第五条有合作意向的商业银行应当满足以下服务要求:(一)按照“自愿选择、平稳过渡”的原则提供社会保障卡金融服务,社会保障卡持卡人自愿选择提供服务的合作银行,并根据个人实际需要进行变更。(二)具备稳定高效专业的技术保障能力,满足社会保障卡相关管理系统技术标准并实现银行业务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三)能够承担因系统对接或者社会保障卡业务流程调整产生的软硬件设备、网络环境、银行业务系统开发升级改造、联调测试等费用,以及开办提供社会保障卡服务的网点所需的费用。(四)根据便民惠民的原则,提供社会保障卡持卡人专属优质服务。在提供社会保障卡服务的
3、网点设立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开展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启用、挂失、解挂、补卡、换卡、注销、应用状态查询、密码修改与重置、信息变更等服务,能够为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服务,具备提供小批量加急制发卡服务的能力。能够按比例配套建设即时制卡网点,即时制卡网点应不低于本行本市营业网点的70%O(五)减免社会保障卡相关费用。L免收工本费;2.免收金融账户年费;3.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4.免收持卡人跨行代发手续费;5.免收用户发卡快递费;6.每月至少免除五笔跨行取现手续费。(六)遵守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安全终端技术规范,制定本行的安全终端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PSAM卡管理制度,能够对本行提供社会保障卡服务的网点配备的安全终
4、端和社会保障PSAM卡进行管理。(七)严格按照社会保障卡的安全保密要求,约束本行工作人员依法使用与社会保障卡有关的信息,对在工作中获取的持卡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或违法查询、使用社会保障卡信息。(八)建立社会保障卡服务工作机制,制定健全的社会保障卡服务、培训、宣传方案;具有完善的卡片管理制度、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技术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能够及时高效响应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各项工作要求。(九)提供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第六条商业银行成为合作银行按照以下流程办理:(一)申请。凡有意向开展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合作服务,并满足合作基本条件和要求的商业银行,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
5、社会保障局提交参与社会保障卡发行的书面申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0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二)系统改造。商业银行在申请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技术对接和系统改造。(三)签订服务协议。系统改造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商业银行签订服务协议。(四)公布合作银行名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合作银行名单。合作银行正式开展社会保障卡制发等服务。第七条合作银行调整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应当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调整备案表,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合作银行应当及时向
6、社会公布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信息调整内容。第八条鼓励有条件的合作银行为持卡人提供特色权益或服务。第九条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对合作银行的管理,按照服务协议约定开展不定期抽查和年度服务质量评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每年一季度结合上一年度合作银行发卡量、服务满意度、12345投诉数量、社会保障卡服务宣传、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技术保障情况等工作综合进行评价,对于评价不合格的合作银行进行约谈。第十条合作银行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服务协议。(一)违反服务协议约定;(二)连续2年服务质量评价不合格;(三)其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的重大风险事
7、项。合作银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其服务协议终止,合作银行退出。(一)一方提出终止合作,经对方同意的。(一)服务协议到期,任何一方提出不再续签,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第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调整备案表(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调整备案表申请时间:年月日合作银行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调整类别口新增口撤销口变更调整内容申请单位意见领导签字(公章):日期: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主管部门意见领导签字(公章):日期:备注解读问答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服务管
8、理实施细则一、政策依据及目的是什么?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广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和居民服务“一卡通”相关要求,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2)15号),进一步规范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合作服务管理,提升本市社会保障卡服务质量。二、专有名词解释: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是什么?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合作银行),是指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合作基本条件和服务要求,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服务协议,可以开展社会保障卡申领、补换等相关业务的商业银行。三、政策涉及的范围有哪些?主要面向有意向参与本市社会保障卡制发服务的商业银行和已
9、成为合作银行的相关单位。四、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共有12条,主要明确了合作银行定义、合作原则、成为合作银行需符合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成为合作银行的流程、合作银行服务网点管理方式、考核评价机制和终止协议情形等内容。五、政策有哪些创新特点?一是参考相关省市经验,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广泛征集有合作意向的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将社会保障卡服务延伸到银行网点,极大增加了本市社会保障卡服务的覆盖面,为持卡人提供便利的办卡服务。二是增设社会保障卡即时制卡服务网点,实现办卡立等可取,满足持卡人紧急用卡需求。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结合本市12345热线反馈和银行服务满意度等
10、对合作银行进行年度评价,对评价不合格的合作银行进行约谈,对连续两年评价不合格的合作银行终止合作,督促合作银行提升服务质量。六、合作银行针对社会保障卡应提供哪些优惠政策?商业银行成为合作银行后,应为本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至少免除如下费用:1.工本费;2.金融账户年费;3.小额账户管理费;4.持卡人跨行代发手续费;5.用户发卡快递费;6、每月至少五笔跨行取现手续费。如合作银行有其他优惠政策,以合作银行发布内容为准。七、合作银行应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提供哪些服务?合作银行主要提供的服务有:1 .在服务网点设立专门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开展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启用、挂失、解挂、补卡、换卡、注销、应用状态查询
11、、密码修改与重置、信息变更等基本服务;2 .能够为高龄或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上门服务;3 .具备即时制卡能力的网点还将为持卡人提供小批量加急制发卡服务,持卡人办理申领或补换业务时可当场拿到新办好的社会保障卡。如合作银行有其他特色权益或服务,以合作银行发布内容为准。八、成为合作银行的具体流程以及注意事项是什么?商业银行成为合作银行应按照“申请、改造、验收、签订协议、公布名单”的流程开展。1 .申请。凡有意向开展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合作服务的商业银行,可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参与社会保障卡发行的书面申请,10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2 .改造。在申请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需按照本市社会保障卡相关标
12、准规范,完成改造工作。3 .验收。改造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用相关单位对系统改造、服务能力等内容组织评估验收。4 .签订协议。验收合格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商业银行签订服务协议,授权开展本市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5 .公布名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合作银行名单及服务网点情况。合作银行可正式开展社会保障卡申领、补换等业务。九、如何督促合作银行提升服务水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将开展不定期抽查和年度服务质量评价。每年将结合上一年度合作银行发卡量、服务满意度、12345投诉数量、社会保障卡服务宣传、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技术保障情况等工作综合进行评价,对于评价不合格的合作银行及时进行约谈,督促提升服务质量。十、合作银行出现哪些情况会终止合作?如果合作银行发生违反服务协议约定事项或者连续2年服务质量评价不合格等情况,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决定是否终止合作。同时,如果一方提出终止合作且对方同意,或者服务协议到期后双方协商一致不再续签的,双方服务协议终止,合作银行退出。